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节
作者:
孤悟 更新:2022-11-18 17:10 字数:4861
洪颐烜曰:按说文无“朘”字。玉篇:“朘,赤子阴也。亦作○,声类
又作○。”说文亦无“○”字,“○”疑“○”字之讹。说文“○,■盖也,
象皮包覆■,下有两臂,而夕在下,读若范。”素问六节藏象论“诸髓者皆
属于脑”,与下文“精之至也”,义亦相合。
章炳麟曰:老子“未知牝牡之合而○作”,释文:“○,赤子阴也,子
垂反。”三州谓赤子阴曰“○”(岭外三州语)。
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
谦之案:“号而不嗄”,严可均曰:“高翿‘而’下有‘嗌’字。”案严、
彭、傅、范、王羲之、赵孟俯、磻溪均有“嗌”字。“号”,严作“嗥”。“嗄”,
河上、柰卷作“哑”,傅作“○”,严作“嚘”。案庄子庚桑楚篇“儿子终日
嗥而嗌不嗄,和之至也”,释文:“‘嗥’,本又作‘号’。‘嗄’,本又作‘嚘’。”
古钞卷子本正作“儿子终日号而嗌不嚘”,疑出老子。“嗌”乃秦、晋方言,
李颐曰:“嗌音厄,谓噎也。”扬雄方言六曰:“厮(音斯)、嗌(恶介反),
噎也(皆谓咽痛也,音翳)。楚曰嘶,秦、晋或曰嗌,又曰噎。”老子楚人,
当用楚语。
成玄英疏:“言赤子终日啼号而声不嘶嗄者,为无心作声,和气不散
也。”成所见本经文,疑作“终日号而嘶不嗄”。彭耜释文曰:“嗌,咽也。
黄茂材云:‘古本无嗌字。而“嗌不嗄”,庄子之文也,后人乃增于老子之书,
今不取。’”又“嗄”,本又作“噫”,或作“哑”。陆德明曰:“而声不嗄,当
作噫。”道藏张太守汇刻四家注曰:“弼本‘嗄’作‘噫’。”又引弼曰:“无
争欲之心,故终日出声而不噫也。”是王本作“噫”。噫与欭、噎、嚘均一声
之转。严本作“嚘”,指归“啼号不嚘,可谓志和”,玉篇亦引作“终日号而
不嚘”。说文“嚘”字云:“语未定貌。”扬雄太玄夷:“次三柔,婴儿于号,
三日不嚘。测曰:婴儿于号,中心和也。”语本老子。“嚘”,从口从忧,与
“嗄”形近。与“噎”义近,盖“嗄”为本字。庄子庚桑楚篇司马彪注:“楚
人谓■极无声曰嗄。”老子楚人,用楚方言,用之秦、晋则为“嗌”,又为“噎”。
“噎”有忧义。刘端临经传小记曰:“噎,忧也。诗‘中心如噎’,传曰:‘噎
忧不能息也。’噎忧双声字。玉篇引‘诗“中心如噎”,谓噎忧不能息也’,
增一‘谓’字,最得毛氏之意。‘噎忧’即‘欭嚘’,气逆也。说文‘欭’字
注:‘忧也。’玉篇‘嚘’字注:‘老子曰:“终日号而不嚘。”嚘,气逆也,
亦作○。’广韵:‘欭,忧叹也。’‘○,气逆也。’噎、噫、欭、忧一声之转。”
案端临所见,王念孙方言疏证补(高邮王氏遗书本第三册)引之,谓“实贯
通毛传、方言之旨”是也。今据以订正老子,知“号而嘶不嗄”,“嗄”是故
书,其演变为“嚘”,为“○”,因又转为“噫”,为“哑”,盖皆方言之变耳。
易顺鼎曰:“按庄子庚桑楚篇云‘终日号而嗌不嗄’,正本老子之文,较之太
玄、玉篇更为近古可据。‘嗄’即史记刺客传‘舌炭为哑’之‘哑’,索隐谓:
‘哑,瘖病也。’此章以螫、据、搏、固、作、嗄为韵,皆古音同部字,若
作‘嚘’则无韵矣。释文:‘嗄,一迈反,又于介反。’音并非。”章炳麟曰:
“司马彪曰:‘楚人谓■极无声曰嗄。’今通谓不能言者为‘嗄’,■极无声
亦曰‘嗄’,通借‘哑’字为之。‘哑’本训笑,易言‘笑言哑哑’,然史记
刺客列传已云‘吞■為啞’,其假借久矣。”(新方言四)据此知“哑”为假
借字,本字实为“嗄”。“嗄”“哑”同字,故河上、柰卷作“哑”,然“哑”
为后起之字,欲复老子古本之真,则宜从碑本作“嗄”,作“嚘”、作“○”、
作“噫”、作“哑”皆非也。
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
严可均曰:“知常曰明”,河上作“日明”,下二句皆然。
武内义雄曰:“益生曰祥”之“祥”字,罗振玉所藏敦煌本作“详”。
案“祥”为“牂”之假借,与“壮”同义,与下“物壮则老”之“壮”字相
应。
谦之案:罗考异未及此。校罗卷确为“详”字,与遂州本同,罗失校。
遂本无“知常曰明”句。“曰”字,景福、柰卷作“日”,下三句皆然;室町
本下三句作“日”,首句作“曰”。“强”字,楼正、武内敦本作“强”,傅奕
