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3 节
作者:美丽心点      更新:2022-12-23 20:31      字数:4714
  能加利于天下,而厌恶强盗并不加利于天下。
  爱别人并非不爱自己,自己也在所爱之中。自己既在所爱之中,爱也加于自己。无差等的爱自己,也就是爱人。
  圣人厌恶疾病,不厌恶危险艰难。能保重自身,希望人们得到利益,并不是要人们畏避祸害。
  圣人不以为自己的屋室可以贮藏货物,就一心一意于贮藏。
  圣人往往不能侍奉在父母身边。圣人的丧法是父母死了,心已无知,就节葬短丧,为天下兴利。厚爱父母,是人子应尽的本分;但父母死后,之所以节葬短丧,是想竭尽自己的力量为天下兴利。圣人爱人,只有厚没有薄,普遍地为天下兴利,才是真正为自己。
  语经,言语的常经,说白马不是马,又坚持认为孤驹不曾有母亲,这是舞弄其说,说杀狗不是杀犬,也是不对的。这三件东西具备了,就足可以生
  了。
  臧的爱自己,并不是爱自己是一个人。厚爱别人并不是不爱自己,爱别人与爱自己,要没有厚薄的区分。赞誉自己,并非贤能。义,就是利人利己;不义,就是害人害己。义与不义,应该依实际所做的事情来辨别。
  有人有的是秦马,有人有的是马,我只知道来的是马。
  爱众世与爱寡世相同。兼爱也要相同。爱上古与爱后世,也要与爱现世一样。人的鬼,并不是人;哥哥的鬼,是哥哥。
  天下的人都能蒙受利益而欢悦。“圣人有爱而没有利”,这是儒家的言论,是外人的说法,天下没有继承墨学的人,但墨子的学说仍在世上。
  不得已而想要它,并不是真正想要它。(想杀臧,)并不是杀了臧。擅自杀盗,就是不杀盗了。也不是杀盗。大凡要学会爱人。
  小圆的圆与大圆的圆是一样的,一尺地的不到与千里地的不到是没有分别的。不到是一样的,只是远近不同罢了。
  璜虽然是半璧,但也是玉。考虑柱子,并不是考虑整个木头。考虑人的指头,并不是考虑整个人。考虑猎物,却是考虑禽鸟。动机和效果,不可以相等同。
  施利给人,是为了那人;使那人富有,并不是为了那人,使他富有是有目的的。使那人富有,一定是他能够从事人事,祭祀鬼神。
  借着赏誉使一个人受利,并不是借赏誉施利给人,(赏誉虽然不能遍及于人,)但也不至于因此就不用赏誉。
  只知道有利于自己的父母亲,不能算是孝;但也不至于明知自己有利于父母亲而不愿做。
  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强盗,仍然爱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知道这座房子里有强盗,不全都讨厌这座房子里的人。知道其中一个人是强盗,不能讨厌这所有的人。虽然其中一个人是强盗,如果不知他在何处,就讨厌所有的人,那是志气太弱了。
  圣人首先要做的,是考核名实,有名不一定有实,有实不一定有名。如果这块石头是白的,把这块石头打碎,它的每一小块也都是白的,白都相同。这块石头虽然很大,但不和大石相同,因为大石之中仍有大小的不同,这是各依其便而称的。用形貌来命名的,一它要知道它反映的是什么对象,才能了解它。不是用形貌来命名的,虽然不知道它反映的是什么对象,只要知道它是什么就可以了。那些以居住和运徙来命名的,如果进入其中居住的,就都是,离开了的,就不是了。那些以居住或运徙来命名的,象乡里、齐国、楚国都是。那些以形貌来命名的,如山、丘、室、庙都是。
  知道与意会是不同的,(同的种类很多,)有重同,具同,连同,同类之同,同名之同,丘同,附同,是之同,然之同,同根之同。有实际不同的异,有是非各执的异。所以有异,是因为有同,才显出异。是不是的关系有四种:第一种是“是而然”,第二种是“是而不然”,第三种叫“迁”,即转移论题,偷换概念,第四种叫“强”,即牵强附会。
