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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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一切 更新:2023-02-27 21:49 字数:4759
业。他以他的信用贷款和基金在情况需要时随时支援过布洛涅的珍珠罗厂、弗雷旺的铁机麻纱厂和匍白的水力织布厂。无论什么地方,提到马德兰先生这个名字,大家总是肃然起敬的。阿拉斯和杜埃都羡慕滨海蒙特勒伊有这样一位市长,说这是个幸运的小城。
这次在阿拉斯任刑庭主席的是杜埃的御前参赞,他和旁人一样,也知道这个无处不尊、无人不敬的名字。执达吏轻轻开了从会议室通到公堂的门,在庭长的围椅后面伛着腰,递上我们刚才念过的那张纸说“这位先生要求旁听”,庭长肃然动容,拿起一支笔,在那张纸的下端写了几个字,交给执达吏,向他说:
“请进。”
我们讲着他的历史的这个伤心人立在大厅门旁,他立的地位和态度,一直和那执达吏先头离开他时一样。他在梦魂萦绕中听到一个人向他说:“先生肯赏光让我带路吗?”这正是刚才把背向着他的那个执达吏,现在向他鞠躬直达地面了。执达吏又同时把那张纸递给他。他把它展开,当时他恰立在灯旁,他读道:
“刑庭庭长谨向马德兰先生致敬。”
他揉着这张纸,仿佛这几个字给了他一种奇苦的余味。
他跟着执达吏走去。
几分钟后,他走进一间会议室,独自立在里面,四壁装饰辉煌,气象森严,一张绿呢台子上燃着两支烛。执达吏在最后离开他时所说的那些话还一直留在他的耳边:“先生,您现在是在会议室里,您只须转动这门上的铜钮,您就到了公堂里,庭长先生的围椅后面。”这些话和他刚才穿过的那些狭窄回廊以及黑暗扶梯所留下的回忆,在他的思想里都混在一起了。
执达吏把他独自留下。紧急关头到了。他想集中精神想想,但是做不到。尤其是在我们急于想把思想里的线索和痛心的现实生活联系起来时,它们偏会在我们的脑子里断裂。他恰巧到了这些审判官平时商议和下判决书的地方。他静静地呆望着这间寂静骇人的屋子,想到几多生命是在这里断送的,他自己的名字不久也将从这里轰传开去,他这会儿也要在这里过关,他望望墙壁,又望望自己,感到惊奇,居然会有这间屋子,又会有他这个人。
他不吃东西,已超过了二十四个钟头,车子的颠簸已使他疲惫不堪,不过他并不觉得,好象他什么事都已感觉不到。
他走近挂在墙上的一个黑镜框,镜框的玻璃后面有一封陈旧的信,是巴黎市长兼部长让·尼古拉·帕希亲笔写的,信上的日期是二年①六月九日,这日期一定是写错了的,在这封信里,帕希把他们拘禁的部长和议员的名单通告了这一镇。假使有人能在这时看见并注意马德兰,一定会认为这封信使马德兰特别感兴趣,因为他的眼睛没有离开它,并且念了两三遍。他自己没有注意到也没有觉得他是在念这封信。他当时想到的却是芳汀和珂赛特。
①共和二年,即一七九四年。
他一面沉思一面转过身子,他的视线触到了门上的铜钮,门那边便是刑庭了。他起先几乎忘记了这扇门。他的目光,起初平静地落到门上,随后便盯住那铜钮,他感到惊愕,静静地望着,渐渐起了恐怖。一滴滴汗珠从他头发里流出来,直流到鬓边。
有那么一会儿,他用一种严肃而又含有顽抗意味的神情作出一种无法形容的姿势,意思就是说(并且说得那样正确):“见鬼!谁逼着我不成?”他随即一下转过身去,看见他先前进来的那扇门正在他面前,他走去开了门,一步就跨出去了。他已不在屋子里了,他到了外面,在一道回廊里;这是一道长而狭的回廊,许多台阶,几个小窗口,弯弯曲曲,一路上点着几盏类似病房里通宵点着的回光灯,这正是他来时经过的那条回廊。他吐了一口气,又仔细听了一阵,他背后没有动静,他前面也没有动静,他开始溜走,象有人追他似的。
他溜过了长廊的几处弯角,又停下来听。在他四周,仍和刚才那样寂静,那样昏暗。他呼吸促迫,站立不稳,连忙靠在墙上。石块是冷的,他额上的汗也象冰似的,他把身子站直,一面却打着寒战。
他独自一人立在那里,立在黑暗中,感到冷不可耐,也许还因别的事而浑身战栗,他又寻思起来。
他已想了一整夜,他已想了一整天,他仅听见一个声音在他心里说:“唉!”
