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作者:
你妹找1 更新:2022-11-18 17:11 字数:4813
眼看是没有别的法子,我拿起剪刀来,像剪草坪似的将那一圈沾色的长毛给剪掉了,然后摺好,偷偷放回口袋中。母亲拿起来便给赵姊姊送新衣去了。
当年的那间画室,将一个不愿开口,不会走路,也不能握笔,更不关心自己是否美丽的少年,滋润灌溉成了夏日第一朵玫瑰。
《现代文学》作品的刊出,是顾福生和白先勇的帮助,不能算是投稿。
我又幻想了一个爱情故事,一生中唯一不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悄悄试投《中央日报》,过不久,也刊了出来。没敢拿给老师看,那么样的年纪居然去写了一场恋爱,总是使人羞涩。
在家里,我跟大家一起吃饭,也会跟弟弟惊天动地的打架了。
可是我仍很少出门,每周的外出,仍是去泰安街,在那儿,我也是安全的。
老师自己是一个用功的画家,他不多说话,可是在他的画里,文学的语言表达得那么有力而深厚,那时候他为自己的个展忙碌,而我并不知道,个展之后他会有什么计划。
他的画展,我一趟一趟的跑去看,其中有两张,都是男性人体的,我喜欢得不得了,一张画名字已不记得了,可是至今它仍在我的脑海里。另一张,一个趴着的人,题为《月梦》。
没有能力买他的画,我心中想要的好似也是非卖品。
在去了无数次画展会场之后,下楼梯时碰到了老师,我又跟他再一起去看了一次,他以为我是第一次去,我也不讲。那时候,我学画第十个月了。
顾福生的个展之后,我们又恢复了上课。
我安然的跟着老师,以为这便是全部的生命了。有一日,在别的同学已经散了,我也在收拾画具的时候,老师突然说:“再过十天我有远行,以后不能教你了!”什么,什么,他在说什么?
第一秒的反应就是闭住了自己,他再说什么要去巴黎的话,听上去好似遥远遥远的声音,我听不见。
我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对他笑了一笑。
“将你介绍给韩湘宁去学,他画得非常好,也肯收学生,要听话,我走了你去跟他,好吗?”
“不好!”我轻轻的答。
“先不要急,想一想,大后天你来最后一次,我给你韩湘宁的地址和电话——”
那天老师破例陪我一直走到巷口,要给我找车,我跟他说,还不要回家,我想先走一段路。
这长长的路,终于是一个人走了。
一盏盏亮起来的街灯的后面,什么都仍是朦胧,只有我自己的足音,单单调调的回响在好似已经真空的宇宙里。那艘叫做什么“越南号”的大轮船,飘走了当年的我——那个居住在一颗小小的行星上的我,曾经视为珍宝的唯一的玫瑰。
他是这样远走的,受恩的人,没有说出一句感谢的话。
十年后的芝加哥,在密西根湖畔厉裂如刀的冬风里,我手中握着一个地址,一个电话号码,也有一个约定的时间,将去看一个当年改变了我生命的人。
是下午从两百里路外赶去的,订了旅馆,预备见到了他,次日清晨再坐火车回大学城去。
我在密西根大道上看橱窗,卷在皮大衣里发抖,我来来回回的走,眼看约定的时间一分一秒在自己冻僵的步子下踩掉。
在那满城辉煌的灯火里,我知道,只要挥手叫一辆街车,必有一扇门为我打开。
见了面说些什么?我的语言、我的声音在那一刻都已丧失。那个自卑的少年如旧,对她最看重的人,没有成绩可以交代,两手空空。
约定的时间过了,我回到旅馆的房间里,黑暗的窗外,“花花公子俱乐部”的霓虹灯兀自闪烁着一个大都会寂寞冷淡的夜。
那时候,在深夜里,雪,静静的飘落下来。
第一次不敢去画室时被我撕碎的那一枕棉絮,是窗外十年后无声的雪花。
那个漫天飞雪的一九七一年啊!
我们走出了房子,经过庭院,向大门外走去。
一个大眼睛的小女孩穿着冰鞋跌跌撞撞的滑着。“这是八妹的孩子。”顾福生说。
望着那双冰鞋,心中什么地方被一种温柔拂过,我向也在凝望我的孩子眨眨眼睛,送给她一个微笑。
“画展时再见!”我向顾福生说。
“你的书——”
“没有写什么,还是不要看吧!”
