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4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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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过十一人 更新:2022-12-23 20:23 字数: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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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29·5论者或曰:“魏文式段干木之闾,秦兵为之不至,非法度之功。
一功特然,不可常行,虽全国有益,非所贵也。”夫法度之功者,谓何等也?养三军之士,明赏罚之命,严刑峻法,富国强兵,此法度也。案秦之强,肯为此乎?六国之亡,皆灭于秦兵。六国之兵非不锐,士众之力非不劲也,然而不胜,至于破亡者,强弱不敌,众寡不同,虽明法度,其何益哉?使童子变孟贲之意(1),孟贲怒之,童子操刃与孟贲战,童子必不胜,力不如也。孟贲怒,而童子修礼尽敬,孟贲不忍犯也。秦之与魏,孟贲之与童子也。魏有法度,秦必不畏,犹童子操刃,孟贲不避也。其尊士式贤者之闾,非徒童子修礼尽敬也。夫力少则修德,兵强则奋威。秦以兵强,威无不胜,却军还众,不犯魏境者,贤干木之操,高魏文之礼也。夫敬贤,弱国之法度,力少之强助也。谓之非法度之功,如何?高皇帝议欲废太子(2),吕后患之,即召张子房而取策(3),子房教以敬迎四皓而厚礼之(4)。高祖见之,心消意诅(5),太子逐安(6)。使韩子为吕后议(7),进不过强谏,退不过劲力(8),以此自安,取诛之道也,岂徒易哉(9)!夫太子敬厚四皓以消高帝之议,犹魏文式段干木之闾,却强秦之兵也。
【注释】
(1)变:这里作违背、违反讲。
(2)太子:指汉惠帝刘盈。
(3)张子房:张良。汉高祖刘邦的主要谋臣。
(4)皓(h4o号):白发老人。四皓:指秦汉时四个八十多岁道德高尚的隐士。据《汉书·王贡两龚鲍传序》,这四个老头是:园公、绮里季、夏黄公、甪(l)陆)里先生。
(5)沮(j(举):停止,终止。
(6)以上事参见《史记·留侯世家》。
(7)议:建议。这里是谋划的意思。
(8)劲:加强。这里是使用的意思。
(9)易:改变。这里指丢掉太子地位。
【译文】
议论者中有人说:“魏文侯到里巷对段干木表示敬意,秦军因此不去攻打魏国,并不是法制的功效。这一功效是特殊情况,不能经常实行。虽然在保全国家方面有好处,也不值得重视。”那么,法制的功能,指的是什么呢?养活三军士兵,明确赏罚法令,严厉刑法,富国强兵,这就是法制。考察秦国强盛,能因为你有法制就不攻打吗?六国灭亡,都灭亡在秦国的军队。六国的军队并非不精锐,士兵的力量也并非不强,然而战不胜,甚至于被打败灭亡,这是因为强弱不相当,多少不一样,即使明确了法制,那又有什么用处呢?假使小孩违背了大力士孟贲的心意,孟贲发怒,小孩持刀跟孟贲对打,小孩肯定不能取胜,因为力量远远不如孟贲。要是孟贲发怒,而小孩讲究礼节对他非常恭敬,孟贲才会不忍加害。秦国与魏国,就像孟贲与小孩一样。魏国有法制,秦国肯定不会害怕,就象小孩持刀,孟贲不会躲避一样。