  你对于墨家的学说,深奥的就深入探求,浅近的就浅近研究,并体察节用节葬是否应当。其次明察墨家学说之所以成立的根由、学说中的比附、学说的原因,这样,就可以掌握墨家学说的要旨。进一步再深察墨家声教的端绪、借鉴名学的方法、证明它的终因,这样,墨家学说的实情就能够了解。一个平常的人,他的言词虽然粗俗,但也是实情的论断,人们从中还可以了
  解实情。那些因自己的遭遇坚持一种成见,感情用事,产生好恶,妄下断语的,人们从他的言词中就不会了解实情了。圣人抚覆天下,以仁为本却没有爱人利人的区别。爱人利人产生于思虑。过去的思虑,不是今日的思虑。过去的爱人,也不是今日的爱人。爱婢这种爱人的行为,产生于考虑婢的利益。考虑婢的利益,不是考虑奴的利益;但是,爱奴的爱人,也就是爱婢的爱人。如果去掉其所爱而能利天下,那就不能不去掉了。从前讲节用,不等于今日讲节用。贵为天子,他利人并不比匹夫利人厚。二子的侍奉父母亲,一个遇到丰年,一个遇到荒年,他们利自己的双亲是相同的,不会因丰年而增多,也不会因荒年而减少。外物也不会使我利亲的心加厚。假使奴死对天下有害,我持养奴一定万倍,并不是对奴的爱心加厚。
  高的人与矮的人相同,是因为他们的外表相同,所以就相同。人的手指与人的头是不一样的,是因为人的身体,并不是一种形貌,所以不同。扶剑和拔剑是不相同的,因为剑是因形貌命名的,形貌不一,所以不同。杨木的木与桃木的木相同。有些不是以量数举出命名的,举出来的都一样,所以一个手指,不能断定是哪一个人的;一个人的手指,才能断定是那个人的。一面是方的,不能算作方体,但方木的任何一面,都是方木。言词因事故而产生,又顺事理而发展,借同类的事物相互推行。创立言词,却不知道言词产生的原因,一定是谬误的。现在人不遵循道理,就不能做事,只有强壮的身体,而不知道做事的道理,就会遭到困难,这是立等可待的。言词要依照类别才能成立,如创立言词却不明白它的类别,那么,就必定遭受困难。
  所以亲附渐入的言词,目的在鼓动人恐惧。圣人为天下谋利,目的在追正迷惑。无论长寿与夭折,圣人利天下的目的都是化民向善,如礜石可以染缁。一日之中,天下有成百上万的生灵诞生,但我的爱不会加厚,正如为天下除害。爱上世、今世、后世有厚有薄,但爱其实相同,正如蛇身有文,文文都相似一样。爱两人相同,而杀其中一人,正如杀坑下的老鼠,是为天下除害。一般人与天子,德行厚薄是相同的,看他能否施展才能。举凡兴利除害,正如瓮是漏水,堵住漏,就得便利。厚爱自己最亲的,不依他的行事而或厚爱或薄爱,而以类推由亲及疏去厚爱、薄爱,正象江上井一样,虽然利人,也很有限。“不为己”是可以学的,就象打猎时追逐、奔驰一样。爱人并非为了名誉,正象旅店一样,是为了利人。爱别人的亲人,好象爱自己的亲人,自己的亲人也在爱、敬之中。兼爱,和爱自己一个人一样,能兼爱,就是自爱,蛇受到攻击的时候,一定首尾相救,这也就是自救。
  三十三  小取
  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
  或也者,不尽也。假者,今不然也。效者,为之法也,所效者,所以为之法也。故中效,则是也;不中效,则非也。此效也。辟也者,举也物而以明之也。侔也者,比辞而俱行也。援也者,曰:“子然,我奚独不可以然也?”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是犹谓”也者,同也。“吾岂谓”也者,异也。
  夫物有以同而不率遂同。辞之侔也,有所至而正。其然也,有所以然也;其然也同,其所以然不必同。其取之也,有所以取之;其取之也同,其所以取之不必同。是故辟、侔、援、推之辞,行而异,转而危,远而失,流而离本,则不可不审也,不可常用也。故言多方,殊类,异故,则不可偏观也。
  夫物或乃是而然,或是而不然,或一周而不一周,或一是而一不是也。不可常用也,故言多方殊类异故,则不可偏观也,非也。
  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也。骊马,马也;乘骊马,乘马也。获,人也;爱获,爱人也。臧,人也;爱臧,爱人也。此乃是而然者也。
