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3 节
作者:连过十一人      更新:2022-12-23 20:24      字数:4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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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82·8答曰:“人有所优,固有所劣;人有所工,固有所拙。非劣也,志意不为也;非拙也,精诚不加也。志有所存,顾不见泰山;思有所至,有身不暇徇也。称干将之利,刺则不能击,击则不能刺,非刃不利,不能一旦二也。蛢弹雀则失■,射鹊则失雁;方员画不俱成,左右视不并见,人材有两为,不能成一。使干将寡刺而更击,蛢舍鹊而射雁,则下射无失矣。人委其篇章,专为攻治,则子产、子贱之迹,不足侔也。古作书者,多立功不用也。管仲、晏婴,功书并作。商鞅、虞卿,篇治俱为。高祖既得天下,马上之计未败,陆贾造《新语》,高祖粗纳采(11)。吕氏横逆(12),刘氏将倾,非陆贾之策,帝室不宁。盖材知无不能,在所遭遇,遇乱则知立功,有起则以其材著书者也。出口为言,著文为篇。古在言为功者多,以文为败者希。吕不韦、淮南王以他为过,不以书有非;使客作书,不身自为,如不作书,犹蒙此章章之祸(13)。人古今违属,未必皆著作材知极也。邹阳举疏(14),免罪于梁(15),徐乐上书(16),身拜郎中(17)。材能以其文为功于人,何嫌不能营卫其身?韩蚤信公子非(18),国不倾危。及非之死,李斯如奇(19),非以著作材极,不能复有为也。春物之伤,或死之也;残物不伤,秋亦大长。假令非不死,秦未可知(20)。故才人能令其行可尊,不能使人必法己;能令其言可行,不能使人必采取之矣。
  【注释】
  “有身”错倒,当作“身有不暇徇也。”
  干将:传说中古代著名的宝剑。
  一旦:一时,同时。
  蛢(bìng并):一种甲壳虫。此字可能有误。据上文以“干将”为喻,“蛢”可能是一种弹丸的名称。■(lǚ吕):■(lán兰)■,布谷鸟。
  员:通“圆”。
  攻:当为“政”之误。政治本连文,此正承上文而言。
  子产:参见11·14注。子贱:参见13·2注。
  侔(móu谋):等,齐。
  虞卿:参见39·8注。
  马上之计:指使用武力的主张。
  (11)高祖粗纳采:《史记·郦生陆贾列传》:“陆生时时前说称《诗》、《书》,高帝骂之曰:‘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陆生曰:‘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高帝不怿而有%色,乃谓陆生曰:‘试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及古成败之国。’陆生乃粗述存亡之征,著十二篇,号其书曰《新语》。”
  (12)吕氏:指汉高祖刘邦的皇后吕雉以及她的侄子吕产、吕禄等人。吕氏横逆:刘邦死后,吕后、吕产、吕禄等人阴谋篡权,陆贾与丞相陈平、太尉周勃等多次计议,终于消灭了吕禄等人,迎立汉文帝刘恒,巩固了汉王朝的统治。参见《史记·郦生陆贾刘传》。
  (13)二“章”字,疑皆当为“辜”之字误。“违属”疑当为“连属”,亦形似之误。此文本作“如不作书,犹蒙此辜。辜之祸人,古今连属。”
