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节
作者:瞎说呗      更新:2021-02-17 18:40      字数: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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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那该死的酒吧居然还爆炸了,他夹在人群中忙着逃命,回家后酒劲儿上来了一觉睡到现在。本想着白天来讨点甜头的,结果居然遇上这么一位财大气粗的。
  叶司生平最恨笨蛋。这罗茂从长相到名字都蠢到了极点,多看一眼都是污染他的眼睛。他也不等对方想明白,直接伸手把他往门外一推:“就这么决定了。以后再让我见到你纠缠他,见一次打一次。”
  “您,您这是什么意思啊?您是她什么人啊,凭什么……”
  “我是她前夫!”叶司几乎是从喉咙里把这话吼出来的,然后砰地把门一关,再不去理会那个SB罗茂。
  SB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觉得自己一定是酒没醒,才会产生这样的幻觉。传说中云城乃至是全中国最有气质最有风度的男人,怎么会是这么一副流氓样?传言一定有误吧。
  被传言过度美化的叶教授关上门后,转身看到了一脸惊愕的周蔷薇。她穿着一身蕾丝性感睡衣,从上下到就没遮住多少东西。叶司无奈撇撇嘴,一眼瞅见昨天那件不知道哪里来的风衣,直接扔给了对方。
  “穿上,大早上就卖肉,太腻。”
  周蔷薇心里直抓狂。她可没请他看,再说女人睡觉都这么穿,谁让他厚着脸皮在自己家里赖着不走!怎么说得好像是她故意勾引他似的。
  强压下心头的怒火,她尽量平静地问对方:“你刚才在干什么?”
  “替你打发了一个无聊的追求者,以后他不会再来烦你了。”
  “谁让你这么干的!”
  “两万!”叶司在周蔷薇面前比了个yeah的手势。
  “什么意思?”
  “我给你开的工资,一个月两万,咱们复婚,从此你跟罗茂桥归桥路归路,怎么样?”
  这条件很诱人,周蔷薇忍不住咽了下口水。她现在很缺钱,急需一个金主“包养”。罗茂跟叶司一比简直不值一提,差了不止十个等级。
  可是,问题的重点好像不在这里?
  “你什么意思?”
  “你不用管我什么意思。我只问你,答应还是不答应。”
  “你让我想想。”
  “好。”叶司双手抱胸,一本正经望着周蔷薇。
  周蔷薇再次抓狂:“你先离开我家可不可以?给我几天时间考虑一下。难道你要我现在就做出选择?”
  “我认为这个问题思考超过三秒钟都是在浪费时间。”叶司一面说一面走到餐桌旁,从果盘里拿了一个苹果,又拿了一个香瓜,他指了指苹果,又指了指门外:“那个人,是这个!”
  随即他又指指自己,将香瓜放手里掂掂:“而我是这个。一个这么大,一个这么小。这么明显的大小差距,不需要我再说明什么吧。难道你还要我找个西瓜或是冬瓜来增加你的视觉冲击力?”
  周蔷薇被他搞得一头雾水,眼神一直随着叶司的手移动,最后不自觉地就落到了昨天她打对方的那个部位。
  叶司放下香瓜走了过来,凑近到她面前。他伸出食指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很显然,我指的是脑容量,不是那东西的尺寸。”
  ☆、5 耍流氓
  周蔷薇突然很想骂娘。
  可她骂人的话还没说出口,叶司已经走过她身边,径直进了厨房。周蔷薇转身去看他,就见他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一个鸡蛋来,朝她晃了晃:“而有些人的脑容量,只有这么大。”
  周蔷薇一时无语,竟想不出话来反驳他。刚才确实是自己想歪了,没来由地就想到那个地方去了。被叶司这么一抢白她也有点不好意思,脸上微微发烫,她摸着脸颊往旁边侧了侧身,默默撇了撇嘴。
  可显然,叶司并不打算放过她。他放下手里的鸡蛋又走回到她身边,满脸正经道:“不过我相信,就算不比脑容量,我也肯定比他大。要不要试试?”
