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9 节
作者:精灵王      更新:2021-02-17 18:59      字数:4835
  说完,我头也不回地跑出去,直直地撞了白蔻的肩,推开欲拦住我的决明。
  院子里的木门被我狠狠地一脚踹开,脚尖钻心地疼,我却也顾不得了。夜色茫茫,像一口憋闷的大口袋,我脚下踩着的青石板,因为年代久远,发出一声声闷响。我寻到一个桥洞,毫不犹豫地钻进去,抱着膝盖闷声大哭。从多年前我一无所有的时候开始,就从来不再指望他会守候在我身边,但当我习惯了另一个人的守候时,他又突兀地出现,打破了我维系长达八年的平衡,然后告诉我,我必须要一个人去解决所有的问题。这些天来,红景天的死,徽商的压力,都像千斤重担一样压在我心头,我咬着牙不说,但并不是不累,不是不委屈,不是不疼。
  如果是方重,一定不会让我这么累,一定会为我分担,让我轻轻松松地活着,像在姑苏城的时候一样。
  四下安静,蛙叫虫鸣夹杂着夏夜暖暖的风,缓缓地擦过耳畔。水中月亮的倒影,像是一面面铜镜子一样投射在桥洞里头,照亮了泥泞中的夏花。那些白色的不知名的小花,团团簇簇地开放着,绚烂无双。
  视线里面忽然出现一双黑色的靴子,再上是一袭翩翩的白袍。再也没有人能把举世无双,藏在这样一件普通的袍子里头。有的人无需动作,就能够成就一场惊鸿。
  我维持着本来的动作,低头看脚边的花。那脚步移过来,我也愈往后移。终于被他一手抓住,狠狠按进怀里。之所以说是狠狠,大概听到了他手指的骨节摩擦的声音,按在我背上的力道,却拿捏得刚刚好。
  恍惚间,我觉得这样的场景,好像似曾相识。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没有意外,稍后还有一更
  ☆、商道二十四
  “你这只不听话的小兔子。”他咬着我的耳朵;叹息一声;“你是否还记的当初你儿子离家出走时;你的心情?”
  我忽然记起;那时在姑苏,李慕辰因为名字的事情跟我闹别扭,也是一个浓黑的夜;我在姑苏的桥洞底下找到他;顺利地把他领回家。
  “有些人跟别人讲大道理;总是一套一套的。怎么换到我面前,就只会发脾气闹别扭,甚至蛮不讲理呢?难道我曾教过你;只可以欺负夫君;只可以狠狠地欺负夫君么?”
  我的眼泪鼻涕还挂在脸上,听了他的话却忍不住笑。我是幼稚,做出来的事情竟然跟李慕辰那个乳臭未干的小儿一样。可这世间能让我幼稚,能让我撒娇,能让我怄气的,也就只有眼前这一人而已。
  他抱着我,靠在石壁上,仰起头说,“晚晚,这些年我一直在想,当年为什么你会死。后来忽然想明白,你其实不是死于突厥人的手,而是死于我的溺爱。”
  我睁大眼睛,想要反驳,他却捂住我的嘴,轻笑道,“你肯定要反驳,但先听我说完。我从你出生就与你一起,处处照顾你,时时教导你,对于你来说,我是你生命的大部分,当然对于我来说,你也是。但正因为你贵重得如同我的生命,所以当我坠下悬崖的那刻,唯一的愿望是我的晚晚能活得好好的,可你却选择了跟我一起跳下去。”
  我眨了眨眼睛,想说殉情不好么,他接着说,“当然不好。因为我不肯让你见识那些风雨,不肯让你经历那些黑暗,正如过去的八年方重所做的一样,所以你变得脆弱,变得没有我或者方重,好像就不能活下去可是晚晚,我想让你活得好好的,长命百岁。就算有一天,我真的不在了,你也能靠你自己,在这个人世间,好好地活下去。如桃李之芬芳,慕星辰之璀璨,这是你对你儿子的心意,又何尝不是我对你的期望?”