  (14)邹阳举疏:参见39·8注(13)。
  (15)梁:指梁孝王刘武。
  (16)徐乐:参见3·3注。
  (17)郎中:皇帝的侍从官。
  (18)韩:指战国末期韩国君王韩王安。蚤:通“早”。公子非:指韩非。
  (19)如:据文意,疑为“妒”字之形误。
  (20)疑此处文句有误。
  【译文】
  回答说:人有优的地方,必然也有劣的地方;人有工巧的时候,必然也有笨拙的时候。并不是由于低劣,而是心思没放在这方面;并不是由于笨拙,而是精神没有集中于这方面。心中存有某种志向,就会连泰山也看不见;思想达到了某种境地,自己就没有空闲来有所谋求。世人称赞干将的锋利,但它能刺就不能砍,能砍就不能刺,不是剑刃不锋利。而是同时不能起两种作用。用蛢弹雀就不能同时弹■,用弓射鹊就不能同时射雁;方和圆不能同时都画成,眼睛向左右看不能同时两边都看见,一个人如果同时做两件事,结果一件事也做不成。如果干将不用来刺而改为砍,不用蛢射鹊而改为射雁,就一定能砍下来,一定能射中而不会失误了。人如果放弃他的写作,专心搞政治,那么子产和子贱的事迹就不值得一比了。古代著书的人,很多都是能建立功业的人,只是没有受到重用。管仲和晏婴,功业和著书都有所建树;商鞅和虞卿,文章和政治都有所成就。汉高祖得天下之后,使用武力治国的主张没有改变,陆贾写出《新语》,汉高祖大体都采用了。吕氏阴谋篡权,刘氏的天下将要倾覆,如果不是陆贾的政策,汉家帝室就不会得安宁。有才智的人没有办不到的事情,关键在于他的遭遇如何,如果遇到乱世,就会去建立功业,有所感触,就会以他的才智从事著述。说出口就是语言,写成字就是文章。古代凭说话建功的人多,为写文章而遭受败家灭族的人极少。吕不韦、淮南王是由于别的事而犯罪,不是因为著书才有罪的。让门客来写书,自己并不写,即使不写书,也仍然要蒙受灾祸,灾祸害人,从古至今接连不断,不一定都是在写作上才智穷尽了的人。邹阳在狱中上书,被梁孝王免去了罪;徐乐给汉武帝上书,自己被拜为郎中。才智能以文章的形式有功于人,为什么要怀疑它不能保护自身呢?韩王安如果早点听从公子韩非的意见,国家不会有倾覆的危险。至于韩非的死,是因为李斯嫉妒他才能出众,并不是由于他著书才智竭尽,不能在政治上再有作为的缘故。春天植物受到伤害,有的因此而死了;有些被摧残过的植物如果不再受伤害,到秋天也会长大成熟。如果韩非不死的话,秦王朝的前途就很难说了。所以有才学的人能够使自己的德行受人尊敬,却不能使别人必定效法自己;能够使自己的议论切实可行,却不能使别人必定采纳自己的主张。
  【原文】
  82·9或曰:“古今作书者非一,各穿凿夫经之实传,违圣人质,故谓之蕞残,比之玉屑。故曰:‘蕞残满车,不成为道;玉屑满箧,不成为宝。’前人近圣,犹为蕞残,况远圣从后复重为者乎?其作必为妄,其言必不明。安可采用而施行?”
  【注释】
  “夫”当为“失”之脱坏,“传”疑当在“经”之下。此文当为“各穿凿失经传之实,违圣人质。”
  蕞(uì最):细小。蕞残:支离破碎之物。
  箧(qiè窃):箱子。
  西汉桓宽《盐铁论·相刺篇》:“玉屑满箧,不成其宝;诵《诗》、《书》,负笈,不为有道。”
  【译文】
  有人说:“从古到今写书的人不止一个,各自牵强附会失去了经传的真实内容,违背了圣人的本质意义,所以称之为残缺之物,把它比作玉屑。因此说:‘残缺之物装满车,不能成为什么学说;玉屑装满箱子,不能成为什么宝物。”前人最接近圣人,还被称为残缺之物,何况远离圣人随前人之后重新来写书的人呢?他们的著作必定是愚妄的,他们的言论必定是不贤明的,怎么能够采用而用来施行呢?”
