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3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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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点沸点 更新:2022-12-23 20:32 字数:4817
我穿着救生衣向前走,雨衣和橡皮靴咯吱作响。肩挎时髦的皮枪套,牛仔裤下面没穿内裤。皮带上插着一把制革短刀,脚上穿着死人的羊毛袜,就这样我在漆黑的沟道里尽量往高处走,以避免碎石、瓦砾之类的东西。我想到了老鼠、蝙蝠、甲虫和蛇,但又把这些念头赶出脑海。这些东西对我都不是问题,真正问题乃是后面紧跑而来的空气中的炭疽病菌和前面黑暗之中的那个神经病。
万福玛利亚……其实,我总是很虞诚信教的,只是没事时想到和谈得不多而已。我是说,当我躺在阴沟里流血快死时,并不是因为有危险才呼唤上帝的。只是那一时刻没有其它事可做,正是最合适祈祷的时候……圣母……
这时右脚突然踩上什么滑腻的东西,险些失去平衡。我赶紧蹲下身,在脚的周围摸了摸。接触到一块冷冰冰的金属块,想把它移开,却纹丝不动。顺手摸过去才发觉是根埋在混凝土地板下的铁轨。这才记起史蒂文斯介绍过岛上曾有过一条短距离铁轨,用来把弹药从港湾里的船上运到军事炮台。显然,这是条通向弹药仓库的铁道沟。
我继续前进,脚一直碰着铁轨。几分钟后,我感觉到铁轨转向右边,又接触到什么粗糙的东西。我跪下来又摸了摸,这里有个岔道,铁轨分开来一左一右。就在思考托宾和我同时向终点靠近时,我看到路上有把该死的叉子。我依旧跪在地上注视两个方向的黑暗深处,可什么也看不到,听不见。我猛然想到,如果托宾认为只有他一个人,他一定会打开电筒,至少应该大踏步重重地向前走。
因为看不到也听不见他,我做出一个了不起的推断,那就是托宾知道并非就他一人在这里。或许他只是在前面离我太远,也可能他根本不在这里……为我们这些有罪的人祈祷吧……
我站起来沿着铁轨向右走去,地道里水滴声越来越大,但空气好多了。
几分钟之后,我意识到已走到尽头,到了一个更大的地方——弹药库。事实上,我的双眼正盯着上面,能看到头顶的一小块黑色天空。雨从洞口落到地板上,我还能辨认出搭到洞口的一种脚手架似的装置,随即意识到那就是将炮弹提升到炮台上去的弹药升降机。那么,这里该是尽头了,我知道托宾在这里,而且他正在等我……我们得死了,阿门。
36
托宾似乎并不急于露面,我一边听着雨滴的声音一边等待着。过了一会,我几乎以为就我一个人,但仍然感觉到屋里还有一个人,一个恶人的存在。的确如此。
我非常缓慢地将右手移到腰际,抽出那把制革短刀。
托宾当然知道这就是我,我也知道那就是他,而且是他领我来到这儿,打算让我葬身于此。
他也知道只要他挪动一下位置、发出一点声响,或者按一下手电筒,我都会开枪。而且也懂得黑暗中他的第一枪顶好是最准的一枪。因此我们都站着没动,如同猫和老鼠。只要你愿意,每个人都在想找出谁是猫。
这个小刺头有着钢铁般的意志,我也行。我打算必须的话就在这儿站上一星期,他也会一样。听着外面的风雨声,我避免向上面天花板的开口处仰视,那样会毁了我已经习惯了的夜视能力。
我站在潮湿和呈洞穴状的房间里,任凭袜底的寒意阵阵袭来。我裸露的双臂以及胸膛和后背也承受着刺骨的寒冷。一阵咳嗽就要袭来,我使劲憋了下去。
又过了大约五分钟,也许多一些。托宾现在一定怀疑我是否会悄悄退出去。我正处在托宾和我身后的地道出口之间。所以如果他失去冷静我怀疑他可能想从这边冲出去。