“我送你去喊车——”
“不用了,我想走一走——”
也是黄昏,我走在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的街上,热热暖暖的风吹拂过我的旧长裙,我没有喊车,慢慢的走了下去。
这是一九八一年九月三日。
注:《蓦然回首》也是白先勇的一篇文章,此次借用题目,只因心情如是,特此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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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梦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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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坐在一个铁灰桌子前看稿,四周全是人,电话不停的闹,冷气不够让人冻清醒,头顶上是一盏盏日光灯,一切如梦。
电话响了,有人在接,听见对方的名字,我将手伸过去,等着双方讲话告一段落时,便接过了话筒。
“是谁?”那边问我。
今生没有与他说过几句话,自是不识我的声音。“小时候,你的家,就在我家的转角,小学一年级的我,已经知道了你。”我说,那边又要问,我仍霸住电话,慢慢的讲下去:“有一回,你们的老家人,站在我们的竹篱笆外面,呆看着满树盛开的芙蓉花。后来,他隔着门,要求进来砍一些枝桠分去插技,说是老太爷喜欢这些花。
“后来,两家的芙蓉都再开谢了好多年,我们仍不说话。“白先勇——”我大喊起他的名字。
这里不是松江路,也不是当年我们生长的地方。在惨白的日光灯下,过去的洪荒,只不过化为一声呼唤。
小时候,白家的孩子,是我悄悄注意的几个邻居,他们家人多,进进出出,热闹非凡。而我,只觉得,我们的距离长到一个小孩子孱弱的脚步,走不到那扇门口。
十年过去了,我们慢慢的长大。当时建国北路,没有拓宽,长春路的漫漫荒草,对一个自闭的少年而言,已是天涯海角,再远便不能了。
就是那个年纪,我念到了《玉卿嫂》。
黄昏,是我今生里最爱的时刻,饭后的夏日,便只是在家的附近散步,那儿住往不见人迹,这使我的心,比较安然。
那时候,在这片衰草斜阳的寂静里,总有另一个人,偶尔从远远的地方悠然的晃过来——那必是白先勇。又写了《谪仙记》的他。
我怕他,怕一个自小便眼熟的人。看到这人迎面来了,一转身,跑几步,便藏进了大水泥筒里去。不然,根本是拔脚便逃,绕了一个大圈子,跑回家去。
散步的人,不只是白先勇,也有我最爱的二堂哥懋良,他学的是作曲,也常在那片荒草地上闲闲的走。堂哥和我,是谁也不约谁的,偶尔遇见了,就笑笑。
过不久,恩师顾福生将我的文章转到白先勇那儿去,平平淡淡的交给了他,说是:“有一个怪怪的学生,在跟我学画,你看看她的文字。”这经过,是上星期白先勇才对我说的。
我的文章,上了《现代文学》。
对别人,这是一件小事,对当年的我,却无意间种下了一生执着写作的那颗种子。
刊了文章,并没有去认白先勇,那时候,比邻却天涯,我不敢自动找他说话,告诉他,写那篇《惑》的人,就是黄昏里的我。
恩师离开台湾的时候,我去送,因为情怯,去时顾福生老师已经走了,留下的白先勇,终于面对面的打了一个招呼。正是最艰难的那一刹,他来了。
再来就是跳舞了,《现代文学》的那批作家们说要开舞会,又加了一群画家们。白先勇特别跑到我们家来叫我参加。又因心里实在是太怕了,鼓足勇气进去的时候,已近曲终人散,不知有谁在嚷:“跳舞不好玩,我们来打桥牌!”我默立在一角,心里很慌张,不知所措。
那群好朋友们便围起来各成几组去分牌,叫的全是英文,也听不懂。过了一会儿,我便回家去了。
那一别,各自天涯,没有再见面。这一别,也是二十年了。
跟白先勇讲完电话的第二天,终于又碰到了。要再看到他,使我心里慌张,恨不能从此不要见面,只在书本上彼此知道就好。一个这么内向的人,别人总当我是说说而已。