这样过了一刻钟。结果,他低下头,悲伤地叹着气,垂着两只手,又走回来。他慢慢地走着,不胜负荷似的。好象有人在他潜逃的时候追上了他,硬把他拖回来一样。
他又走进那间会议室。他看见的第一件东西便是门钮。门钮形状浑圆,铜质光滑,在他眼前闪闪发光,好象一颗骇人的星。他望着它,如同羔羊见了猛虎的眼睛。
他的眼睛无法离开它。
他一步一停,向着门走去。
假使他听,他会听见隔壁厅里的声音,象一种嘈杂的低语声。但是他没有听,也听不见。
忽然,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是怎样到了门边。他紧张万分地握住那门钮,门开了。
他已到了公堂里面。
九 一个拼凑罪状的地方
他走上一步,机械地反手把门拉上,立着估量他目前的情况。
这是一间圆厅,灯光惨暗,容积颇大,时而喧嚣四起,时而寂静无声,一整套处理刑事案件的机器,正带着庸俗、愁惨的隆重气派,在群众中间活动。
在厅的一端,他所在的这一端,一些神情疏懒、穿着破袍的陪审官正啃着手指甲或闭着眼皮;另一端,一些衣服褴褛的群众,一些姿态各异的律师,一些面容诚实而凶狠的士兵;污渍的旧板壁,肮脏的天花板,几张铺着哔叽的桌子,这哔叽,与其说是绿的,还不如说是黄的;几扇门上都有黑色的手渍。几张咖啡馆常用的那种光少烟多的植物油灯挂在壁板上的钉子上,桌上的铜烛台里插了几支蜡烛,这里是阴暗、丑陋、沉闷的;从这一切中产生了一种威仪严肃的印象,因为就在这里,大家感受到那种人间的威力和上苍的威力,也就是所谓的法律和正义。
在这群人里,谁也不曾注意他。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唯一的一点上,那就是在庭长左方、沿墙靠着一扇小门的那条木凳上。那条凳被几支烛照着,在两个法警间坐着一个人。
这人,便是那个人了。
马德兰并不曾寻找他,却又一下就看见了他。他的眼睛不期然而然地望到了那里,仿佛他事先早知道了那人所在的地方。
他以为看见了自己,不过较老一些,面貌当然不是绝对相似,但是神情和外表却完全一模一样,一头乱竖着的头发,一双横蛮惶惑的眸子,一件布衫,正象他进迪涅城那天的模样,满面恨容,好象要把他费了十九年时间在牢内铺路石上攒起来的怨毒全闷在心中一样。
他打了个寒噤,向自己说:
“我的上帝!难道我又要变成这个样子吗?”
这人看去至少有六十岁光景。他有一种说不出的粗鲁、执拗和惊惶的样子。
门一响,大家都靠紧,为他让出一条路,庭长把头转过去,望见刚进来的人物正是滨海蒙特勒伊的市长先生,便向他行了个礼。检察官从前因公到滨海蒙特勒伊去过多次,早已认识马德兰先生,也同样向他行了个礼。他呢,不大注意,他头昏目眩,只呆呆地望着。
几个审判官,一个记录员,一些法警,一群幸灾乐祸赶热闹的面孔,凡此种种,他在二十七年前都曾见过一次。这些魔鬼,现在他又遇见了,它们正在躜动,他们确实存在。这已不是他回忆中的景象,不是他思想上的幻影,而是一些真正的法警,真正的审判官,真正的听众,一些有血有肉的人。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一地步,他见到往日的那些触目惊心的景象以及实际事物所能引起的一切恐怖,又在他的四周再次出现,再次活动。
这一切东西都在他面前张牙舞爪。
他心胆俱裂,闭上了眼睛,从他心灵的最深处喊道:“决不!”
造物弄人,演成悲局,使他神魂震悚,烦乱欲狂,并且坐在那里的那个人,又恰是他自己的化身!那个受审判的人,大家都叫他做冉阿让!
