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节
作者:老是不进球      更新:2022-12-12 20:11      字数:4728
  笑着——法官似乎并未注意到赛伊的到来。他又瘦又小,穿着白色衬衫和腰边系扣的黑色裤子。衣服已破损但很干净,都是厨子熨烫的,他什么都熨——睡衣、毛巾、袜子、内衣和手帕。法官的脸看起来遥不可及,有种白粉敷在深色皮肤上的感觉——或者只是由于蒸汽?从他那边隐隐传来一阵古龙水的味道,闻起来有股抗生素的药味,不太像香水,更像存放过久的液体。他的脸呈坡形,长着宽大无毛的额头、鹰钩鼻子和内含的下巴,几乎看不到嘴唇。他不爱动,经常目不转睛地盯着某处,所有这一切都让人不由得想到蜥蜴。
  他终于抬起头,把专注的目光投向赛伊,“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赛伊。”
  “赛伊?”他语气不悦,似乎被某种粗率无礼所触怒了。
  狗打了个喷嚏。她长着优雅的吻部,头顶凸起,显示出高贵的血统,后腿像穿了马裤似的起着皱,尾巴上有装饰毛——
  赛伊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狗。
  “您的狗像个电影明星。”赛伊说。
  “也许像奥黛丽·赫本,”法官说,尽量不露出喜悦之色,“但绝对不像那些怪里怪气的海报上的俗艳女人,都跟鬼似的。”
  他拿起汤勺。“汤呢?”
  厨子给忘了,做土豆泥汽车让他兴奋得过了头。
  厨子端了两只碗,里面盛着酸辣西红柿汤,嘴里嘟嘟囔囔着:“做什么也不说个谢字……看看我要做的都是什么,我已经不年轻了,又有病……穷人可真惨,惨啊,惨啊,惨啊……”
  法官拿起汤勺从奶油碗里舀起白色黏稠的一团,啪的一声甩到红汤里。
  “呃,”他对外孙女说道,“我们不能麻烦别人。得给你请个家庭教师——住在山下的女老师,我们上不起教会学校——干吗非得去养肥那些教会呢?再说也太远了,专门接送这么奢侈的事已经没有了,不是吗?我想也不能送你去公立学校……出来后你准会操一口难听的土音,还挖鼻子……”
  那天夜晚,赛伊躺在床上,身上盖着桌布,家里最后一床被单早已破旧不堪了。她能感觉到森林的膨胀,听到竹子中空的叩击声,霍拉山泉哗哗奔流,直涌向山肩的深处。白天,水声淹没在家务的喧嚣中,黄昏时逐渐响起,如清澈的歌声飘入窗棂。突然,好像她的听觉中开启了一扇神秘之门,她听到一种声音,无数微型嘴巴在慢慢咀嚼着房子,直至嚼成碎屑,这声音紧密地交融到空气里,很难察觉,但一经识别,便越来越响。在这种气候里,她将明白未经处理的木头只需一个季节就会全被嚼光了。
  失落 第八章(1)
  法官的卧室在大厅的另一边,正对着赛伊的房间,他发现自己因为外孙女的到来而心烦意乱,于是吞了一片安定。他醒着躺在床上,玛特就在身边。“小乖乖,”他咯咯地对她说道,“这么长的卷毛耳朵,唔?看看这些卷毛。”每晚玛特都枕在他枕头上睡,寒冷的夜里,法官会给她裹上一条安哥拉兔毛披肩。她睡着了,但就算这样,她也会竖起一只耳朵好像在听法官说话,一边继续打着鼾。
  法官拿起一本书,可看不下去。他想起了自己过去的旅行,出发和抵达,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突然想起让自己都感到惊诧。他第一次离家是二十岁的时候,拎着个黑色锡皮箱子,很像赛伊来时拿的那只,上面印有白色字母:“J。P。帕特尔先生,斯特拉斯内弗号”。那是一九三九年,他离开祖籍地皮费特,来到孟买码头,再坐船去利物浦,并从利物浦转到剑桥。
  许多年过去了,那段时光却又如此清晰而残酷地重回他的记忆。
  那时他还不是法官,只是一个叫杰姆拜伊——或杰姆——的小伙子,他的岳父雇了两个军乐队的退休成员为他奏乐送行。他们站在月台上两个长条凳中间,凳子上分别挂着“仅限印度人坐”和“仅限欧洲人坐”的牌子,他们穿着脏兮兮的红色外套,领口和袖口的金色荷叶边都已褪色、脱线。当火车缓缓驶离站台,他们演奏“带我回到英国老家”,记忆中这是适合离别的调子。
  法官由他父亲陪着。母亲则待在家里哭泣,她没有想到相对于最后相见一刻的短暂,离别长得近乎永恒。
  “别让他走,别让他走!”
