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节
作者:九米      更新:2021-02-17 17:52      字数:4898
  “呃?”
  ‘我不要你忘记我,永远不!”她神情坚定,似乎下了什么决心。
  “一粒砂中看见一个世界,一朵花中看见一个天空,把无限掌握在你的手中,把永恒掌握在瞬间。
  以本尊创造女神之命,时空转移,急急如律令!”
  咒语念罢,时空巨变。银白色的光芒,卷起两人在时空之隧道中飞驰……
  待到繁华散尽,尘埃落定,倾城来到了一座孤峰之绝顶。举目四望,峰峦起伏,冰雪皑皑;罡风刺骨,雪似落英;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凌峰鸟瞰,天下之大尽收眼底。
  “好高……”
  “这是我亿年前修炼之所,当世最高峰圣母之水。”
  “为什么来这儿?“虽有女娲光环保护不会感到冷,但身在高处的心底自之寒是难免的。
  “在这里我的力量最强,你没发现吗?”
  果然,女娲神采奕奕,霞光罩体,三丈之内,飞雪不侵。蛇形的下半身,竟化为了一对修长玉腿。
  “实体化了?”倾城惊讶的问。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举行仪式。”
  女娲解开丝绦,脱下云裳,锺天地之秀,万物之灵气的娇躯,赤裸的,美得令人窒息的展现在倾城面前。
  “群山作证,天地为媒,在这世间第一高峰圣母之水上,创造之神女娲愿把亿万年来冰晶玉洁的身体与你共享,倾城,我的爱人,你愿意吗?”
  怎会不愿意?青春年少的他立刻迷失在欲望的洪流里……
  珠穆朗玛的万年坚冰融化了,被他们如火热情所感染;风儿也不再嘶鸣,为他们的结合而欢唱礼歌;雪花害羞了,化成甘霖躲在一边;百花缤纷而落,天籁绕峰而鸣,天地也为这旷古绝今的人神之恋感动了……
  幸福中的两人,沈迷于彼此之中,无休止的探索着对方的秘密……
  即使是神,此时,与普通女人也没有区别,女娲本能的发出尖叫声中达到了灵欲交融的最高点,颤抖的献出了一切……
  倾城也不再坚持,任凭快感冲上了最高峰,直至崩溃……
  再者一刹那,女娲紧紧抱住倾城,神光笼罩下念出了圣洁的咒文:上有碧落,下有黄泉,宇无穷近,宙无边缘,以吾之名,传汝灵光。
  处女之血为媒,行神光开顶之术,我的爱人啊,知识与智慧,我愿与你共享!
  神光离合中,女娲累计万世的知识,智慧缓缓流入倾城脑中……
  待到恢复神志,身已回到女娲神殿。虽然神像还在,但倾城知道:她留在了圣母之水峰没有回来。
  集中精力用意念搜索,却只听到几句传音:“郎君,我现在暂时回不去了,你有了我的知识,尽可放心去旅行,如果哪一天有无法解脱的痛苦忧愁,记得回圣母之水峰来找我。山高路远,不便远送,祝君一帆风顺……”
  “胡克那家伙真讨厌,我才不是……处男呢!”仔细想来,自己竟会为这种事斤斤计较,未免有点可笑。
  “毕竟还没张大?”倾城摇头苦笑,走出船舱。
  月光下,甲板上已有人捷足先登了。春江水月斜倚船舷,望月凝视。
  “人间月望天上月,天上月照海中月,海中月映人间月,天月海月伴水月。”即景抒情,一首打油诗脱口而出。
  “糟!”诗一出口,倾城就想起了水月的暴虐。
  “打她耳光那笔帐还没算,这下……”他头皮发麻。
  出奇的,水月没有一怒拔剑,回头一瞥,旋即转身,低首无语。
  “天月,海月,寂寞怎如水月。”水月并不精通昆仑古诗词,这一句有感而发,倒也情真意切。
  “水月殿下也会寂寞?”倾城喜欢她淡淡忧郁的神情。
  “我爹临去时……真的有什么遗命吗?”
  “有,不过……没必要了。”
  “保护我,照顾我?”
  “是的。”
  “我春江水月从来就不许别人保护,父母也不例外!”她骄傲的仰着脸。
  “那好可惜呢。”(骄傲时也很美。)“可惜什么?”
