第 46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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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八度 更新:2023-03-10 15:50 字数:5037
琳梅叫了起来,是安蓝呀。女孩对我们晃了晃手,跑到栅栏那里,一翻身爬了上去,然后跳下来。她气喘吁吁地一把抱住琳梅和她的男友,把头凑到琳梅男友的怀里不停地顶。坏死了坏死了,那个破手机,害得我赶得这么急。她的声音甜美而开朗。
认识一下新朋友,林,我们从小的朋友。现在在镇上的中学里教美术。琳梅把我拉过去。我灭了烟头。
走到前面。风吹在脸上,真的有些寒冷了。我对她说,你好,安。
她抬起眼睛看我。夜色中,那是一双明亮的水光潋滟的眼睛。眼神放肆而直接。
她的脸上没有任何化妆。甚至没有口红。苍白的肤色透出一点点冷漠和慵懒。很突然的。我在她的笑容后面,感受到一种抑郁的东西。甚至应该说,是非常抑郁的东西。我们的眼光同时开始闪躲。
火锅城里热气沸腾,人声喧哗我要了啤酒。琳梅和她的男友说很多的话,他们是容易快乐的人。而那个刚认识的女孩,她看起来本来就很快乐。说着快乐的话,有快乐的笑容。
但我并不觉得她是个容易快乐的人。
我听琳梅问她,是否真的辞职要走。
原来和琳梅是同事。她笑着纠正我,应该是以前的同事。
她不象是大机构里工作的女孩。我想象她和琳梅一样,穿着制服的样子。那种打领结的白衬衣,深蓝的窄身裙和黑色高跟鞋。这样的衣服穿在她的身上,会显得特别僵硬。因为她没有丝毫的职业气息。
我听见她在那里自嘲。她说,象个木偶。她笑的时候,一头漆黑的长发发稍飘飞。
是很放肆的笑容。
我和她的酒喝得最多。她仰起头一饮而尽的时候,我听见她的喉咙发出寂寞的声音。我们喝掉四瓶啤酒以后,她的脸颊开始晕红,眼睛水汪汪的,象闪烁的泪光。她把我手里的香烟拔了过去,放在唇上。
一边兴奋地拍着桌子,再来再来。琳梅压住她的手,笑着对我说,你不能和安喝酒,这个人会把你害死。
我问她,酒精给你的感觉是什么。她说,温暖。
王家卫的台词。水会让人越喝越冷。
而酒会越喝越暖。
清醇浓郁的酒精,给空虚的胃带来安慰。
我把酒瓶拿过去的时候,她的手伸过来碰到我的手指。可是她的手指是冰凉的。
我内心的落寞突然开始翻涌。脑子有微微的麻痹。我想念晶。想念她柔软的身体蜷缩在我怀里的时光。想起我和晶的做爱。想起我的手指抚摸和拥有过的无尽空虚。
明亮的灯光下,我的泪眼模糊。
我们到BLUE的时候,已经是深夜十点多。这顿饭吃了很长时间。但是我和安蓝没有醉得太深。
在阴暗拥挤的酒吧里,她伏过来轻轻地对我说,我们再去喝好不好。我对她笑笑。DISCO酒吧里沸腾的音乐混杂着浓烈的烟草味道。
琳梅和她的男友已挤入了狭小的舞池。我和这个女孩走到吧台旁边。她熟练地问老板要了两个玻璃杯和一瓶红色的酒。她说,这是他们自己调的烈性酒,名字叫火焰,FLAME。
这个比啤酒过瘾。她说。她轻轻地碰了我的杯子。为往事干杯。
我突然明白她其实早就看出我的寂寞。
苦涩的酒精在我的身体里燃烧起一片灼热的火焰。那种猛烈的灼热。夹带着疼痛和快乐,把我吞噬。我低下头捂住自己的胸口,有一个瞬间,发不出声音。
再抬起头的时候,我看见她在阴暗中如花朵般洁白的脸。她平静地看着我。她的声音突然有点冷漠。她说,其实任何一个人离开我们的生活,生活始终都还在继续。没有人必须为我们停留。我们也不会为任何人停留。想清楚了。不会有任何怨言。
我看着她。我知道琳梅其实并没有对她说过我的故事。她只是有敏锐的直觉。
我说,你不了解。
