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节
作者:那年夏天      更新:2022-12-23 20:32      字数:4726
  浴室中,小雨趴在地上,手指伸进兔子嘴里,有模有样地划来划去。郑清笑着说:“小雨,你就这么给兔兔刷牙吗?”小雨嗯了一声后,继续给兔子“刷”着牙。这时,郑清听到屋外的电话铃大声地响了起来。
  接完了电话,郑清脸色煞白,冷汗涔涔。他颤抖着身体走进浴室,却看到小雨缓慢地转过身来,沙哑着声音,说:“爸爸,你说,兔兔的这两瓣长长的门牙,像不像妈妈?”闻罢此言,郑清的身体又忍不住一阵剧烈的颤栗。
  在刚才的电话里,那个曾经无数次令郑清痛恨的多金台湾人悲伤地说,他们共同的妻子霍瞳,今天下午在滨海马路上开车兜风时,遇到了车祸,不幸身亡。她把车开下了悬崖,被翻飞的白色浪花卷入了海洋深处,连尸身都没找到。台湾人虽然与他依旧心有芥蒂,但还是通知了他。毕竟人都走了,仇恨还有什么意义?
  算了算时间,霍瞳坠下悬崖的时候,正好与郑清在街边宠物市场买下长毛暹罗兔时,差不了多久。
  一想到这里,郑清的胃部开始了一阵阵抽搐,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手狠狠地揉搓着他的腹腔,令他无可抵抗。
  在小雨诧异的眼神中,郑清抚着马桶,一边哭泣,一边呕吐着。
  '03'
  自从得到消息以来的这几天来,郑清过得很不好受。他不愿意让小雨看到自己整日悲伤颓废,于是将儿子送到了幼儿园全托。在家里,陪着他的,只有那只白色的长毛暹罗兔。
  这只有着与霍瞳近似牙齿的长毛兔终日在屋里蹦蹦跳跳,体态也日渐丰腴,肚子鼓胀得愈加明显。郑清的心绪也无法令他更好地照料兔子,于是他吃什么东西,就给兔子喂上点什么剩下的。郑清喜欢吃肉,每顿份都会让楼下的餐馆送来有荤菜的便当,吃剩的菜混着肉喂给了兔子,他奇怪地看到,每次兔子都把便当盒里的肉食吃得干干净净,一点不剩。
  在郑清的记忆里,兔子应该是一种喜欢吃胡萝卜的可爱小动物,可眼前的这只兔子却喜欢吃肉,这令他很好奇。它是长毛暹罗兔,以前郑清从来没听说过这样的品种,即使在网上查,也没找到关于这种兔子的任何介绍。不过,既然这只兔子喜欢吃肉,那就喂它吃肉吧。想想当年,霍瞳也是最喜欢吃肉的。听说她嫁的那个台湾人,老母亲是佛教徒,全家都终日食素,想必霍瞳会过得不自在。一想到霍瞳,郑清的眼圈又不由得微微发红。
  霍瞳的尸体是在七天后被吐着白沫的潮汐冲到沙滩上的,泡得发白,手指变得像胡萝卜一般粗细。全身上下看不出一点曲线,就像一个几天前还新鲜可口,如今却发霉变质散发恶臭的紫菜饭团。据验尸的法医形容,当时赶走了霍瞳身上盖着的密密麻麻的苍蝇,露出了她变形的尸体后,用手指戳一下她身上的肌肉,立刻会凹下去一个小坑,良久之后都不见回填,却慢慢淤积起一层粘稠浓黄的尸液。而她身上也到处是伤口,那是被海鱼噬咬后留下的痕迹。
  葬礼举行得很隆重,来了很多人,身着黑色西装的郑清见到那个台湾人时,相对无言。霍瞳都走了,互相仇恨还有什么意义?
