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6 节
作者:
浮游云中 更新:2023-02-27 21:56 字数:4730
他不喜欢他们的关系是现在这种状态。如果有一万个可能,他宁愿让一万个可能都回到起点。爱情到了细枝末叶的份儿上,总是麻烦连连,马李认为这是沦落,这令他难过。他在很早以前就预见到这一天,但最终却无法逃脱。他感到了一种宿命的力量,以及被宿命套牢的沉痛。沉痛之后是无边无际的绝望。除了爱情本身之外,谁能够主宰爱情呢?任何人都只不过是它麾下的一枚小卒子。无须再去挣扎,任何新奇的尝试都再也没有必要,马李已经彻底想清楚了:他这一辈子,再也做不了自由人。没有了自由,接下来,他该怎么办?
马李显然比女孩更为恐慌,但他却要去承担女孩的恐慌。女孩看来这辈子是无法从阴影中摆脱出来了,除非有惊世骇俗的解药去挽救她。马李时常走到窗口,望着城市顶端的天空,想很多很多的事。有时候,他会突然在马路中间停下来,警觉地向四周探看。十二月到了,他买了蛋糕和玫瑰花,与女孩在她的房间里庆祝她二十三周岁的生日。打开蛋糕盒盖,女孩赫然看到五颜六色的奶油涂抹出的几个字,在蛋糕上围成一圈:
“我去杀了他!”
女孩吃惊且不解地望着他。他开始分析:既然像多数女孩一样,对这种事,她不愿劳烦警察,不想让任何外人知道,那么,要让她心里的魔影滚蛋,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只有让那男人从这个世界消失。女孩提出了一些异议,比如怎样找到这个神出鬼没的恶棍?对此他早有计划。他要求她当一次诱饵,当然,需要的话,她应该多当几次,直到那个隐没在暗处的男人出洞。说完这些,他久久凝视女孩的脸,冷冷地想:除了末路,他其实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吹灭了蜡烛,吃完了蛋糕,他们到床上做了一会儿爱,之后他仰躺在那里,在心里进一步细化即将实施的计划。他需要让一切滴水不漏。那个男人必须死在女孩的面前,这是计划中最关键的一点。他相信自己可以做到万无一失。雨衣还在他的床底下,他下面要做的,无非是再去买一双牢固的丝袜,以及一桶五公升装的汽油。他在电视上看过许多自焚者的录像,那些狼狈的画面表明:让一个人面目全非、身体萎缩,并不是难事。
责任编辑 晓 枫
在边陲,如何接近中心?
王 棵
四年前我在北方一个气候宜人、风光旖旎、经济蒸蒸日上的海滨城市生活。我们的部队在城区,我在办公室里当一名干事,工作得心应手,生活还算稳妥。那时我快要三十岁了,尚可算作年轻一族,但很快会被这个族群淘汰出局。我的同事和朋友们总:是忧心忡忡地提醒我:赶紧在这里找个女孩成个家,你还在等什么?
我还在等什么呢?这正是我心里绵绵不绝的诘问。很多时候,我坐在办公室里,想象周围众多年轻军官们梦寐以求的生活:在城市一隅,有一个自己的家、一个老婆、一个孩子,情况好的话岳父岳母还不那么爱管闲事……这就是我的未来生活吗?就这样在这里过下去,直至老迈。每每想到这里,我的身体就会产生一股凉意。我暗中拷问自己:为什么我总是对别人善意的提醒置若罔闻?是我在抗拒吗?为什么要抗拒?
就在对自己充满疑惑的这些时候,我获得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机会:去南方某偏僻之地,当一个专业作家。这机会的出现当然并非偶然,过程是这样的:我在迟疑不决的生活中写了一些表达内心苦闷的小说,这使我成了本军种一匹年轻的千里马,敬爱的伯乐们很快出现了,那个位居南部边陲的创作室向我伸出了橄榄枝。
任何机会都是一把双刃剑。接住这个机会,迎接我的将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我失去的是:再不可能成为现在这个美丽城市的真正市民。我该放弃那种可能性,大步迈向全新的生活吗?在新的生活里,文学将不再是一种消遣,而变成一种主题,贯穿我的人生。作家生活,它,正是我等待着的吗?