她说,不需要了解。你只要能够感觉好一点就可以。人生得意须尽欢。其实失意的时候,更需要纵情。因为快乐可以有人分享。而痛苦却没有声音。
她又问我要烟抽。舞池里爆发出一段激烈亢奋的电吉他前奏。她把烟夹在手指里,然后一只手抓住椅子,随着音乐开始猛烈地摇头。披散的长发四处飞散。她仰起苍白的脸,闭上眼睛深深沉溺。直到电吉他的SOLO结束。她用力地吸了一口烟,无限快慰地吐出烟雾。
这是恐怖海峡的MONEYFORNOTHING。她说,我最喜欢的一段电子音乐。
我看着已经空下去的酒瓶。我感觉到胃里的翻江倒海。她迅速地扶住我,她说,洗手间在外面。
我刚冲进里面的时候,就吐了。然后我扭开水龙头。冰冷的水冲到脸上的时候,有一刻让我窒息。
我看着镜子里那张虚脱的脸。我对自己说,其实你并没有你想象中的坚强。
我的泪水终于温暖地滑落下来。
凌晨三点多的时候,走出了BLUE。
扑满而来的冷风让我浑身颤抖。我张开手,一边大声尖叫一边朝空荡荡的大街跑过去,梧桐树的黄叶在风中飘落,轻轻打在我的脸上。清冷的雾气弥漫寂静无声的城市。这个场景似曾相识。
我感觉自己似乎是在梦中。
林在出租车已经睡着。他醉得一塌糊涂。琳梅说,安,你真的是一个不会手下留情的人。我说,难受的时候,喝醉睡觉是最好的选择。
我看着这个男人。他的脸很清瘦。嘴唇和下巴的线条显得忧伤。
如果不是一个英俊的男人,我也没有耐性陪他喝酒。第一眼看到他的嘴唇,我就想,这样的嘴唇,天生就是用来亲吻的。
当我等在洗手间门口的时候,我听到他剧烈的呕吐。我想他也许会好一点。流泪,呕吐,都会让身体里隐藏的灵魂更快地空洞下来。
当他打开门出来的时候,他的脸是苍白的。
我握住他的手指。我们转到一个黑暗偏僻的墙角里,他拥抱住我。他的脸埋在我的脖子里。他低声地说,到底有没有爱情。我闭上眼睛,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在殷力的公寓楼前,我下车。琳梅和她的男友和我道别。
这个男人还在沉睡中。
走出电梯,拿出钥匙开门。殷力从他的房间探出头来,他说,回来了。
回来了。我懒懒地推开他。一边朝卫生间走去,一边奋力地脱掉大衬衣和厚厚的仔裤。天知道。
这都是这个1米80的大个男人的衣服。殷力皱着眉头把手挥了挥,满头发的香烟味,真难闻。他说。
应该把你赶回你自己的家里去。我顾不上和他较劲。等浴缸泡满热水,我一下就把脸沉在了水里。
殷力还在门口唠叨。今天罗打了我的手机。他要你打电话给他。
现在不想打。
这件事情,你不应该拖太久。
知道了。
我听见自己从水里冒出来的闷闷不乐的声音。
或者早点回去上班。或者早点去北京。
任何事情都是早做决断好。
走出卫生间的时候,看到殷力严肃地坐在那里。他说,安,我真的担心你。
没什么好担心的,在你出国之前,我这件事情肯定有结局了。我重新穿上玫瑰红的小碎花睡裤和水绿色吊带背心。我说,今天在DISCO听到恐怖海峡的曲子,很酷哦。我蹲下身做了一个抱电吉他的姿势,跳上沙发模拟了一段旋律。
殷力的脸上有了快乐而无奈的笑容。
安,有时候你真的很可爱。可是为什么你对自己的生活从来没有任何预算。
因为我对生活从来不抱任何期待。
他终于去睡了。
我打开电脑。先放了一张王菲的CD进去。看看时间已经是凌晨5点多了。天色开始发白。离休息结束还有最后两天。两天以后,我在电台兼的那份工作也该发薪水了。写了整整一个月的稿子。那个主持音乐节目的主持人,连开场的问候也要我替她写好。
我受够她的愚蠢和做作。却不能有任何怨言。
除了写稿,也实在不知道自己还可以做些什么。可是我需要收入。百货公司里面那瓶纪梵希的小熊宝宝去