魏文侯到里巷对贤者表示敬意,不仅仅是小孩似的讲究礼节毕恭毕敬。照理,力量弱小就该讲究德行,军队强大就该发扬威力。秦国靠军队强大,威力无穷战无不胜,却撤回军队,不去侵犯魏国领土,是因为秦军尊重段干木操行贤良,推崇魏文侯的礼义。看来,敬重贤者,是弱国的法制,这样力小能得到强有力的帮助。说敬重贤者不是法制的功能不能经常推行,怎么行呢?汉高皇帝议论想废掉太子刘盈,吕后很担忧,立即召见张子房来出谋划策,张子房教太子用谦恭的态度去迎请四位受高皇帝敬重的白发隐士,并送给厚礼。高祖看见了他们,心中废掉太子的意思就消失了,这样太子的地位安稳了。假使让韩非为吕后出谋划策,上策不过极力劝阻,下策不过使用武力,以此来稳定太子自己的地位,实际是采取自杀的办法,岂只是丢掉太子的地位!太子敬重厚待四位白发隐士来消除了高皇帝废掉太子的想法,就像魏文侯到里巷对段干木表示敬意,退掉了强大的秦军一样。
【原文】
29·6治国之首,所养有二:一曰养德,二曰养力。养德者,养名高之人,以示能敬贤;养力者,养气力之士,以明能用兵。此所谓文武张设、德力且足者也(1)。事或可以德怀,或可以力摧。外以德自立,内以力自备;慕德者不战而服,犯德者畏兵而却。徐偃王修行仁义(2),陆地朝者三十二国(3),强楚闻之,举兵而灭之。此有德守,无力备者也。夫德不可独任以治国,力不可直任以御敌也(4)。韩子之术不养德,偃王之操不任力,二者偏驳(5),各有不足。偃王有无力之祸,知韩子必有无德之患。
【注释】
(1)张:设,设置。且:递修本作“具”,可从。
(2)徐偃(y3n演)王:参见5·4注(2)。
(3)陆地:这里泛指各地。
(4)直:独。
(5)偏:不平均。驳:不纯,不正。
【译文】
治理国家的办法,所积蓄的东西有二个:一叫培养德操,二叫培植武力。培养德操,就是供养名望极高的人,以表示能敬重贤人;培植武力,就是供养力大的人,以表明能用兵打仗。这就是说文武都采用,德操武力都具备。战事或者可以用高尚德操来感化,或者可以用强大武力来征服。外部要用德操来树立自己,内部要用武力来装备自己;仰慕高尚德操的人可以不战而折服,抵毁德操的人由于害怕强大的军队而退却。徐偃王修习和实行仁义,各地来朝见的有三十二个国家,强大的楚国听说这件事,就发兵灭掉了它。这是有德行,而没有武力准备的人。可见,德行不可能单独担负治理国家的任务,武力也不可能单独完成抵抗敌人的任务。韩非的政治主张不能培养德操,徐偃王的德行不能完备武力,他们二人都片面,各有不足。从徐偃王忽视武力而遭祸,就能知道韩非一定会因忽视德操而受害。
【原文】
29·7凡人禀性也,清浊贪廉,各有操行,犹草木异质,不可复变易也。狂谲、华士不仕于齐,犹段干木不仕于魏矣。性行清廉(1),不贪富贵,非时疾世,义不苟仕。虽不诛此人,此人行不可随也。太公诛之,韩子是之,是谓人无性行,草木无质也。太公诛二子,使齐有二子之类,必不为二子见诛之故,不清其身;使无二子之类,虽养之,终无其化。尧不诛许由,唐民不皆樔处(2);武王不诛伯夷,周民不皆隐饿;魏文侯式段干木之闾(3),魏国不皆阖门。由此言之,太公不诛二子,齐国亦不皆不仕。何则?清廉之行,人所不能为也。夫人所不能为,养使为之,不能使劝;人所能为,诛以禁之,不能使止。然则太公诛二子,无益于化,空杀无辜之民。赏无功,杀无辜,韩子所非也。太公杀无辜,韩子是之,以韩子之术杀无辜也(4)。
【注释】
(1)性行:禀受天性的品行,即天生的品行。
(2)唐民:指尧时的老百姓。樔:同“巢”。樔处:在树上搭窝居住。相传尧时隐士许由,隐居箕山,夏天常住在树上。尧想让位给他,不受。