  周蔷薇噎了一下,眼睛写满了不置信。几年不见叶司说话似乎跟从前不大一样了。从前他是完全的正人君子,待人接物都透着严谨和正气。怎么如今说话都带了几分痞气?可你说他耍流氓吧,他又说得一本正经,完全不像在讲什么黄色的东西,严肃到让人产生一种错觉,以为他正在和你上最科学最严谨的课程。
  而且他似乎不打算停口:“那男人你们见了两回,黑灯瞎火的你大概也摸到了个轮廓。至于我的,你要不要现在比较一下。”
  他一面说一面贴近周蔷薇,逼得对方连连后退,最后竟直接把她逼到了墙角,整个人贴在墙上动弹不得。他们两人如今离得非常近,几乎只隔两层布料。大白天的,叶司那地方竟有些硬,直接顶在了周蔷薇的身上。
  “你干什么,想耍流氓吗?”
  “你都自甘堕落到要出卖身体以换取金钱了,还会在意我这点小儿科吗?那个叫罗茂的傻冒儿,发起情来比我更像禽兽吧。”
  周蔷薇很想说你现在这样子跟他也差不多,但对方那东西顶在她身上,她没来由地就没了气势,好像有点理亏,又像是做错事让人给揪住了。明明他们早就结束了,为什么这个男人还能这么理直气壮地来她面前教训她?
  当年水性杨花的可不是她周蔷薇!
  想到这个,她移开视线冷冷道:“那是我跟他的事情,跟姐夫你无关。”
  叶司无所谓地一笑,直接略过“姐夫”两个字。他略微将身体挪开了一些:“好吧,咱们现在不谈别的。我刚才那个提议你到底答不答应?跟罗茂出去了两回你也多少知道一些这个圈子里的男人都是什么货色了吧。跟他还是跟我,我相信你是个聪明人。”
  周蔷薇忍不住扶额:“你怎么知道我跟他出去过两回?”
  “只要有钱,什么办不到。我不光知道这些,我还知道你现在在一家小会计事务所上班,月薪七千。七千块放在一般人身上不算什么,对你来说却太少了。你家里有个失明的弟弟,急需眼角膜做手术。可你拿不出这笔钱来,所以你就去出卖肉体。这样吧,咱们来做个交易,一年,以一年为限,如果接下来的一年你老实的话,期满之后我可以给你弟弟去黑市找一副眼角膜来。你在我这儿一个月领两万的薪水,一年后就是二十四万,足够付这笔钱。怎么样,做还是不做?”
  “做!”这一回周蔷薇毫不犹豫,一口就答应了。
  然后她觉得一直以来压在她心头的那块石头终于落地了。同样是出卖身体,卖给叶司比卖给罗茂要好得多。虽然那个姓罗的看起来还可以,两人见面的时候打得也是交往结婚的幌子的,但像他那样的男人,出耳反耳不算什么,就算真跟她开花结果,婚后出去玩的可能性也相当高。
  倒不如叶司,冷静自持,大概还有点洁癖,在男女关系上没那么放纵。要不然他何必回头找自己,大可以伸手一招,自然会有女人前仆后继地涌上来。
  可是,他为什么要找自己?
  “我能问个问题吗?”
  “可以。”
  “为什么要复婚?”
  “我需要一个保姆、老妈子兼孩子的妈。”
  面对周蔷薇一脸的疑惑,叶司解释道:“我家里有个四岁大的女儿,从现在起你的工作就是照顾她。”
  “那你索性找个保姆不更好?”
  “保姆没你漂亮没你年轻,关键是,保姆我都不熟,而你,我相当熟悉。我的孩子,没必要交给一个陌生人。既然我跟你这么熟,那就你来当这个保姆好了。”
  叶司说得理所当然,周蔷薇却觉得胸口闷闷的。在听到他有女儿这一事实时,她没来由的一阵心悸,胸口像是被人狠狠打了一拳。虽然五年前她就知道叶司喜欢的人不是她,也知道分开五年了,他必定已经结婚生子。可当现实赤/裸裸地摆到面前时,她发现自己还是没办法平静地接受。
  “既然你有孩子,为什么不叫孩子妈妈来照顾她?”