看了好几次。如果没有离开单位,没有离开家。几百块钱一瓶的香水对我来说,从来不是问题。可是现在,最起码要写上一星期的节目稿子,才能换回来。还应该和殷力对分一半的电话费。虽然他不会和我计较。想了一会现实的问题。如果生活中我有认真思考的时候。除了写稿,大部分也就是和钱有关了。可是这个问题到最后总是使人郁闷。比如王菲做个百事可乐的广告,就有上千万美元的收入。我花上三生三世的时间写稿子,也赚不了那么多。所以她可以做出酷的表情,对任何人爱理不理。即使是唱片公司的老板,也不用看他太久的脸色。因为她说5年后就打算退休。
足够了足够了。
思路散漫地想了半天以后,我给了自己一个简单的结论:继续写稿。两天后去电台领稿费。
写完稿子是早上8点钟了。一边打印,一边去厨房拿冰牛奶喝。然后把房间的窗帘拉严。灿烂的阳光和涌动的人群都不属于我。在床上躺下来以后,我把被子盖住自己的头。我回想了一下自己在见到林之前做的那个梦。很奇怪,以前我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梦。是一条夜色中寂静的黑暗的河流。我站在旁边,看着它。它被茂盛的浮萍所遮盖,已经看不到河水。只有浮萍开出来的蓝紫色花朵散发出诡异的光泽。
我看着它们。我内心被诱惑的心动终于无法克制。于是我走了过去。我的脚下是一片虚无。在浮萍断裂的声音中,我慢慢地下沉。腐烂芳香的气息和冰凉的河水无声地把我浸润。可是我的心里却有无限快乐。
那个男人潮湿的眼睛在黑暗中一闪而过。
在他无助而粗暴地把我拥在怀里的那一刻,我听到他的心跳。
我闭上了眼睛。
那个早上一醒来就觉得心情不好。
首先是父亲打了一个电话过来。一开始口气是好的。叫我回家,说如果真不想回去上班,就重新替我找工作。我说,不用你管,我想好是要去北京的。
不许去北京。父亲说。
你没有权利限制我的生活。
电话断了。父亲还是沉着的。最起码他想到,如果我身无分文,最后还是得回去。可是我一直都在想着摆脱这个家。这个家除了钱,什么都没有。
但是我呢,我是连钱也没有。
我在殷力的衣橱里找了一件黑色的长袖T恤,还是拖拖拉拉的旧仔裤。他的衬衣都可以做我的外套。然后拿了一个苹果,去地铁坐车。要交稿子,要拿薪水。虽然我一点也不想看到那几张讨厌的脸。在地铁车站,我又遭受一次打击。碰到高中时的男友和他的妻子。
那时我刚好蹲在候车站台上啃苹果。
我喜欢看到陌生人。看他们一群群从我身边走过。我们之间的距离最近的时候只有两公分。可彼此的灵魂却相隔千里。城市的生活给人的感觉总是冷漠。
而我是个好奇的人。小时候,我常常一动不动地看着别人的眼睛。那时候别人常对我父母说,这个女孩子一点都不怕生。
长大以后,有很多人提醒过我,不能放肆地看别人的眼睛。尤其是对男人。因为这对他们来说,可能是种诱惑。可是我已经改不过来。
我常常想,那个被我看着的人,他是不是会走过来和我说话。我希望他能够把我带走。
然后一个高个子的男人走过来叫我,小安。我的嘴张了半天,终于叫出他的名字。你好你好。
一个穿着粉红色毛衣的女人微笑着跟在他的身后,他说,我的妻子,我陪她去医院。我看到她的肚子。我连忙又说,恭喜恭喜。
太客套了。我几乎不想说话。最起码有6年我没有和他相见。失去了缘分的人,即使在同一个城市里也不太容易碰到。他认真地看了看我,他说,你有点苍白,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他把手搭在女人的腰上,扶着她慢慢地走了。突然之间,我想起来的是16岁的时候,看完夜场的电影,他送我回家。
在黑暗的楼道上他沉默而激烈的亲吻。所有的温柔甜蜜终于凝固成脑海中一个平淡画面。而且轻易不会想起。时间让爱情面目全非。或者这并不是爱情。我放手离开的那份感情,并不是我理想中的爱情。
那个醉酒的男人林。在把脸埋在我的脖子上的时候,曾轻声问我,到底有没有爱情。我无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