  肥胖的台湾老头,一边流着泪,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着:“阿瞳平时开车很稳的,怎么就会出这样的事呢?以前我开车的时候,她还在一旁叮咛我要小心小心,可她怎么就会连人带车一起摔下了悬崖呢?她前个月还对我说她怀孕了,要送个大胖小子给我,可是现在却……”言语中,他已经泣不成声了。
  郑清不想再听了,他怕再听自己会失态地哭泣,于是找个理由离开了葬礼的现场。
  他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街边的宠物市场,他想问问当初卖给他暹罗兔的那个店主,究竟喂兔子吃肉有没有什么不好。可是当他来到宠物市场时,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个门市了。
  郑清在路边摊随便买了点肉食后郁闷地回了家,一开门,就看到长毛暹罗兔蹦跳着跑到了门边,嘴里衔着拖鞋。郑清勉强地笑了笑,真不知道养的是一只兔子,还是一条狗。他趿着拖鞋蹲下身来,一把搂住了兔子,嘴里叫着:“小乖乖,看今天我给你买什么东西回来了?你最喜欢吃的肉呢!”当他的手摸到暹罗兔的肚子时,忽然愣住了。兔子的肚子瘪瘪的,空然无物。
  郑清蓦地一惊,兔子不是怀孕了吗?怎么现在肚子里却什么都没有了?他疑惑地放下了兔子,兔子立刻咬着他的裤管,拼命移动着身体,想要拖着他跟着它走。
  郑清苦笑着任凭兔子将他拉进了浴室里。
  在浴室洁白干净的瓷砖地板上,两个毛茸茸的粉红色肉团正缓慢地在地上爬行着,你挨着我,我挨着你。这是两只刚出生的小兔子。
  郑清呵呵一乐,先前心中的阴霾顿时一扫而空。
  '04'
  屋里多了两个可爱的小生灵,的确是件很开心的事。但是对于从来没养过兔子的郑清来说,却有着别样的麻烦。兔子妈妈没有奶水,而冲了奶粉,小兔仔也不愿意吃。郑清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无奈下,他用了最后的办法,将才买的肉切成碎末,混在饭里,在微波炉里打热。没想到热气腾腾的肉饭一摆在兔仔面前,这两个圆滚滚的小家伙立刻就爬了过来,憨态可鞠地吃起了肉。
  真是肉食的兔子。郑清苦笑,他想,要养活这三只兔子,看来会花上不少钱。
  还好,郑清是个广告人,养兔子所需要的这么一点小钱他还是负担得起。不过作为广告人,工作性质就决定了他得常常去外地出差。果然,两周后,当两只小兔仔刚长出雏形时,身上已经泛出幼嫩的浅浅的白色的绒毛,郑清便接到公司老总的派遣,得去邻市接洽一笔户外展牌的业务。
  大的这只暹罗兔倒是好说,它蛮聪明的,还会自己扒开冰箱门,寻找里面放着的肉类。而那两只小兔仔就麻烦了,它们还没有足够的气力扒开冰箱门,而大的暹罗兔也从来不把自己吃的肉分给两个小的。兔子毕竟还是兔子,你是没有办法去要求它讲究什么伦理道德。
  很无奈,为了不让两只小兔仔饿肚子,郑清决定把它们送到宠物托管站去。所谓宠物托管站,就是一个暂时帮助出差的人照料他们的宠物的地方,虽然只是临时照看,但却收费不菲。
  宠物托管站在城市的郊区,尘灰蔽日。冒着惨烈的阳光,郑清用铁丝笼子提着两只小兔仔来到托管站,却被告知,托管站从来没养过兔子,在他们的心目中,兔子只是一道可以吃的菜而已。不得已,郑清只好提着铁丝笼子向回走。
  在路上,他反反复复地思考把这两只小兔仔拖给哪个朋友帮忙照料。可数来数去,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人。正当他郁闷之际,忽然听到脑后有人在叫他的名字。回过头去,看到了那个肥胖多金的台湾人,霍瞳的现任老公。
  这个台湾人叫金六福,一个忑俗气的名字,他在城市的郊区开了一家叫“阿妈潮菜馆”的豪华餐厅。而郑清正巧提着铁丝笼子从他餐厅门口走过,于是被他叫住了。
  “郑生,我们喝一杯,来好好聊聊吧。”金六福此刻却有些低声下气地说道。
  郑清叹了一口气,也垂下头来,将笼子放在了餐厅门边,跟着金六福走进了大堂。
  坐在靠窗的桌边,两人各要了一扎黑啤就对啜了起来。他们的话题一直围绕着霍瞳,而发言的主角当然是金六福。他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向郑清会议着他与霍瞳的交往,却一点也没在意郑清的反应与接受能力,他甚至还无意中说出了在郑清没与霍瞳离婚前,就与霍瞳有了身体上的亲密接触。
  郑清阴沉着脸一句话也没说,他实在是听得心里有些隐隐作痛,心脏最柔弱的地方在暗暗滴血。他一直都以为霍瞳是在与他离婚后才认识金六福的,没想到他竟然被欺骗了这么久。正当他想拂袖而去时,他忽然听到肚子咕噜响了几声。郑清这才想起自己连早饭都没吃,现在却已经到了午饭的时刻。
  金六福还算是懂事,弹了个响指,立刻就有侍应生送上了精美的小食。他开的是潮菜馆,自然招牌特色菜都是潮汕风味,色香具全。而最后上的一道汤菜更是别具风格,胡椒炼成的汤白汪汪一片,上面浮着几块看上去就觉得很嫩的肉。
  “金老板,这是什么菜啊?”