怎么不是呢?在从前许多时日,我迟疑不决,充满忧郁,难道不是因为我觉得做一个美丽城市的普通市民,这种生活太世俗,不是我的理想生活,我真正的理想生活是与文学朝夕相伴,由文学这种脱俗的精神方式来统领我,不是吗?若不是,就无从解释我从前对生活的怠慢。
我毅然离开了那座北方海滨城市,来到这个南方的边陲小城。
现在我置身于这南部边陲了。作为中国内陆最南端的城市,这里一年中有大半部分时候异常炎热。我起先住在一幢干部家属楼里。与我合住一套房子的有五人,他们是下级单位临时来这个院子帮工的。我来的时候,透风、避热和面积稍大的屋子已被他们占领。我住进的这最后一个房间,大约六平方米,可以放下一张单人床、一张桌子、一张椅子,其余东西都必须挂在墙上。天气晴好时,这屋子两面都敞开怀抱迎接骄阳;台风天,如不在一分钟之内关闭窗户,刹那间屋里就水漫金山。
我坐在床上,汗如雨下地想,我三十岁了,千里迢迢奔赴这里,就为了这样一个小房间吗?我该不该为此甘较?可我来这里不是为了写作吗?既是为了写作这份精神大于物质的事业,我何必计较居室狭小?可话说回来,计较不计较似乎并不由我说了算。一个实际的问题现在就摆在我面前:我没地方写作。写作需要安静,但办公室四人共用,里面又没一台电脑,怎么写作?去这个房间写行吗?显然更不行。
我买了一台电脑组装机。这对我来说是件挺大的事。同这个年龄、军龄、级别的大多数军官一样,我几乎没有存款。我坐在忍痛买回的组装机前,心情郁闷。摆在面前的生活困境,令我想得很多。但我终究是个训练有素的军人,关键时候激进的思想会被一种自我安慰的声音打退。我对自己说,这是暂时的,不久,我将住进一套大的、清凉的,便于写作的房间,事情不都是开头难吗?再等等呗。
我没去饭堂吃饭。按规定部队旅级以上机关的干部不享受伙食费的,去饭堂吃饭我就得交钱。想想还是自己开伙算了。我花掉所剩无几的钱.买了套便宜的厨具,自辟炉灶。这孤僻之地,菜市场上的菜并不便宜,尤其是蔬菜,西红柿两三块钱一斤,一个西红柿就一块钱。我没有持家的经验,缺乏为柴米油盐精打细算的调控能力。于是。一个亟待正视的问题摆到我面前:我用于解决温饱上的钱,一个月700多块钱,花掉了我工资的60%(2002年我的月工资1200多),我还要打电话,要买书,自然还有计划外的事要应对,为了做一个孝子,时不常地我还要给远在乡下的父母寄点钱——我开始过入不敷出的生活。
我去要房子了。我们院子里的房子不少于200套,在编干部还没200个人,按照一个简单的计算公式,我怎么能住不上一套房子呢?但实际情况不容乐观。我的要房过程艰难而漫长。我终于等不下去了。在我们主任的帮助下,我自作主张斗胆住进城郊一套两居室。好景不长,一天周末,直工科派人拿了榔头和螺丝刀,撬开了我的门锁。我被逐出门外。接下来,情况稍有好转,我被安排进一间约有十五平方米的直板楼的单人房间。直到我真正住进一套干净的、二十七平方米的公寓,三年已过去,我三十三岁了。
我在这里有熟人。是我的军校同学们。有时候,我受邀去他们家里做客。他们中的大多数从我来这里的第一天起,甚至在这之前好几年,就住在宽敞的房子里。我尽量回避和他们谈论我的生活。如果他们知道我为了住的问题整整折腾了三年,并为了吃的问题从来都在拼着老命地省吃俭用,就算他们因为友情不笑话我,我自己也无地自容了。
毫无疑问,以俗人的眼光看,我过得一败涂地。但我应该在乎这种失败吗?歌德、艾略特、卡夫卡、马尔克斯,他们曾经有过这些世俗意义上的失败他们为此难过了吗?如果我精神上具有一个作家应有的格调,这些撒落在生活表层的失意、失落、失败,是不是可以视若不见?