  【原文】
  82·10答曰:圣人作其经,贤者造其传,述作者之意,采圣人之志,故经须传也。俱贤所为,何以独谓经传是,他书记非?彼见经传,传经之文,经须而解,故谓之是。他书与书相违,更造端绪,故谓之非。若此者,韪是于五经,使言非五经,虽是不见听。使五经从孔门出,到今常令人不缺灭,谓之纯壹,信之可也。今五经遭亡秦之奢侈,触李斯之横议,燔烧禁防,伏生之休,抱经深藏。汉兴,收五经,经书缺灭而不明,篇章弃散而不具。晁错之辈,各以私意,分拆文字,师徒相因相授,不知何者为是。亡秦无道,败乱之也。秦虽无道,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俱在,可观读以正说,可采掇以示后人。后人复作,犹前人之造也。夫俱鸿而知(11),皆传记所称(12),文义与经相薄,何以独谓文书失经之实?由此言之,经缺而不完,书无佚本,经有遗篇。折累二者,孰与蕞残?《易》据事象,《诗》采民以为篇,《乐》须不欢(13),《礼》待民平。四经有据,篇章乃成。《尚书》、《春秋》,采掇史记(14)。史记兴,无异书(15),以民、事一意。六经之作皆有据。由此言之,书亦为本,经亦为末,末失事实,本得道质,折累二者,孰为玉屑?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经误者在诸子。诸子尺书,文明实是。说章句者终不求解扣明(16),师师相传,初为章句者(17),非通览之人也。
  【注释】
  经:张华《博物志·文籍考》:“圣人制作曰经,贤人著述曰传。”传:《释名·释典艺》:“传,传也,以传示后人也。”
  记:《仪礼·士冠礼》贾疏:“凡言记者,皆是记经不备,兼记经外远古之言。”据文意,下“书”字当作“传”。
  韪(wěi委):是,对。
  “常”当为“尚”字形误。“令人”二字为“今”字讹衍。“到今尚不缺灭”,是说未遭秦火焚烧。
  横议:指李斯主张焚烧儒家经书,并不准保存流传。
  “休”当为“徒”之坏字。
  分拆文字:指进行支离破碎,牵强附会的解释。
  诸子:指先秦诸子的著作。
  尺书:参见36·5注。
  (11)俱:指解释经书的人和诸子百家两方面。鸿:通“洪”。大,指博学。
  (12)传记:指历史著作,史书。
  (13)不:据文意,当作“民”。
  (14)史记:指古代史官的记载。
  (15)此处文句当作“史记与书无异”。
  (16)章句:指经书的段落字句。扣:同“叩”。问。
  (17)初:疑“当”为“仍”字之形误。既言“师师相传”,不得云“初为章句”。
  【译文】
  回答说:圣人写经,贤人作传,要阐述著书人的本意,采集圣人的遗志,所以经必须要有传来解释。都是贤人所写的,为什么偏认为经传是对的,而其他的书和记都不对呢?那些可以见到的经传以及解释经的文章,说明经必须要传才能解释清楚,所以说它们是对的。其他书与传上的解释不相符合,别创一说,所以说它们不对。像这样的话,以五经作为是非标准,假如说的话不符合五经,即使完全正确,也不会被人听信。假使五经从孔子门中出来,至今毫无残缺散失,称得上是纯粹完整的东西,相信它是可以的。现在五经已经遭受了秦朝的糟踏,受到李斯主张的触犯,焚烧并禁止流传,伏生这类人,怀抱经书深藏在山中。汉朝兴起,征收五经,经书残缺散失而下落不明,篇章亡佚散失而不完备。晁错这类人,各按自己的想法,分割拆散文字的本意,师徒相继沿袭传授,不知道哪一个是对的。秦朝无道义,所以就败乱了。秦朝即使无道,并没有烧诸子的著作。诸子的著作,文章篇目全都存在,可以阅读用来纠正各种言论,可以拿来给后人看。后人重新写书,就和前人创作一样。都博学而有智慧,全是史书所称道的,文义与经书不相上下,为什么单认为诸子的著作偏离了经书的真实呢?由此说来,经书残缺而不完整,诸子百家的书没有散失不全的,而经书反而有遗失的篇目。分析比较二者,谁是支离破碎的呢?《易》是根据事物的表象写成的,《诗》是向民间采集而编辑成篇的,《乐》的成书有赖于老百姓的欢愉,《礼》的成文全靠老百姓安乐讲礼节。四经都有所依据,它的篇章才能写成。《尚书》和《春秋》,采取了史官的记载。史官的记载与诸子的著作没有区别,与依据百姓和事象写成的经书是同一个道理。六经的写作全都有所依据。由此说来,诸子的书是根本,经书则是枝节,枝节偏离了事实,根本却具备了道的实质。分析比较二者,谁才是玉屑呢?知道房屋漏雨的人在房屋下,知道政治有失误的人在民间,知道经书错误的人在诸子。诸子的著述,文句明白,事情真实。解释经书章句的人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