  “郑生,这是我们的镇店大菜,飘香兔囡汤。”金六福腆着肚子大声说道,“这是特意选取的仔兔,最好是才出生不到一月的仔兔,锅里捞上一会过个油,再在汤里加进胡椒、葱姜、鱼露、生抽,还有我们餐馆秘制的酱料……”
  不知道为什么,郑清觉得头很晕,他听不见金六福在说什么,他只看到在白炽的灯光下,金六福的两片嘴唇机械地一开一合,耳朵边上一直响着杂乱刺耳金属般的轰鸣声。一定是耳鸣,据说这是因为精神紧张或者听到了令自己震撼的关键词时才会产生的症状。
  精神紧张?不排除这种可能性,毕竟霍瞳的死,再加上她当初的背叛,的确让郑清很受打击。
  关键词?如果有的话,会是什么呢?郑清转念一想,终于明白了。是金六福说的,这道飘香兔囡汤是又刚出生的仔兔做成的。
  郑清站起身来,向门口望去——铁丝笼子还放在餐厅的门边,但里面已是空然无物。那两只小兔仔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郑清埋下头来,看着汤钵里的兔子肉,忽地觉得心里一阵难受,胃里如同翻江倒海一般。
  '5'
  郑清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嚼之无味地吃完了桌上的饭菜。酒精的作用令他跌跌撞撞地走出了潮菜馆,在出门时,金六福叫侍应生把桌上几乎没动过的兔囡汤打了个包,递到了郑清的手中。
  郑清晕晕沉沉地到了家,打开家门。门一开,长毛暹罗兔就衔着拖鞋窜到了门边,讨好地摩擦着郑清的腿。
  郑清还是有点上头,自顾自地趿上拖鞋,将身体重重地倒在了沙发上,顺手将手中的饭盒扔在了地上。兔子立刻就兴奋地扑在了饭盒上,用嘴拱开了盖子,有滋有味地咀嚼起饭盒里的仔兔肉来。它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吃的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话又说回来了,它又怎么可能知道呢?
  郑清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朦胧中,他看到了一线微弱的光。他站起身来,左右摇晃,颈脖僵硬地向那团光缓慢走去,两条腿反复不受他的控制。在光团中央,有一个身穿白衣的女子,背对着光源。逆光与侧逆光将她的身体轮廓变得很模糊,只有纷飞的发鬓被染成了嫩黄的颜色。
  郑清迷乱地靠近这个女子,他渐渐从丰腴而又熟悉的体态,辨认出了那是霍瞳。他伸出手去,手却从霍瞳的胸膛中间穿胸而过,只触碰到一团空气。霍瞳的身影渐渐在光团中慢慢融化,变成了一缕轻烟,直至消失。郑清怅然若失,心中空空落落,他悠悠叹出一口气,仿佛用尽了身体所有的气力。忽然他感觉到地上有什么东西在轻轻噬咬自己的小腿,低下头看了一眼,却是那只有着与霍瞳相似牙齿的长毛暹罗兔正埋在身下,在它身边,还有两只毛茸茸的粉嫩的肉团,憨态可鞠地跟在后面,闹成一团。
  郑清有点头晕,他回忆起自己曾在金六福的潮菜馆里已经吃掉了这两只兔仔做成的兔囡汤,怎么现在又出现在了叫下?一定是个梦吧?
  他使劲地晃着头,想让自己更清醒一点。果然,当他清醒过来时,发现自己还躺在床上,不过已是浑身濡湿,冷汗涔涔。
  郑清睁开眼,只看到阴暗无光的天花板,楼上渗下的水渍沉淀成了淡黑色的圆圈,一轮一轮放大,更像一只又一只的眼睛,在死死地盯着他。迷糊中,这一只又一只的眼睛渐渐变成了霍瞳那幽怨的眼神。郑清只感到后背发凉,不寒而栗,毛骨悚然。
  他腾地一声蓦然坐起,正想拉开床头灯,扭头一看,却看到床边有一双熠熠发亮的蓝色瞳孔正瞪着他。郑清只觉得口舌干燥,咽喉肿痛,心里像有无数只猫爪在抓挠一般,心脏剧烈跳动起来。
  他拉开了灯,是那只暹罗兔趴在床边的书桌上正看着他,幽怨的眼光几乎滴出血来。郑清忍不住浑身一个激灵,寒颤过后,他起身下了床,抱起了暹罗兔。
  抱着兔子踱到玻璃窗边,郑清点上了一根烟,然后对着兔子的小脑袋吐出一缕烟雾。以前,他就最喜欢对着霍瞳的脸吹出一缕烟,在那个时候,霍瞳总会夸张地咳起嗽来,就像一个老头子一样。这时,怀里的暹罗兔也低声地咳起了嗽,就如一个婴儿一般。
  坐在窗边的藤椅上,玻璃窗开着,窗外黑黢黢的一片,没有星,更没有月亮。玻璃窗外袭来的冷风竟有些刺骨,于是郑清将怀里的暹罗兔抱得更紧了,仿似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