  她的小儿子长着稀薄可笑的胡髭,喜欢她特地做的楚尔瓦米,到英国可就再也吃不到了,他特别怕冷,以后可要一直受着了;他带上她织的毛衣,繁复的花样渗透着她的拳拳爱意;还有本新买的《牛津英文字典》以及一个装饰好的椰子,准备作为祭品扔进海里,求神灵保佑旅途平安。
  在英格兰他走过一条条灰暗的街道,四处找房子租,灰暗的小房子一排排挤在一处,有的还东倒西歪的,好像被鼠胶垫给粘住了。他很吃了一惊,这和原本期望的恢弘气势太不相符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里也有穷人,同样过着毫无美感的生活。尽管他心里颇不以为然,应声给他开门的人也没把他放在眼里:“刚租出去了,”“都满了,”甚至只是掀了下窗帘就匆匆放下——蓦然的一阵静寂,似乎所有的居民在那一刻都死光了。他一共敲了二十二户房门,最后站在了索顿路莱斯太太家的门阶上。她原本也不想收下他,可是她需要这笔钱,她家房子的位置不够好——在火车站的另一头,离大学有点远——她担心自己根本找不到房客。
  每天早晚两次她把食物托盘放在楼梯底下——煮鸡蛋、面包、黄油、果酱、牛奶。一连几个晚上杰姆睡不着躺在床上,听自己半饱的胃发出阵阵腹鸣,眼泪汪汪地想起在皮费特的家人,想着自己在家宝贝得像英国女王,怎么也配享用一顿热乎乎的晚餐。他鼓起勇气向房东要求像样的晚饭。“我们自己晚饭也吃得不多,詹姆斯,”她说,“吃多了老爸胃里不消化。”她总是称呼自己丈夫为老爸,并自作主张地把杰姆拜伊改成了詹姆斯。不过当天晚上,他看到盘子里多了热气腾腾的烤豆子配吐司面包。
  “谢谢。非常好吃!”杰姆对莱斯先生说,他正坐在那儿看着窗外发呆。
  后来,想到自己的勇敢举动他就大为惊奇,因为很快他的勇气就消失殆尽了。
  凭着入学考试上写的一篇论文“法国革命和俄国革命的异同”,他注册进了费兹威廉学院。当时这个学院几乎是个笑柄,更像是个补习学校而非高等学府,但他立刻就开始了学习,这是唯一能从一个国家带到另一个国家的技能。他连续十二个小时不间断地学习,一直到深夜,在这样的退缩状态下,他无法在关键时刻对外做出大胆举动,相反,他的怯懦和孤独却找到了肥沃的土壤。他躲避在日益强烈的孤独之中。孤独成了习惯,习惯控制了人,并把他压成一个影子。
  失落 第八章(2)
  然而影子毕竟会产生自身的忧虑,他试图掩盖,却反而突出了他身上某些让人不舒服的地方。一整天都不会有人和他说句话,他喉咙里充塞着说不出来的话语,大脑变得迟钝,心中痛楚不堪。那些上了年纪的女人,即便是最为不幸的——头发染成蓝色,脸上长着斑,像只摔碎的南瓜——在公交车上看见他坐到身边也会往旁边挪。于是他明白了,就算自身情况再糟,但有一点她们非常确定,就是她们总比他强。年轻漂亮的就更不友善了;女孩们会捏着鼻子格格笑道:“唷,他一身臭咖喱味!”
