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节
作者:
浮游云中 更新:2023-02-27 21:56 字数:4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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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诗人不会被时间改变。我们相会,像过去一样,像几千年前一样,喝酒、把谈,歌哭或者沉默。我们互相朗诵自己的作品,称赞对方,或者称赞自己。四面是滔滔洪水,而我们坐在诺亚方舟上。
“会有一些女孩子坐在我们中间,那是些惊世骇俗的女孩。她们欣赏独特,欣赏个性,欣赏一个男人身上所有的蔑视的力量。她们是有某种宗教感的女孩。这是很奇怪的、不可理喻的。她们宁愿坐在我们中间。但你不能爱她们,她们像刀片一样随时让你受伤,心头流血。你跟她们只能嬉戏,这样当然也很好,很轻松。我常常在和诗人的聚会中遇到这类女孩。她是某位诗人的短暂的情人,在身边突然开放又突然消失的玫瑰。
“我喜欢凝视她们,看到她们不好意思地低头或者嗔怒地一瞥,我很高兴。我会发出让自己都吃惊的笑声。这是我的流浪生涯里快活的一瞬。我有许多这样的一瞬,就像夜空里有许多迷人的星光。
“我的流浪的道路是一生的长度。再长的地方我就无法抵达了。除开思想。一个诗人的忧伤可以抵达无穷远。早几年我曾沿着黄河走,这几年我又沿着长江走。那些村庄、道路和城市,都被我穿过。那些陌生的人群,我挤进他们又离开他们。晓得吗?我现在又开始写诗了。写诗是一种能力,有时会短暂地或长久地丧失,有时又突然聚合起来,能量爆发。我相信我又迎来了一个写诗的高峰期。
“我念一首近作给你听好吗?算了,今天晚上我们喝酒,谈别的,但是不朗诵诗。今天晚上适合回忆。”
我没有勉强他,既然他不想朗诵诗。我知道他朗诵时的张狂的姿态,我也不想被人当作疯子。我现在过的生活庸俗,但是正常。我现在害怕不正常。
“……有一回,还是住在吕盛那里的时候,有位女孩听我朗诵了我的一首长诗,那是在我们做爱之后,她闭着眼睛听,听着听着就睡着了。后来我也睡着了,她在我做梦的时候离开了。我醒来之后才觉得绝望。这绝望就像酒一样的,到后来才开始醉人。为什么我的诗写得那么好,她会听不下去?为什么一个漂亮而开放的女孩、学艺术的前卫的女孩会不需要诗?如果她都不需要,那谁会需要?
“我在一个人流浪的路上会经常挨饿,会经常无助,但是我并没有因此绝望。只是一个美院的小女孩在听诗歌朗诵的时候睡着,这事情让我内心里某种圣洁的东西在崩坍。我醒来之后望着窗子,女孩走了,吕盛和他的女孩也走了。我一个人在旧四合院的幽暗的房子里,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太空旷了,空旷得简直没有边。
“后来,吕盛死了,我离开北京朝更北的方向走去。在路上,天气越来越冷,我内心里反倒慢慢恢复了一种温暖。我想通了,我只能如此,我的命运只能如此,诗歌的命运只能如此。我们是头戴荆冠、身背十字架的远行的诗人,就像耶和华一样。”
他又望着窗外沉默了片刻。啤酒喝光了。他没有再要。他转过脸来,直直地盯着我,就好像我脸上落了一只蜘蛛。他说:“算了,不说了。有什么意思?这些狗屁事情。”接着他问我:“今天晚上你安排我睡在哪里?客厅的沙发上也可以。”
他还是那么随便。他找到你了,就叫你安排他的一切。这说明他仍然把我看做他的诗友。我应当高兴,可是我高兴不起来。我早已不写诗,而且也不读诗了。我的尊严是我的位子给我的。我现在是一家不算太小的做对外贸易生意的公司的副老总。我承认我的生活很庸俗,却也很体面。在上海这样的城市里,体面是被人尊重的。也有人知道我有写诗的历史,这给我增加了某种传奇,他们介绍我时说:他曾经是诗人。我立即就可以看到惊羡的目光。这个缘由我想大家都明白。我也为此感到虚荣。我愿意人们这样称呼我。对于我来说,“诗人”是双重意义的复合词。