  我的泪水啪嗒啪嗒往下掉,落在掩住我嘴巴的那只宽大手掌上。这话实在是太煽情了,难怪当时李慕辰哭得稀里哗啦。
  “我应该狠心点,这样你可能会恨我,可能可以更快地独当一面,成为一颗真正璀璨的星辰。但是我也只是个人,是个普普通通的男人,看见心爱的人难过,就无法安心做任何事情。”他的嘴唇轻轻地碰了碰我的额头,把我抱得更紧,“晚晚,我愿以我肩为你担起所有的风雨,但我更愿意看到你自己长成一棵大树,不仅不会被风雨压倒,还可以庇护和帮助更多的人。这才是你真正的价值。”
  我埋在他的怀里,在淡淡的药香味中,呜呜咽咽地哭起来。我还是个小女孩,在这个人的眼里,我永远如当初蹒跚学步时一样稚拙。但我已经不是个小女孩,我那么排斥的成长,曾经像一块磐石,重重压在我心底,此刻却已经化云成雨,真正地犹如身边的河流一样,自由地流淌在心田。
  念临风起身,弯腰要拉我起来,我却扯住他的衣袖,低低地说,“可是……可是我还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他刚要开口,我却伸手掩住他的嘴巴,“你……你如果像上次的那个锦囊里头一样,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还是不要说的好……”
  他笑起来,好像晴日里的云海,然后轻轻地执了我的手,把我兜在怀里,“上次我不过写了一个‘死’字,你不就做得很好了?”
  “那是运气。”我心虚地说。
  他让我握着一个树枝,柔声问我,“晚晚,就你所知,商道是什么?”他在地上写了商道两个字,然后侧头等着我的答案。我说,“洪大爷教的,赚取人心。”
  他点了点头,在商道二字的后面画了一个箭头,又抓着我的手写了人心二字,“那同样的,赚取人心,便是商道。”他又在人心的前面反方向画了个箭头,直指商道二字。
  不过是调了一个顺序,我却恍然大悟,激动地抱着他的脖子,“临风,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他拍了拍我的背,无限温柔地说,“总有一天我的晚晚会长成一棵最好的大树。等我老了,或者枝叶散尽,我就可以靠晚晚活下去。到时候,晚晚可别嫌弃我啊。”
  我拍了拍他的脸,笑道,“不会的,不会的。”
  “那现在回家吧?”他伸出手来牵我,浮动的月光笼着他温暖的手心,像夏花一样绚烂。
  *
  有些人说不帮不帮,但最后孟知行却还是松了口。我每每忆起当日他欲言又止,欲言又又止的神态,心里就会一片柔软。在我成长为最好的一棵树以前,我的身边已经有了一棵最好最温暖的大树。
  惹事的徽商被我单独叫到了商会里头。曾一味还有金不换都在场。曾一味自从接管了洪景天的产业之后,刮了胡子,蓄了头发,俨然蜕变成了一个腰缠万贯的俊美单身汉。他虽然已经不做菜,但偶尔我们四个在水云间小聚的时候,幺九掌柜还是会打发他去厨房。
  这些徽商对我的态度有所转变,大概是记着我没让他们蹲大狱的恩德。我一面提醒着自己要长成一棵品德兼优的好树,一面平和地说,“知府的意思,不是没有处罚了,而是押后执行。具体怎么罚,看你们这几日的表现。”
  “听凭行首差遣。”他们异口同声地说。
  我跟金不换还有曾一味互相交换了一下眼色,心想你们要是早这么听话不就什么事都没了,嘴上却仍然留了德,“我让曾一味和幺九去了解了一下情况,流民们之所以会屡屡做出这样的事情,主要是因为回乡的盘缠不够。只要解决了这个问题,不仅不会有损害徽商利益的事情发生,而且还会让百姓记得你们的恩德。”
  一个徽商支吾着说,“那……就是要我们捐钱了?”