“曰强”作“则强”。又“益生曰祥”,李道纯作“益生不祥”。道德会元序
例云:“‘益生不祥’,或云‘日祥’,或云‘曰祥’,皆非也。”李本据河上丈
人章句白本,理长。庄子德充符篇:“常因自然而不益生。”盖益生则老子所
谓“生生之厚”,反于自然而动之,不祥是也。
“不祥”二字,经文三见:三十一章“夫佳兵者不祥之器”,“兵者不祥
之器”,七十八章“受国不祥”。惟此独作“祥”字,似有可疑。盖祥有妖祥
之义。李奇曰:“内妖曰眚,外妖曰祥。”玉篇:“祥,妖怪也。”是祥即不祥。
道德经取善集引孙登曰:“生生之厚,动之妖祥。”是也。“曰祥”,说亦通。
易顺鼎曰:按祥即不祥。书序云“有祥桑谷共生于朝”,与此“祥”字
同义。王注曰:“生不可益,益之则夭。”“夭”字当为“妖”,盖以“妖”解
“祥”字。谦之案:道藏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弼正作“妖”。
马叙伦曰:河上注曰:“人能知道之常行,则日以明达于玄妙也。”是
河上亦作“日明”。成疏曰:“多贪世利,厚益其生,所以烦恼障累,日日增
广。”又曰:“是以生死之业,日日强盛。”是成“曰祥”作“日祥”。。。伦
谓“日”为“曰”误,“曰”“则”通用。
谦之案:作“曰”是也。淮南道应训、文子下德篇引并作“曰”,当从
之。刘文典三余札记(卷一)谓“曰当为日,形似而误”,以河上本此章为
证,非是。
马叙伦又曰:“气”当作“气”,“强”借为“僵”。庄子则阳篇“推而
强之”,玉篇引作“僵”,是其例证。。。老、庄“气”字有视“心”字义为
胜者,如庄子人间世篇:“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
以气。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应帝王曰:“汝游心于淡,合气于漠。”本
书“专气致柔”,“冲气以为和”,皆是也。
此“气”字义亦然,故曰“心使气曰僵”。
俞樾曰:按此下本有“是故用其光,复归其明”二句,后人因已见于
五十二章而删去之耳。淮南道应篇引老子曰:“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
曰祥,心使气曰强,是故用其光,复归其明也。”是古本有此二句之明证。
且“用其光,复归其明”,正见物不可终壮之意。故下文曰:“物壮则老,谓
之不道,不道早已。”今脱此二句,则与下文之意不属矣。文子下德篇曰“知
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是谓玄同,用其光,复归其明”,
亦有下二句。
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严可均曰:“谓之不道”,御注、高翿作“是谓不道”。
罗振玉曰:两“不”字,敦煌本并作“非”。
谦之案:作“不”是也。“早已”当作“早亡”,说见第三十章。遂州
本、顾本“不”作“非”,严本上句作“非”,下句作“不”。楼正、磻溪、
彭、傅、范、赵并同此石。王羲之“谓之”作“是谓”,河上“物壮则老”
作“物壮将老”,广明“早已”作“早以”。又太素卷三引老子三句同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螫、据、搏、固、作、嗄韵(鱼部,螫音恕,
搏音布,作音诅,嗄,疏去声)。常、明、祥、强、(阳部),老、道、已韵
(之、幽通韵,老,卢叟反,已协音酉)。谦之案:老、道,幽部,已,之
部,此之、幽通韵。姚文田、邓廷桢同,惟“嗄”作“哑”,“已”字无韵。
高本汉:“螫”作“赦”,赦、搏、作与据、固相间为韵,老、道、已韵。顾
炎武唐韵正二十二昔:“螫”去声则音赦。十九铎“搏”去声则音甫,引老
子此章,作音则故反,嗄音户。江有诰唐韵四声正二十二昔曰:“螫”,施只
切。按古有去声,当与御部并收。老子玄符篇“毒虫不螫”,与据、搏(音
布)协。孔广森诗声类(九)鱼类曰:古文去入通协者,老子:“猛兽不据,
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邓廷桢曰:螫、据、搏、固、作、嗄为韵。
按“抟”当作“搏”。说文“搏”字解云:“索持也。”周礼射人“狸首”注