他的影子在他眼前扮演他生命中最可怕的一页,这种情景,真是闻所未闻。
一切都在这里出现了,同样的布置,同样的灯光,审判官、法警和观众的面目也大致相同。不过在庭长的上方,有一个耶稣受难像,这是在他从前受判决的时代公堂上缺少的东西。足见他当年受审判时上帝并不在场。
他背后有一张椅子,他颓然落下,如坐针毡,惟恐别人看见他。坐下以后,他利用审判官公案上的一堆卷宗,遮着自己的脸,使全厅的人都看不见他。现在他可以看别人,而别人看不见他了。他渐渐安定下来,他已经完全回到现实的感受中来,心情的镇定已使他达到能听的程度。
巴马达波先生是陪审员之一。
他在找沙威,但是不见他。证人席被记录员的桌子遮着了。并且,我们刚才说过,厅里的灯光是暗淡的。
他进门时,被告的律师正说完他的辩词。全场空气已到了最紧张的程度,这件案子开审已有三个钟头了。在这三个钟头里,大家眼望着一个人,一个陌生人,一个穷极无聊、极其糊涂或极其狡猾的东西,在一种骇人听闻的真情实况的重压下一步步折伏下去。这个人,我们已经知道,是个流浪汉,被别人发现在田野中,拿着一根有熟苹果的树枝,这树枝是从附近一个叫别红园的围墙里的苹果树上折下来的。这个人究竟是谁?已经作了一番调查,证人们刚才也都发了言,众口一词,讨论中真相大白。控词里说:“我们逮捕的不仅是个偷水果的小偷,不仅是个贼,我们手里抓获的是一个匪徒,一个违反原判、擅离指定住址的累犯,一个旧苦役犯,一个最危险的暴徒,一个久已通缉在案名叫冉阿让的奸贼,八年前,从土伦牢狱里出来时,又曾手持凶器,在大路上抢劫过一个叫小瑞尔威的通烟囱的孩子,罪关刑律第三百八十三条,一俟该犯经过正式证明,确系冉阿让,当即根据上述条文另行追究。他最近又重行犯罪。这是一次再犯。请先处罚他的新罪,容后提审旧案。”被告在这种控词前,在证人们的一致的意见前,瞠目结舌,不知所对。他摇头顿脚表示否认,或是两眼朝天。他口吃,答话困难,但是他整个人,从头到脚,都表示不服。在这一排排摆开阵式、向他溺战的聪明人面前,他简直是个傻子,简直是个陷入了重围的野人。可是目前正是威胁他未来生活的紧急关头,他的嫌疑越到后来越大,全体观众望着这种极尽诬陷、逐渐向他紧逼的判决词,比起他自己来还更担忧些。还有一层可虑的事,假使他被证实确是冉阿让,小瑞尔威的事将来也得判罪,那么,除监禁以外,还有处死的可能。这究竟是个什么人呢?他那副冥顽不灵的表情是什么性质的呢?是愚蠢还是狡狯?是懂得很清楚还是完全不懂?对这些问题听众各执一辞,陪审团的意见仿佛也不一致。这件疑案,既惊人也捉弄人,不但暖昧不明,而且茫无头绪。
那个辩护士谈得相当好,他那种外省的语句,从前无论在巴黎也好,在罗莫朗坦或蒙勃里松也好,凡是律师都习惯采用,早已成为律师们的词藻,但今天这种语句已成古典的了,它那种持重的声调、庄严的气派,正适合公堂上的那些公家发言人,所以现在只有他们还偶然用用;譬如称丈夫为“良人”,妻子为“内助”,巴黎为“艺术和文化的中心”,国王为“元首”,主教先生为“元圣”,检察官为“辩才无碍的锄奸大士”,律师的辩词称“刚才洗耳恭听过的高论”,路易十四的世纪为“大世纪”,剧场为“墨尔波墨涅殿”,在朝的王室为“我先王的圣血”,音乐会为“雍和大典”,统辖一省的将军为“驰名的壮士某”,教士培养所里的小徒弟为“娇僧”,责令某报该负责的错误为“在刊物篇幅中散布毒素的花言巧语”等等。这律师一开始,便从偷苹果这件事上表示意见,要说得文雅,那确是个难题;不过贝尼涅·博须埃在一篇祭文里,也曾谈到过一只母鸡,而他竟能说得洋洋洒洒,不为所困。这律师认定偷苹果的事没有具体的事实证明。他以辩护人的资格,坚称他的主顾为商马第,他说并没有人看见他亲自跳墙或攀折树枝。别人抓住他时,他手里拿着那根树枝(这律师比较喜欢称树枝为树桠),但是他说他看见它在地上,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