我问他打算在上海待多久。我的意思是如果只有一两天,那我可以跟他凑合凑合。如果时间更长,那我要给他找个地方住,比方在我们的员工的租住房里加一张临时床。我们公司有好几位员工是从外地来上海寻找机会的,他们的流动性很大,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不过有人异动而去,就有人异动而来。
他说他从来没有打算,他完全是随兴而动。高兴就多待待,不高兴就拍屁股走人。他费了一点周章找到我,我估计他会有几天待。我说好吧,你到我那里去睡。我也是租的房,一室一厅,你睡客厅的沙发。
我付账的时候他望着我的钱夹,说:“能不能借点钱?”“借多少?”“三百吧,三百。”我心里想,这不是肉包子打狗吗?但我还是抽出了三张一百的票子。他收钱的动作很快,那一瞬间他脸上的表情不怎么好看。那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呢?我形容不出,但我想其中是包含了一点猥琐的。在那一瞬,我的心情也跟他的表情一样复杂,不怎么好看。
“今晚喝得够好。”他说着,站起来,又瘦又黑。
那一夜我们没有再多说话。我们喝得够多,也说得够多。回去之后,我叫他洗了澡,我也洗了。我进去的时候,看到浴室里弄得很乱、很脏。早两年我们公司里有个不爱卫生的员工,关于他有个笑话。说有一回他在酒店的房间洗了个澡,服务员进来打扫卫生,抱怨道:这是洗澡的浴盆,怎么用来洗拖把?后来同事们给这个邋遢的小伙子取了个绰号,叫“拖把”。我进到浴室,立即想起了这个绰号的笑话。
我拿浴巾擦头发的时候他坐在沙发上冲我笑,“你变得好胖哦。”他说,似乎有点讽刺。
“一百七十斤。”我不在乎。
“好胖,诗人不应当这样胖。”
“我很惭愧,我已经不是诗人了。”我说,
“我是个没有诗才的人。”
“你有多少年没写过诗了?”
“至少二十年。”
“堕落,”他说,“极其堕落。”
“是的,”我说,“堕落有时候使人愉快。”
就这样我们随便说了几句话就睡了。
我睡床,他睡外面的沙发。
第二天我起得早。我要上班。他还睡着,在沙发上蜷成一只基围虾。我没唤醒他,在茶几上留了三十块零钱。
快到中午的时候我给家里打了个电话。没人接听。我估计他又是白天出门,晚上回来,跟上回他在长沙时一样。但我不希望我租住的房子附近有什么腊味店。他不是说他又到了创作的高峰期吗?为什么不待在家里写诗呢?下午四点来钟我又打了电话回去,他仍是不在。我不管他了,我再次约二十四楼的小李。她答应了。我会有个愉快的夜晚。
小李是那种写字楼里的女孩,你容易请她吃饭,却不容易请她上床。她年纪轻轻的,仿佛已是身经百战。你跟她说笑的时候她放得很开,但你的话题一微妙,她就沉默,或者装天真。不过她知道怎样吸引男人,并且不给他尴尬。我觉得这种交锋很有意思。我看着办,慢慢来,我不是很有银子,但是我很有耐心。
我们边吃边聊,吃完了比萨又喝饮料。她说起了她们的那个邮购公司。她负责设计产品名录的宣传册,把它印得精美,寄给四面八方的客户。她在这个公司干了三年了,她最近想跳槽。我问她想跳到哪里去。她笑一下,说没想好。我说你很能干,如果你不嫌弃,你可以到我们公司来试试。她又笑一下,说她真的没想好。她只是想挪动一下。“我是个不安分的人,”她说,“没看出来吗?”我说年轻人嘛,当然应当多试试机会。
这些话都不咸不淡。通常都是这样的。这是一个过程的最初阶段。
随后我送她回她的租住地。在一个弄堂口她下了车,谢绝我送进去。我也没坚持。她肯定有她的道理。
我回去的时候,哑马已经在家里了。他趴在茶几上写诗。没错,他是在写诗。他抬头跟我打声招呼,又低头疾书。他来了灵感吗?他在写什么?