  “这个问题暂时不予回答。周小姐,别忘了,现在我是雇主你是员工,这不是你该管的事情。”
  “那你为什么非要和我复婚,我可以照顾你孩子,以保姆的身份。”
  “孩子需要妈妈。她马上要念小学了,我不希望我的女儿走出去,被人骂是没妈的孩子。她需要一个健全的家庭,至少从表面上看起来很和谐。所以,这个婚必须复。”
  “你还可以找我姐姐。”
  叶司一直高傲的脸上终于露出了几分烦躁:“我也得找得到她才行。能不再提你姐姐吗?”
  周蔷薇心微微疼了一下,她把叶司脸上的烦躁理解为他找不到姐姐而满心不悦。不管他们离婚多久了,初恋就是初恋,原配就是原配。她永远都只能是他的“前”小姨子。
  想到这里,周蔷薇咬了咬嘴唇,恨恨道:“好,既然这样,我也有要求。”
  “你说。”
  “我可以和你复婚,但我们不可以同床。”
  “这个要求有点过分。”
  “答应还是不答应?我想罗茂应该没有同意你的要求吧,如果我现在回去找他,他一定愿意接受我。”几次接触下来,周蔷薇其实也有点感觉出来了,罗茂虽然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但他对自己还算真心,起码是有真感情的,不是纯粹玩玩罢了。否则以他的条件,想找比自己好的女人,还不是小事一桩。
  因为心里有底,周蔷薇看叶司时底气就很足。她的目光坚定而坚持,甚至还带了几分冷意。
  叶司认真地思索了片刻,点头道:“可以,我答应。”
  听到他这话,周蔷薇小小地失落了下。他会答应就证明他确实不想跟自己上床,他找自己回去的目的就如他所说的,只是需要一个保姆老妈子兼孩子妈罢了,连暖床这种事情都不需要她做。
  她明明应该高兴的,可她又高兴不起来。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的女人!周蔷薇在心里暗骂了自己一句,决定把这个事情先放一边。
  她转头去看厨房:“你刚才在做什么?这么大动静。”
  “剁排骨。”叶司像是想起了这个事情,进厨房继续剁肉。他手里挥舞着大菜刀,动作却极其优雅,如果把视线停留在手部以上的话,你绝对猜不到他在做这种暴力的事情。
  他剁了几下后又转头问周蔷薇:“你刚才是不是以为我在剁尸体?”
  “是有点。大早上的,怪吓人的。你又是个化学教授。”
  “你也说了,我只是个教化学的。分尸这种事情医学教授才会做。如果我真要毁尸灭迹,也应该用化尸粉才对。”
  周蔷薇忍不住笑了,屋里的气氛因为叶司的一句玩意话而缓和了许多。她装作不在意地去看他剁的排骨,试探地问道:“你剁肉干嘛?”
  “喂猪。”
  周蔷薇满头黑线。
  “我大清早去附近的市场买的排骨,回来剁了之后想煲汤。某人昨晚喝得太多,不喝点汤脑容量没那么快恢复原样。”
  说起这个,周蔷薇略感疑惑:“我昨晚喝得不算多,至少还能清醒地打球,怎么后来发生的事情我都想不起来了?我怎么回的家,你又是怎么进来的?”
  叶司放下刀,走到一面半人高的柜子前,将柜门移开,里面整齐地排列着一排空酒瓶,都不大,数量却很可观:“这是某人昨天的杰作。我从来不知道原来伤了腿的人会喜欢酗酒,难道是因为身体里的某种酶产生了变化?这可以作为我下一篇论文的研究课题。”
  忽略了他的吐槽,周蔷薇仔细去数那些酒瓶子。一共十九瓶,虽然都是很小瓶,加起来量也不少了。难怪她会醉成这样了,她那半瓶子的酒量,没醉到明天早上就是万幸了。
  叶司拿起一个瓶子细细研究:“真这么好喝?喝了一瓶又一瓶,我拉都拉不住。一进屋就开始发疯,又哭又笑的,非要拉我一道儿喝。我不喝还跟我发脾气。最后怎么样,还不是自己醉成一摊烂泥。”
  周蔷薇真心觉得这次跟叶司重逢,对方说话的语气刺耳了很多。可一想到他描述的画面,她又有些脸红:“你太夸张了,我怎么可能这么做。”
  她话音刚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