终于,托宾眨了一下眼睛,这是个比方。他向远处墙上扔了块混凝士之类的东西,响声在广阔的弹药库间回荡,这一招把我吓了一跳,但还不足以让我拔出手枪。弗雷德里克,你玩这愚蠢的诡计。
这样我们在黑暗中彼此对峙,我努力想透过黑暗听到他的呼吸声,嗅到他的恐惧。我想我看到他眼里闪烁的光亮,或许是屋顶缺口微弱的光线反射在钢材上的光亮。光亮是从我的左边发出的,可黑暗中无法判断距离。
我意识到自己的刀也可能会反光,所以向左移了移,避免头顶上方暗淡的光源。
我又试着去看刚才的光亮,但已不见了。如果我再看到它一次,我想我一定会冲上去,用力戳、砍、挡、刺一番,直到真正刺进他的骨肉。我得继续等待。
可我越是盯着自己认定的发光体看,自己的眼睛就越是不听使唤。我看见这些近似磷光的斑点在自己的眼前跳动,接着转换形式变成了张着嘴巴的头颅。哇,简直是在谈暗示的威力。
现在很难平静地呼吸,因此如果没有头顶上的风声和水声,托宾肯定已经听见我,我也能听见他。这时又一阵咳嗽袭来,我还是努力压了下去。
我们都在等待,估计他知道我是孤身一人,而且他知道我至少有一支手枪。我确信他有一只枪,但不是那支杀害汤姆和未迪的点四五口径式手枪。如果他带着一支来福枪,那么当他意识到约翰·柯里跟踪而来时,他肯定很想在空地里选择安全的距离将我射杀掉。无论如何,来福枪在这里并不比手枪强,可我没有想到他竟有支猎枪。
猎枪射击的轰鸣声在这间封闭的屋子里简直震耳欲聋,我几乎大吃一惊。可我一旦意识到自己没有被打中,大脑一旦记住了爆炸的方向——大约在右边十英尺外——在托宾还没来得及准备开第一枪时,我就朝看到的枪口闪光的地方射出了最后一颗子弹。
我丢掉手枪,向前冲去,盲目的戳刺一通,却没有碰到任何东西,也没有绊到地板上的尸体。很快刀子刮到了墙壁,我站在那儿顿时呆若木鸡。
这时一个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我猜你只留下一颗子弹。”
我当然没有回答。
那声音又说:“回答我。”
我回头慢慢转向说话的托宾。
他说:“我想我听到你把枪丢在了地板上。”
我意识到他每次都是边说边走,真聪明。
他又说:“借着头顶上洞口的光亮我能看见你。”现在我注意到刚才扑向猎枪响声使自己暴露在暗淡的光线之下。
托宾仍然边走边说:“如果你还这样畏畏缩缩,我就杀死你。”
我不懂他为什么没有开枪,但我知道他有自己的打算。抓住这个机会,我立即从墙边离开,骂了声:“弗雷德里克,滚你的。”
突然一阵光亮罩在我身上,我意识到他在我周围来回移动,现在正用电简照住我。托宾说:“不许动,否则我要开枪了。不许动!”
我只好站在那里,背对托宾。他一边用电筒光照着我,一边将一支看不到口径的猎枪顶住我的屁股。我让刀子紧靠身体,防止他看到,但托宾又说:“将双手举过头。”
我让刀子滑人腰带,双手举头,仍然背对他。
他说:“我要你回答几个问题。”
“然后就放掉我。对吗?”
他笑道:“不,柯里先生。你就要死,但先得回答我的问题。”
“滚你的。”
“你不想失去什么,对吗?”
“只是不想失去我的生命。”
他又笑起来。
我说:“你也不想失去什么,可你在福克斯伍德出了大丑,真是个愚蠢的赌徒。”
“闭嘴。”
“我打算转过身子看看你的牙套和假发。”
在我高举双手转过身子的同时,我暗中吸气,又轻轻跳了一下,短刀的刀柄和刀把就滑进了我的紧身牛仔裤。这可不是我想藏它的地方,但已经没了踪影。
现在我们面对面,相距约十英尺。托宾用手电筒照着我的身体中部,不是脸上。我又看到他左手提着的自动步枪顺着电筒光正瞄着我,但没见猎枪。
托宾使的是一种能发出聚焦光束的卤索型电筒,能用来照射很大的距离。由于电筒光没有漫射开来,因此屋里其它地方依旧漆黑一片。
托宾又用电简从头到脚照照我说:“看来你扔掉了一些衣服。”
“滚你的。”
光束停在我肩挎的枪套上,他说:“你枪在哪儿?”