跳舞那次,白先勇回忆起来,说我穿的是一件秋香绿的衣裙,缎子的腰带上,居然还别了一大朵绒做的兰花。他穿的是什么,他没有说。
那件衣服的颜色,正是一枚青涩的果子。而当年的白先勇,在我记忆中,却是那么的鲜明。
那时候的我,爱的是《红楼梦》里的黛玉,而今的我,爱看的却是现实、明亮、泼辣,一个真真实实现世里的王熙凤。
我也跟着白先勇的文章长大,爱他文字中每一个、每一种梦境下活生生的人物,爱那一场场繁华落尽之后的曲终人散,更迷惑他文字里那份超越了一般时空的极致的艳美。
这半生,承恩的人很多,顾福生是一个转折点,改变了我的少年时代。白先勇,又无意间拉了我很重要的一把。直到现在,对每一位受恩的人,都记在心中,默默祝福。又得走了,走的时候,台北的剧场,正在热闹《游园》,而下面两个字,请先勇留给我,海的那边空了一年多的房子,开锁进去的一刹那,是逃不掉的“惊梦”。
三十年前与白先勇结缘,三十年后的今天,多少沧海桑田都成了过去,回想起来,怎么就只那一树盛开的芙蓉花,明亮亮的开在一个七岁小孩子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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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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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初识一个已婚的女友,总是自然而然的会问她:“娘家哪里?”
要是对方告诉我娘家在某个大城市或就在当时住的地方时,我总有些替她惋惜,忍不住就会笑着叹口气,嗳一声拖得长长的。
别人听了总是反问我:“叹什么气呢?”
“那有什么好玩?夏天回娘家又是在一幢公寓里,那份心情就跟下乡不同!”我说。
当别人反问起我的娘家来时,还不等我答话,就会先说:“你的更是远了,嫁到我们西班牙来——”
有时我心情好,想发发疯,就会那么讲起来——“在台湾,我的爸爸妈妈住在靠海不远的乡下,四周不是花田就是水稻田,我的娘家是中国式的老房子,房子就在田中间,没有围墙,只在一丛丛竹子将我们隐在里面,虽然有自来水,可是后院那口井仍是活的,夏天西瓜都冰镇在井里浮着。“每当我回娘家时,早先下计程车,再走细细长长的泥巴路回去,我妈妈就站在晒谷场上喊我的小名,她的背后是袅袅的炊烟,总是黄昏才能到家,因为路远——”
这种话题有时竟会说了一顿饭那么长,直到我什么也讲尽了,包括夏夜娘家的竹子床搬到大榕树下去睡觉,清早去林中挖竹笋,午间到附近的小河去放水牛,还在手绢里包着萤火虫跟侄女们静听蛙鸣的夜声,白色的花香总在黑暗中淡淡的飘过来——
那些没有来过台湾的朋友被我骗痴了过去,我才笑喊起来:“没有的事,是假的啦!中文书里看了拿来哄人的,你们真相信我会有那样真实的美梦——”
农业社会里的女儿看妈妈,就是我所说的那一幅美景。可惜我的娘家在台北,住在一幢灰色的公寓里,当然没有小河也没有什么大榕树了。
我所憧憬的乡下娘家,除了那份悠闲平和之外,自然也包括了对于生活全然释放的渴望和向往。妈妈在的乡下,女儿好似比较有安全感,家事即使完全不做,吃饭时照样自在得很,这便是娘家和婆家的不同了。
我最要好的女朋友巴洛玛已经结婚十二年了,她无论跟着先生居住在什么地方,夏天一定带了孩子回西班牙北部的乡下去会妈妈。那个地方,满是森林、果树及鲜花,邻居还养了牛和马。夏天也不热的,一家人总是在好大的一棵苹果树下吃午饭。
有一年我也跟了去度假,住在巴洛玛妈妈的大房子里,那幢屋顶用石片当瓦的老屋。那儿再好,也总是做客,没几天自己先跑回了马德里,只因那儿不是我真正的娘家。又去过西班牙南部的舅舅家,舅舅是婚后才认的亲戚,却最是偏爱我。他们一家住在安塔露西亚盛产橄榄的夏恩县。舅舅的田,一望无际,都是橄榄树,农忙收成的时候,工人们在前面收果子,不当心落在地上未收的,就由表妹跟我弯着腰一颗一颗的捡。有时候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