  “可惜你没有尝过被人保护的滋味。”
  “?”水月瞪大了明眸。这种对话,对她来说还是第一次,心里充满了好奇。
  “很好的感觉。被父母保护,会有种依赖感;被情人保护,会有种安全感;被侍从保护,会有种统治感:三种感觉都不错。”
  水月一脸神往。
  “听起来好像真的很不错。”
  “当然了。世间很多人一辈子都在追寻着三种感觉呢。父母去世,子女痛哭怀念的就是那种无法追回的依赖感;男女婚嫁,求得就是那份彼此间的保护感;男儿在世追逐财富、权力就是为了那种高高再上的统治感。”
  “不一定是男子,女子一样可以有统治感。”水月这回不同意了。“我的王府里,就有近千名奴隶……我就是他们的主人。还有我的军队,也是我的奴隶!好吧,我决定了就要统治感!”
  “哦?”
  “你听着,叶倾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春江水月的第一家臣!”
  “什么?家臣?我才不要!”
  “你必须同意!是你答应我爹保护我,不能反悔!”
  ‘你说过不要……”
  “嘻嘻……听你说的那么好,我又改变主意咯。:)”
  (真是自找麻烦……)倾城这才明白自己乱讲话,吹出了问题,暗自后悔不已。
  “我不会武功,怎么保护你?”
  “这个嘛……”水月也忘了他是只菜鸟。
  “就是呀!你又不可能先教我武功,再来让我来保护你。”倾城见有转机,又开始胡言乱语。
  “啊!好主意,我怎么没想到,好,今天起我就是你师傅。”
  “啊呀!不行不行,你能教我什么……”倾城一急,又说错话了。
  “我能教你什么?好好看着!”水月果然大怒,拔剑而起。
  “不要!”
  “噢……?”(原来不是要砍我)水月挥剑起舞。
  人如玉,剑如影;是人舞剑,亦是影伴人;月光如水,水月如光;剑映碧波,沧海含剑。
  剑者,凶器也!剑术,杀人之技也!无论用何等华丽的辞藻,也抹煞不了这个事实。
  然而,倾城不得不承认:眼前,这杀人的凶器,杀人的伎俩,杀人的人都如诗般美丽!!
  “杀戮,也是一种美丽……”倾城为之倾倒。
  一时兴起,他起身高歌: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钬如弈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河凝清光。
  绛醇朱袖两寂寞,名有弟子传芬芳。
  林颖没人在白帝,妙舞此曲神扬扬。
  ……
  剑歌相和,歌剑相合;初是歌和剑,末为剑和歌。
  “好剑法!”倾城赞叹。
  “诗更好!”水月收剑。
  倾城脸红了。“不是我写的,作者是旧世界的大诗人,我只会吟诗。”
  “自己不写?”
  “写不好。所以……我只是流浪艺人,不是吟游诗人……”他脸更红了。
  “哈哈……旧世界灭亡那么久了,那时候的诗大都失传了,你能记得,也很了不起了。再说,你懂我的剑,那死了百万年的大诗人肯定不懂,你比他强的多!对了,这诗的名字是?”
  “《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听了水月的劝慰,窘迫不翼而飞。他不知道,水月这还是第一次安慰人。
  “好!这首诗就是这路剑法的灵魂,以后,就叫它‘剑舞’!”
  “改成‘水月剑舞'更妙。”
  “水月剑舞……果然好听多了……好徒儿,还挺聪明的。”水月回眸一笑。
  倾城第一次见水月笑,笑得如此灿烂,连被强收为弟子的恼怒都抛到了九霄云外。竟觉得,有这么一位既漂亮又厉害的师傅也是蛮好的。
  “好吧,我可以把你当成师父,不过我还是叫你水月殿下好吗?毕竟我是你爹的义子,叫你师父,岂不乱了辈份?”