(3)侯:本文皆称魏文,疑“侯”是衍文。
(4)以:疑“是”字之误。下文有“是韩子之术亦危亡也”文例相同,可证。
【译文】
凡是人都禀受天性,清高、污浊、贪婪、廉洁,各有各的操行,就像草木各有各的本质,不能再改变一样,狂谲,华士不肯在齐国做官,就像段干木不肯在魏国做官一样。他们天生品行清高廉洁,不贪图富贵,并非是当时痛恨社会,要坚持自己的政治主张,不肯随便做官。即使不杀这些人,这些人的品行也是不可能效法的。姜太公杀了他俩,韩非认为是对的,这是认为人没有天生的品行,草木没有各自的本质。姜太公杀了他俩,假使齐国还有像他俩这样的人,肯定不会因为他俩被杀的缘故,就不保持自身的清高;假使没有他俩这样的人,虽然供养他们,他们的品行终究不会感化别人。尧不杀许由,尧时的百姓也没有都在树上搭窝居住;周武王不杀伯夷,周朝的百姓也没有都隐居饿死;魏文侯到里巷对段干木表示敬意,魏国人也没有都闭门不出。由此说来,姜太公如果不杀狂谲、华士二人,齐国人也不会都不做官。为什么呢?因为清高廉洁的品行,是人通过努力不能做到的。人通过努力不能做到清高廉洁,那么即使供养他们让他们努力去做,也不可能使他们得到鼓励而做到;如果人通过努力能够做到清高廉洁,用杀人的办法来禁止他们,是不可能使人们停止这种努力的。那么,姜太公杀他俩,对于教化百姓没有好处,白白地杀死了没有罪的人。赞赏没有功绩的人,杀死没有罪过的人,这是韩非不对。姜太公杀无辜,韩非表示赞同,这样说来,韩非的政治主张是用杀死无罪的人了。
【原文】
29·8夫执不仕者,未必有正罪也,太公诛之。如出仕未有功,太公肯赏之乎?赏须功而加,罚待罪而施,使太公不赏出仕未有功之人,则其诛不仕未有罪之民,非也,而韩子是之,失误之言也。且不仕之民,性廉寡欲;好仕之民,性贪多利。利欲不存于心,则视爵禄犹粪土矣。廉则约省无极(1),贪则奢泰不止(2)。奢泰不止,则其所欲不避其主(3)。案古篡畔之臣(4),希清白廉洁之人。贪,故能立功;憍(5),故能轻生。积功以取大赏,奢泰以贪主位。太公遗此法而去,故齐有陈氏劫杀之患(6)。太公之术,致劫杀之法也;韩子善之,是韩子之术亦危亡也。
【注释】
(1)约省:节俭。无极:没有止境。
(2)泰:过分。
(3)主:指君主的位置。
(4)畔:通“叛”。
(5)憍:同“骄”,放纵。
(6)陈氏:指陈恒,双叫田常。春秋末齐国简公的相,他曾以大斗借出,小斗收进的办法争取了群众,公元前481年,他杀死齐简公,另立齐平公,掌握了齐国的政权。死后谥号“成”。杀:疑“弑”之误。本书《实知篇》陈述此事时作“劫弑”可证。参见《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译文】
坚持不做官,未必有合适的罪名,姜太公就杀了他。如果出来做了官没有功绩,姜太公肯奖赏他吗?奖赏一定要有功绩才能授予,惩罚也要有罪恶才能执行。假使姜太公不奖赏出来做官而没有功绩的人,那么他杀了不做官而没有罪恶的人,就是错的,韩非赞同他的做法,也是错误的说法。不做官的人,本性廉洁少欲,喜欢做官的人,本性贪婪多利。利益欲望在心中不存在的人,则把爵位俸禄看成像粪土一样。本性廉洁,就会极其节俭,过分贪婪就会无止境奢侈。无止境奢侈,那么他想要的连君位也在其中。考察一下,古代篡权叛逆的臣子,少有清白廉洁的人。本性贪婪,反而能立功;本性狂妄,反而能轻生。积累功绩可以受重赏,过分奢侈会贪图君位。姜太公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