  金不换“啧啧”了两声,“你俗不俗啊?就凭你们几个人,能捐多少钱出来给他们?行首的意思是,发动所有的徽商,雇佣他们。”
  那几人面面相觑,显然没有充分理解金不换话中的意思,我补充道,“你们可以以一个月为限,提供最高半两银子的工钱,只要他们能让你们名下的任何一间店铺的收益有所增加就可以领走这笔钱。”
  有人说,“一个月半两银?这工钱可真是闻所未闻啊。”
  曾一味反驳道,“我倒觉得行首这个办法很好。一来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也许这些人中真有几个有本事的,能提供新的方法让我们赚钱。二来这样半卖半送的方式,也能缓解他们对我们徽商的不满,赢得人心。你们都别忘了,当初水云间不过免费供了五天的饭,就能拿下厨王大赛的第一名,可见人心的力量有多么的伟大。”
  那几个徽商凑在一起,小声地商量一阵,派了一个代表对我说,“我们对行首的方法没有异议,只是不知道别的徽商愿不愿意帮忙?”说话间,眼神还若有似无地飘向曾一味。曾一味接管了洪景天的遗产,如今已经是徽州城中首屈一指的徽商。我也曾邀请他加入商会,他却婉言谢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坚持,就像当初我坚持不加入九州商会一样。但世事也无绝对,就像我现在已经加入九州商会一样。
  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眼下,这些徽商总算肯吃点亏,好歹还算有救。曾一味点头道,“这样的事,我自然是当仁不让。至于剩下的那些徽商,可以交给我和云顾言小姐游说,大家都出一份力,兴许就可以和平解决此事。只是以后还请你们不要再为难大行首,徽商和睦,团结一致便也就皆大欢喜了。”
  几个徽商齐齐地向曾一味拜了拜,“多谢。”
  徽商挽救的举措,具体是不是有效,我已经无从得知了。因为就在这一夜,我被念临风丢进了一辆马车。我本来应该同徽商的商团一起准备进京的事宜,但念临风假公济私,特意把靳陶从玉门关调回来,又派了云顾言从旁协助,这才放心大胆地挟持了我。
  马车行进的速度极快,我被颠簸得头昏脑胀,偷偷地看一眼念临风,他好像在闭目养神。
  “临风,我们要几日才能到京城?”
  他淡淡地说,“我们先不去京城。”
  “啊?那我们去哪里?”
  “去青云村。”他睁开眼睛,眼中含笑,“就是你发现的那个可能藏有治疗疫病药方的小村子。事实上,多亏你让云掌故及时通知了我,否则疫病不可能这么快得到解决。”
  我的脸红了红,刚想谦虚两句,却又觉得不对,“这个时候我们去青云村干什么?”
  夜海棠的香气好像盛极,就像一瓶被打翻的陈年好酒。月光像一把银色的梭子,交织于行进中的马车,念临风的脸光影更叠。他说,“我们去会一个人。更准确的说,我要去证实一件事。你必须在场。”
  作者有话要说:超额完成任务,自我满足一下
  ☆、商道二十五
  青云村与我上次离开时并无二样;不过时值盛夏;山头上覆盖了一片新绿。
  念临风牵着我;往东边的方向走。白蔻和决明故意离我们不近不远;大概为了方便我和念临风交流感情。
  但他们不知我们最炙热的感情已经在十几岁的时候都交流完了,现在就只是一堆灰烬和另一堆灰烬的爱情故事。但如果我这么告诉念临风,他肯定会甩开我的手;自己往前走。我们曾经太熟悉;又分开了太久;所有那些轰轰烈烈,跌宕起伏的爱情,好像都跟我们无关了一样。
  我随便找了个话题说;“其实在这里小住几日也不错。”
  “你觉得这村里哪处屋子最好?”念临风也就随口一问。
  “喏;那个就不错。”我指了指阡陌中的一处小院,人家之外,尘世之中,偏安一隅。
  念临风顺着我指的方向看了看,回头对决明说,“去把它买下来。”
  决明愣了一下,看着我。我连忙拉住念临风的胳膊,“我说着玩的。”
  念临风淡然地说,“我买着玩。”
  我顿时无言以对。如果换了任何一个人,这么云淡风轻地说出如上的话,估计下场是被群殴。但说这话的是念临风,好像又变得理所当然。他具体有多少财产,我从来没有问过。反正我跟他又不是夫妻,他就算有个什么万一,那些钱也不会变成我的。而且这侧面印证了,靠男人的女人永远都是穷光蛋。
  我们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就住进了那处小屋。土坯房,小矮墙,下雨的时候,屋顶好像还会漏水。决明和白蔻犹犹豫豫地收拾屋子,白蔻忍不住问,“少爷真的要住这里吗?”
  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