“不清楚,我们找找吧。”
“闭嘴。”
“那就别提问题。”
“不要惹恼我,柯里先生。否则那一发子弹将射进你的腹股沟。”
好了,我们可不想威胁征服者真的开枪,虽然我知道自己很难避免惹恼他。我问道:“你的猎枪呢?”
托宾说:“我撬弯了撞针的击铁,把枪扔到屋子另一边。幸亏它开火时没有打中我,但你是中了诱饵,真笨。”
“住嘴——你站在暗处用手摸着屁股足足想了十分钟,究竟谁笨?”
“我对你的嘲讽感到厌倦。”
“那就开枪吧。你已经毫不费力地杀死了熟睡中的两名消防队员。”
托宾默不作声。
“我还不够近吗?你向汤姆和朱迪开枪时他们离你有多远?近得都可以引爆炸药。或者你愿意像对付墨菲夫妇和爱玛一样猛击我的头部吗?”
“当然愿意。也许我会先打伤你,再用猎枪敲碎你的脑袋。”
“刀口就干吧。先打伤我,刺头,快开枪!然后我就会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扑向你。来试试。”
托宾没有那样做,也没有答话。显然他还有事要解决。终于他又问道:“还有谁知道我?关于这一切?”
“人人皆知。”
“我想你在撤谎,你的女朋友在哪儿?”
“就在你后面。”
“柯里先生,如果你想和我玩花招的话,你只会死得更快些,而且痛苦万分。”
“你会坐上电椅,肉会被烧焦,假发会燃烧,牙套发出红光,胡子也会冒烟,而你的隐形眼镜将溶进眼球。你死了也将下地狱受烹。”
托宾先生毫无反应。
我们都站在原地,我双手按头,他则左手提着电简,右手拿着手枪。显然他占优势。我看不清他的脸,但想像得出一定既穷凶极恶又沾沾自喜。终于,托宾对我说:“你搞清楚关于财宝的情况了,对吧?”
“你为什么要杀死爱玛?”
“回答我的问题。”
“你先回答我。”
托宾停了几秒钟,才说:“她知道太多,讲得太多。但主要是我想用这种方法告诉你我极端不满意你的嘲讽和干预。”
“你这个没有良心的无耻小人。”
“大多数人认为我很迷人,爱玛也是,戈登夫妇也不例外。现在你回答我,你知道宝藏情况吗?”
“对,奇德上校的宝藏,埋在普拉姆岛,准备移到别处再发掘出来。还有玛格丽特·威利、匹克尼克历史协会等等。你并不像自己想的那么聪明。”
“你也一样,但很幸运。”托宾说,“可现在已经结束了。”
“也许是,但我既不用假发也不需要牙套。”
“你可真的惹恼了我。”
“而且我比你高得多,爱玛说我那家伙比你的也大。”
托宾先生决定不理睬我的莫落。显然他在开枪之前需要和我聊聊。
我又说:“你有一个不幸福的童年吗?有一个专制的母亲和一个关系冷淡的父亲?是不是那些孩子叫你胆小鬼,而且拿着你的菱形织袜开玩笑?把这些情况都说出来,我愿意分担你的痛苦。”
这回托宾先生沉默了许久,看得出他手中的电筒在颤抖,枪也是。当一个家伙抢先用枪逼住你时,有两个办法:其一是很温顺地与他合作,另一种则是刺激和辱骂,以便激怒他,叫他犯错误。前者是标准的警察程序,后者却很危险,也有些愚蠢。显然我偏向于第二条方法。于是我说:“你为什么发抖?”
他的两臂提了起来,左手是电筒,右手是自动步枪。我意识到他开始要瞄准了。喔,噢,快回到第一条方法。
我们站在那彼此对视,看得出他正在决定是否扣动扳机。我则考虑是否应该在他开枪前发出一声毛骨悚然的叫声,然后向他扑去。
终于他又放下手枪和电简。托宾说:“我不会被你激怒的?”
“那就好。”
他又问我,“彭罗斯在哪?”
“她淹死了。”
“不,她没有,究竟在哪儿?”
“也许她到中心实验室叫人去了。弗雷德里克你完了,也许你应该把枪交给我,老伙计。”
他仔细思索了一下。
这时我又说:“顺便讲一下,在酒桶下面的地下室里我找到装着骨头等东西的箱子,而且叫去了警察。”
托宾没有回答,现在他希望一切秘密和我一道消失的可能性已不存在。我等着随时射来的子弹,但托宾,这个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