云:“狸善持者也,持即搏也。”淮南子曰:“鸟穷则搏,兽穷则攫。”此其义
也。周礼环人“搏谍贼”,经典释文“搏,房布反”,为御部字,此其音也。
此节上下文皆用御韵,不应此句独无,惟作“搏”则于韵正协。又尔雅曰“攫
父善顾”,郭注云:“能攫持人,善顾盼。”说文“攫”字解云:“大母猴也,
善攫持人。”此节文义,盖言毒虫善螫而不螫,猛兽善据而不据,攫鸟善搏
而不搏,则于义亦通矣。又“作”,古音读若阼、胙。夏声之字古音在御部,
说文无“嗄”字。广韵“嗄”字引老子“终日号而不嗄”,注云:“声不变也。”
庄子庚桑楚曰“终日嗥而嗌不嗄”,与此文同。是老子本作“嗄”,与螫、据、
搏、固、作等字为韵。傅奕校定老子,作“不○”;玉篇“嚘”字引此句作
“不嚘”,注云:“气逆也。”皆缘不知“嗄”为入韵之字,故致有异文耳。
又老、道为韵,老、道皆幽部之上声也。“老”,古音在黝部,诗击鼓与“手”
韵,女曰鸡鸣与“酒”韵,采芑与“雠”、“犹”、“丑”韵,小弁与“首”韵,
泮水与“○”、“酒”、“道”、“丑”韵。
右景龙碑本七十七字,敦煌本七十五字,河上七十九字,王本八十一
字,傅本八十三字,范本八十二字。河上题“玄符第五十五”,王本题“五
十五章”,范本题“含德之厚章第五十五”。
第五十六章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
谦之案:傅、范本“不言”、“不知”下并有“也”字。河上公、王弼
诸本及理惑论、文选魏都赋、运命论两注引均无二“也”字。辅行记三引同,
惟“者”作“则”。
庄子天道篇:“则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知北游篇:“夫知者不言,言
者不知。”语皆本此,亦无“也”字。
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忿,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
严可均曰:“解其忿”,河上作“纷”,王弼作“分”。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作“忿”,盖“纷”为“忿”之借字。
谦之案:景福、严遵、高翿亦作“忿”,邢玄、磻溪、楼正、柰卷、顾、
彭、傅、范、赵作“纷”。案吕览慎大篇“纷纷分分”,注:“恐恨也。”疑“分”
字为“棼”字之省字。左隐四传“犹治丝而棼之也”,释文:“乱也。”王本
“解其分”,即解其紊乱也。敦、景、遂本作“忿”。按广雅释诂三:“忿,
怒也。”易象传:“君子以惩忿窒欲。”楚辞怀沙“惩改忿兮”,注:“恨也。”
“改忿”亦即“解其忿”,二说均通。
易顺鼎曰:按此六句皆已见前,疑为复出。“挫其锐”四句,与上篇第
四章同,乃上篇无注,而此皆有注,疑此注亦上篇第四章之注也。文选魏都
赋、运命论两注皆引老子“知者不言,言者不知,是谓玄同”,并无此六句,
可证其为衍文矣。
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严可均曰:“不可得而疏”,河上“不”
上有“亦”字,下二句皆然。
罗振玉曰:景福本无“而”字,下五句同。
谦之案:敦、遂二本无六“而”字,严、彭、傅、范无“故”字,傅、
范本有“亦”字,下同。
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毕沅曰:王弼无“亦”字,下同。又“害”
作“刿”。苏灵芝书作“秽”。说文解字:“刿,利伤也。”无“秽”字。
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
严可均曰:诸本无“亦”字,河上有。
谦之案:“而疏”句,柰卷有“亦”字。“而害”、“而贱”句,柰卷、
顾欢有“亦”字。“不可得而贵”,赵无此句。又庄子徐无鬼篇:“故无所甚
亲,无所甚疏,抱德炀和,以顺天下,此谓真人。”语意同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门、纷、尘韵(文部)。姚文田、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