  这么一来,杰姆拜伊的思想开始扭曲;他变得连自己都感到陌生,更别提周围的人了。他觉得自己皮肤颜色怪异,口音古怪。他忘记怎么大笑,甚至都不能翘起嘴角笑一笑,就算偶尔笑一下,也要用手捂住嘴,他不能忍受别人看见他的牙龈和牙齿,这对他来说太私密了。事实上他几乎不肯把身体的任何部分暴露在衣服外面,唯恐冒犯了他人。他开始偏执于清洁,担心别人说他身上有味儿,每天清晨拼命搓洗,要擦掉睡了一夜之后的浓重的奶腥味,还有渗透了睡衣布料的谷仓味,那气味每天醒来后总在他身上萦绕不去。一直到他生命的终结,他都没有不穿鞋袜出现在人前,永远喜欢阴影多过光亮,阴霾多过阳光,他总疑心阳光会把他暴露出来,他的丑陋将一览无余。
  他没有欣赏过英国的乡间风光,错过了古老学府里的精美雕刻和画有金叶和天使的教堂,没有听过唱诗班的歌声,男孩们的声音如女声一般清亮,也没有见过绿色的河水泛起涟漪,打碎了毗连成片的花园的倒影,还有天鹅优雅地游动着,迎向自己水中的影子,完美如蝴蝶的对称。
  坐在早餐桌前,又一次面对外孙女,法官示意厨子带她去见请好的家庭教师,一位叫诺妮的女士,到她家要步行一个小时。
  赛伊和厨子沿着绵延的小径跋涉前行,因走的人多,地表的草都磨光了,路面发黑,如一条捕鼠蛇在山中蜿蜒爬行。厨子带她认认新家周围的明显标志,指点着每栋房子,告诉她里面住着什么人。当然有波特叔叔,他们最近的邻居,是个乡绅兼酒鬼,他几年前从法官那里买下这块地;还有他的朋友,瑞士奶业的卜提神父,每晚都和波特叔叔一起喝酒。他们长着兔子的红眼睛,牙齿给烟草熏成了黄褐色,他们的身体机制亟须疏淤治理了,可思维依然敏捷。
  厨子指给她看废弃的养鱼池、部队营地、德屏山顶的寺庙,以及下面的孤儿院和养鸡场——他们买鸡蛋很方便。养鸡场对面住着一对阿富汗公主,她们的父亲去英国的布莱顿度假,回来却发现英国人安排其他人坐上了他的王位,最后尼赫鲁为这两个公主提供了避难(真是个绅士!)。黄灰色的小房子里住着森太太,她的女儿萌萌去了美国。
  最后到了诺妮(诺妮塔)家,她和姐姐罗拉(拉丽塔)住在一座屋顶覆满玫瑰的农舍里,房子取名蒙那米。罗拉的丈夫死于心脏病后,诺妮这个老姑娘就搬来和刚成为寡妇的姐姐住。她们靠罗拉丈夫的养老金生活,不过钱总是不够用——房子没完没了地修,市场上什么都涨价,还要付女仆、清洁工、看门人和园丁的工钱。
  所以,为了给家里的财政作点贡献,诺妮接受了法官的请求,给赛伊当老师,从数理化教到莎士比亚。只是到赛伊十六岁的时候,诺妮在数学和理科方面有些吃力了,法官才不得不请基恩来接手这些课程。
  “这是小赛伊。”厨子把她介绍给两姐妹。
  她们曾经难过地谈起她,印度和苏联失败的罗曼史中的孤儿。
  尽管她们对俄国和赛伊的父母没什么好感,但随着年月的流逝,她们都喜欢上了赛伊。
  失落 第九章(1)
  “哦,我的上帝!”听说法官的枪在卓奥友被偷了,罗拉惊叫一声。她现在苍老了许多,但个性比以前还要强悍。“要是这些歹徒到蒙那米来可怎么办?他们一定会来的。可我们什么都没有啊。这倒不会阻止他们,他们会为五十卢比杀人的。”
  “你不是有看门人吗?”赛伊心不在焉地说,脑子里依然盘算着基恩在抢劫的那天怎么没来。他的热情显然已经衰退了……
  “巴德胡?他可是尼泊尔人。现在谁能相信他?抢劫案都有看门人的份——递送消息,分赃……天啊!诺妮,”她说,“我们得让巴德胡走人。”
  “冷静点。我们怎么能这么做?”诺妮说,“他干得挺好,我们没有理由呀。”
  对于在蒙那米一起颐养天年的两姐妹来说,有巴德胡在其实很让她们安心,家里的自留地种着——据她们所知——这个国家仅有的西兰花,种子还是从英格兰带来的;果园里的水果也充足,梨子丰收的季节,她们每天都做炖梨,还剩下很多,她们就在浴缸里做酿酒试验。
  她们家里还有只猫,叫穆斯塔法,一个黑糊糊毛茸茸的家伙,闭塞生活的完美体现,任何技术或爱意都无法穿透。这时,他像一辆卡车猛地一跃,跳上赛伊的大腿,眼睛毫无表情地直视她的双眼,仿佛在警告不要把这当成亲密的举动。
  为了捍卫这一切以及她们的尊严,两姐妹雇用了巴德胡。他是一名退伍军人,在阿萨姆地区见识过针对游击队的军事行动。他有一杆长枪,长着和枪同样威猛的胡髭。他每晚九点过来,骑着自行车在花园里转悠,不停地揿着铃铛,越过小土包时将臀部抬离座位。
  夜里每过一段时间,巴德胡都要绕着蒙那米巡夜,拿根棍子敲敲打打,吹着哨子好让罗拉和诺妮听见安心,一直到远山又一次闪耀24K纯金的光辉,太阳消融了凝结着粉尘的雾霭,屋里的人也起床了。
  但不管怎么说,她们信任巴德胡是没有根据的。他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