他的脚边上有三个空啤酒瓶。
我问他白天干什么去了,我打电话回来没有人。他说,乱走,在马路上,在弄堂里,在福州路上的书店和人民广场。然后黄昏的时候他站在外滩边,看落日和下班的人们。“上海的女孩子很时髦啊。”他说,“但是看得出来她们很势利,她们的目光从来不在我身上停留。她们不晓得一位天才的诗人就站在马路边上眺望。”
“我们找个酒吧喝酒去吧。”他对我提要求。
我说什么时候了?我明天还要上班呢。我看看表,已是凌晨一点半。
我说你刚才来了灵感吧,看你在写诗,写的是什么?
他说最近这段时间每天都有灵感。他只要坐下,拿起笔,诗句就奔涌而来。他要写一系列城市的细部。这是新鲜的题材,他的感受非常尖锐。“我尝试新的表达。个人被淹没,只残存在细部之中,就像战争废墟中的肢体—_f旦是解释了战争。”
他没有给我朗诵。也许我不是吕盛,而且我已声明我二十年不写诗,也不读诗了。他知道这一点,如果按照他的诗人性格,他应当蔑视我并离开我。但他没有。
他仍住在我这里,一住住了十来天。我也没把他安排到别的地方去。
这十来天里,他向我又借过两回钱,每次三百。这些钱是肯定有去无回的。他仍然白天出门,晚上回来。他倒真是每天都写诗,有时是睡到上午起来之后写,有时是晚上我睡了之后写。当然还有其他的时间,要看他的兴之所至。我看到他又买了两个新的笔记本和几支签字笔。对于他的诗我也没有太多的好奇心。这年头诗对于我是多余的东西,是我无法消费的奢侈品。我周末一个人的时候只到我租住的社区的音像店里租碟来看。租的都是警匪片和枪战片,有时也租一点我该死。我甚至很少逛书店,文学书我一年里难得看一两本。生活的惯性推着我来到中年。我发福了。我离我年轻时候的梦想越来越遥远了。
他买了一些书,就堆在沙发上。他说他离开一个地方,就把书送给朋友,从不带着它们上路。“书和生活带来的痛感都放在心头,最后酿成尖锐的诗行。”他说,“刺痛别人的心。”刺痛谁呢?肯定是读者。但是诗歌有读者吗?
我估计他又喜欢上哪位女孩了。那天他回来,我发现他穿了我的衣服。那是一件丝光棉的长袖T恤,花纹很华丽。他穿着很肥大,扎在裤子里也仍然肥大。我笑起来,但是也很生气。他太不像话了,怎么不经人允许就乱拿人家的东西穿戴?
后来我也不生气了。诗人都这个样子,他愿意跟你交往,就是把你当成兄弟。这种关系古已有之。时间不会改变诗人的处世方式。我表示了理解,毕竟我曾经也是诗人。
我问他又爱上谁了。他说我们一起找个小酒吧喝酒吧,“我请客。”他说。多么可气可笑,他请客。他请客的钱是从我手里借的。
但我还是跟他喝了一回酒,就在我们附近的一家生意不怎么好的小酒吧。他一握住啤酒瓶就很高兴。他说他认识了一位上海师大的女学生。学美术的,在人民广场画速写,他看她画画看了一个下午。这样就认识了。然后,他请她吃晚饭。这是一位苏州的女孩。“江南女子,”他说,“很清秀,一口吴侬软语听得你浑身舒服。”
他打的送她回学校。第二天又在人民广场见了面。她还是画速写。之后又吃晚饭。再之后,他见她的面,穿了我的丝光棉T恤。他请她给自己画速写,交换条件就是当场由她命题写一首诗。他写了,他说:“写得还不错,尽可能通俗吧。”我问:她看得懂吗?他说她是异类,居然看得懂,而且还夸奖写得好。她的命题是要他写广场鸽。他的诗里有这样的句子:
那些灰色的、白色的和宝蓝色的闪电
就低伏在你的脚边
隐藏了飞翔和自由的欲望
但是他的欲望是没有被隐藏的。他开始了热烈的追求。为了见到她,他守在学校的门外。他被保安阻拦,不得入内。我想象得到他那尴尬而焦灼的模样、六神无主的模样。他真的喜欢她。他喜欢一个女孩子的时候都是这样倾情。他不会使用电脑,不会发伊妹儿和手机短信,不会聊QQ,他只用最古老的方法向她倾吐自己的一往情深:他每天给她寄信。当然,信里面都夹了情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