  获之亲,人也;获事其亲,非事人也。其弟,美人也;爱弟,非爱美人也。车,木也;乘车,非乘木也。船,木也;人船(2),非人木也。盗人人也(3);多盗,非多人也;无盗,非无人也。奚以明之?恶多盗,非恶多人也;欲无盗,非欲无人也。世相与共是之。若若是,则虽盗人人也(4);爱盗非爱人也;不爱盗,非不爱人也;杀盗人(5)非杀人也,无难盗无难矣。此与彼同类,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非之,无也故焉,所谓内胶外闭与心毋空乎?内胶而不解也。此乃是而不然者也。
  且夫读书,非好书也。且斗鸡,非鸡也;好斗鸡,好鸡也。且入井,非入井也;止且入井,止入井也。且出门,非出门也;止且出门,止出门也。若若是,且夭,非夭也;寿夭也。有命,非命也;非执有命,非命也,无难矣。此与彼同类。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罪非之(6),无也故焉(7),所谓内胶外闭与心毋空乎?内胶而不解也。此乃是而不然者也。
  爱人,待周爱人而后为爱人。不爱人,不待周不爱人;不周爱,因为不爱人矣。乘马,不待周乘马然后为乘马也;有乘于马,因为乘马矣。逮至不乘马,待周不乘马而后不乘马。此一周而一不周者也。
  居于国,则为居国;有一宅于国,而不为有国。桃之实,桃也;棘之实,非棘也。问人之病,问人也;恶人之病,非恶人也。人之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祭人之鬼,非祭人也;祭兄之鬼,乃祭兄也。之马之目盼则为之马盼(8);之马之目大,而不谓之马大。之牛之毛黄,则谓之中黄;之牛之毛众,而不谓之牛众。一马,马也;二马,马也。马四足者,一马而四足也,非两马而四足也。一马,马也(9)。马或白者,二马而或白也,非一马而或白。此乃一是而一非者也。
  [注释]
  (1)这一篇与《大取》一样,都是《墨子》的余论。本篇主要探讨辩论与认识事物方面的问题,有几段以取喻的方法,解说认识事物时的“是而然”、“是而不然”、“不是而然”等几种情况。(2)人:“入”字之误。(3)一“人”衍。(4)、(5)同(3)。(6)罪:衍字。(7)也:同“他”。(8)盼:“眇”字之误,眇,一目小。(9)一马,马也:衍文。
  [白话]
  辩论的目的,是要分清是非的区别,审察治乱的规律,搞清同异的地方,考察名实的道理,断决利害,解决疑惑。于是要探求万事万物本来的样子,分析、比较各种不同的言论。用名称反映事物,用言词表达思想,用推论揭示原因。按类别归纳,按类别推论。自己赞同某些论点,不反对别人赞同,自己不赞同某些观点,也不要求别人。
  或,是并不都如此。假,是现在不如此。效,是为事物立个标准,用它来作为评判是非的标准。符合标准,就是对的;不符合标准,就是错的。这就是效。辟,是举别的事物来说明这一事物。侔,是两个词义相同的命题可以由此推彼。援,是说“你正确,我为什么偏不可以正确呢?”推,是用对方所不赞同的命题,相同于对方所赞同的命题,以此来反驳对方的论点。“是犹谓”是含义相同。“吾岂谓”,是含义不相同。
  事物不可能在某一方面相同,但不会全都相同。推论的“侔”,有一定限度才正确。事物如此,有所以如此的原因,其然相同,其所以然就不必同。对方赞同,有所以赞同的原因;赞同是相同的,之所以赞同就不必同。所以辟、侔、援、推这些论式,运用起来就会发生变化,会转成诡辩,会离题太远而失正,会脱离论题进而离开本意,这就不能不审察,不能经常运用。所以,言语有多种不同的表达方式,事物有不同的类,论断的根据、理由也不同,那么,在推论中就不能偏执观点。
  事物有些为“是”而正确,有些为“是”而不正确。有些为“不是”而正确,有些为一方面普遍,而另一方面却不普遍。有些为一方面是正确的,而另一方面却是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