这小城原先有几家书店,规模都很小。为了摆脱这种局面,在靠近海边新建的一幢商厦里,一个号称粤西最大的书城开张了。但本质上什么都没变,最大的改变只是场地变大,但书的品种还是局限在最近的畅销书和那些名著中比较畅销的书。在中国文学书架那一栏,现代小说和当代小说没有区分,被统称为现代小说胡乱摆在一起,琼瑶、海岩、二月河和鲁迅、张爱玲、金庸不加区分地肩并肩坐在同一格书架里;在外国文学那里,贝克汉姆一笑倾城的物质化脸蛋与唐吉珂德迎向风车的傲骨交相辉映。我想去找一本米歇尔·图尔尼埃的短篇小说集和一本类似爱斯基摩人巫术大全的研究著述,它们是我最近喜欢上的读物,但我无法找到它们。我在书架间惆怅,女服务员跑过来问我找什么。我很是费了一番口舌向她说清我的意图,她严肃地说,你说的人、书我压根儿就没听说过。我确信,她把我当成了一个怪人。我在她迷惑不解的目光中,走向阒无一人的大街。
有天晚上,我在一个平时忽略不计的书报亭发现几本文学刊物。我为我的发现惊讶和喜悦。放在平时,你跑遍整个城市的报亭,都不大有希望找到这些纯文学类杂志。这个晚上我像陡然遇到亲人一样几乎要亲吻这个报亭。我兴高采烈买下先前我所说的那几本杂志的全部。回来细看,发觉这些杂志都是过期的,几本是一年前的,最近的一本是四个月前的。我骤然发现这一天接近年根。这个报刊只是把这些也许只是那些杂志社寄来试销的杂志拿出来处理掉而已。
多数聚会都只能让我感到郁闷。在那些聚会里。人们对我的作家身份感到好奇,碰巧遇到一个对文学稍有兴趣的人,或者遇到一个喜欢向世界证明自己博学的人,他诱导我谈谈我的工作。这是我最痛苦的时刻,我必须从最基本的常识谈起,比如新闻报道与文学创作是两个门类、小品和小说是两个行当,不能因为新闻报道和文学作品都是发表在纸上的、小品和小说都有人和事这两大要素,就把它们混为一谈。这种交谈到了最后只能变成一种粗俗而浅薄无用的证明自我的一场低级争执。某日,一个自称若干年前弃笔从政的中年人出现了。他以一种强烈的不容置疑的不可思议的优越感把自己当做这城市的文学宗师。这之后的另一天晚上,他跑进一个女孩的房间,手里拿着他几十年前发表在杂志上的一篇谁都没听说过的小说,故作无意地将手搭在女孩的肩上。
这就是我置身的城市,这个边陲,文学是粗放的、被人不解的、不进入正常生活圈子的一处僻远之地。当文学被蔬菜、酒话、畅销读物、处世术、谋略排挤在大厅之外的贮藏室里,我,一个作家,在这种看不到文学细部、听不到文学窃窃私语的文学盲区里,能够成为一个真正的作家吗?能够保证自己的作品不是井蛙观天式的自言自语吗?
我想起库切自传体小说《青春》里那个为了诗歌离开南非来到伦敦的彷徨无措的青年,他待在伦敦,是因为伦敦才是艺术之都,才有世界上最好的艺术氛围,连他祖国的大都市开普敦都无法与艺术挂钩。一个作家需要待在一个有文学氛围的地方。文学是思想的事业,需要以交流、互动、呼应来激活。从来就没听说过,在丛林和孤岛生活着的某个人成为举世瞩目的文学大师。那么,我作为一个作家,生活在这里,能最终成为一个像样的作家吗?会不会因为闭塞导致的无知变得自以为是,最终一事无成。这边陲小城,离最近的省会广州坐火车也要八个来小时,这样一个地方,几可被视为被文学遗弃的孤岛。在这个与文学绝缘的孤岛上,我追求的事业难道不是唐吉珂德的风车?
不记得是张爱玲笔下的哪个女主角了,她曾经这样说过:远离乡下的穷亲戚,远离那些是“野蛮人”。她是对的。我去银行、邮局、超市之类的公共场所办事、购物,必须随时准备和那些不排队的本地人发生一场争执。在街上行走,我要照顾好自己口袋里可怜的生活费、手机和军官证,“飞车党”随时会出现,使行人遭遇一场浩劫。于我而言.那些争执、可能的劫难,除了白白浪费脑细胞、给我的生活带来麻烦,还有什么意义呢?作为一个作家,我向往有序的文明生活方式,那可以使我把有限的智力用在有用的地方比如文学。
在这与文学绝缘的文明步伐迟滞的边陲,我看到的是:这不是一个适合写作的地方,我的写作道路前途渺茫。我为了写作来到这边陲,最终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