  “说得也是……不过,只要我喜欢还是可以叫你作徒儿!”水月蛮横的保留了一项权利。
  “那……好吧。水月殿下,您什么时候开始教我那套剑法呢,我是说,水月剑舞。”
  身为弟子,倾城算得上谦虚好学。“你?^_^^_^,别傻了!你呀,再过20年吧。”水月好不留情的嘲笑他,“我春江水月的剑术,岂是凡夫俗子都能耍着玩儿的?你什么基础都没有,练点儿保命的伎俩就行了。”水月不可一世的让人无法忍受。
  “可是,那我怎么能保护你……”倾城对她的敷衍了事感到不满。
  “怎么不能?你这种小人物,记得用身体帮我挡剑就行了。”水月懒洋洋的说。
  (真是个天生无情无义自私自利的冷血动物!!)倾城脾气再好也忍不住暗自咒骂。
  可脸上仍带着微笑,击掌和歌,对月吟唱。
  “大山和松鼠争辩;前者叫后者“小讨厌松鼠回答:”你无疑是很大;但各种事物各种天气必须加在一起才能构成岁月和世界。
  所以我也占有一席之地也没有什么不光彩。
  假如说我没有你那么高大,你也无法同我一样矮小而灵巧。
  我不否认你可以做一条漂亮的松鼠路径;天赋有别;一切安排都明智妥当;假如我不能背起森林,你也无法把坚果砸开。”
  “呵呵,这诗还挺有趣儿的嘛。好了,你也不用借吟诗来骂我,既然收你为徒,就会教你些本领。否则,岂不坏了我春江水月的名声?”
  “嘿、嘿、嘿,你们两个倒相处得不错呀!”胡克不合时宜的出场了。
  这回,连倾城都觉得这个电灯泡来的不是时候。
  水月当然大大不悦,冷冷丢下一句:“扫兴!”转身回舱。
  “可是,我是想告诉你们看到陆地了。”胡克尴尬的摸摸鼻子,“本以为你们会很高兴呢……”
  第三章龙的天堂
  三人抛锚下船后,第一件事就是观察地形。结论很快得出:这是一片处女地,是朱雀航海家们没有标在海图上的新大陆。胡克对朱雀海域并不太熟悉,但根据一般的经验,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他们漂流了六七天,从航海上来讲,仍算是在朱雀海域,孔雀王朝对此地一无所知,岂不是咄咄怪事?
  算是地头蛇的水月,不但无知,还傲慢的说:“孔雀那么大,这种穷乡辟壤,除非造反,我是一概不理的。”倾城就更不要提了。四处走了半天,只得出了一个结论:山清水秀,是个适合吟诗作对的好地方。
  没别的法子了,首先只好解决生存问题。胡克野外求生经验甚丰,倾城自然以他马首是瞻。水月不习惯听别人指使,抛下一句:“我去找食物。”说罢扬长而去,一转眼就消失在密林中。
  “看来作苦工的只有我了。”胡克苦笑,浓黑的眉毛随着紧皱的眉头夸张的拧在一起。
  “怎会?还有我呀!”倾城不甘于被忽略不计。
  “人妖小子也能干力气活儿?”无论如何,纤弱的倾城也不象是干重活的料子。
  “别小看人!”倾城为之气结。
  “好了好了,是我不对,快干活吧,一会儿天可就黑了。”胡克不想在这种时候激怒倾城。多一个帮手,总是好事儿。
  可惜,胡克没想到有了倾城反倒更忙了:倾城完全是在帮倒忙!胡克不得不佩服这个家伙添乱子的天赋。他简直是个破坏大王!让他搬东西,他就砸了三坛朗姆酒,翻了两桶食用水;让他搭帐篷,他就毫不犹豫的把帆布铺在海滩上,还自以为是的说睡在海边既方便又凉快还富有诗意,真不知他有没有涨潮的概念。最后胡克没办法了,只好让他去生火。心想:“你总不至于在海边制造场火灾吧!”没想到火灾倒还不至于,求生艇却遭了殃:被他劈了当柴烧。
  “省得去找柴禾了,反正我们有大船,还要小艇干吗?”他还一脸无辜的说。且不说大船早就坏了,就算完好无损,胡克也想不出一个缺只手的海盗一个女人在加一个比女人还女人的男人怎么开的动至少需几十人驾驶的大战舰。
  最为可气的是,当胡克累的半死总算帮他收拾残局时,倾城却抢先作起了总结发言:“今天虽然很累,但很充实学会了很多东西呢!真高兴!胡克,想必你也有同感。“胡克嘴上不好说什么,心里却暗骂:”高兴个屁!你的快乐完全是建立在老子的痛苦之上!“托海神的福,最后终于一切都安排妥当了,两人也都忙出了一身臭汗。整整一周没洗澡,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