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节
作者:
左思右想 更新:2022-11-18 17:09 字数:4787
我们先试试别的办法再说吧。”梅森停了嘴,吸了口气,讲了下去。
“要是不起作用的话,再照德姆林博士的办法做,拿这广告折磨她。娘的,你是可以拿这东西把她一刀两断的。我建议你把下半段留下来受用,上半段太他妈正经,该下地狱——嗷,我怎么亵渎起神明来了。”
第五十三章
克拉丽丝·史达琳在弗吉尼亚国家公园飘飞的落叶里跑步,那里离她家有一小时距离,是她喜欢的地方。在这个秋季的工作日,公园里游人稀少,她很需要这种日子休息休息。她在谢南多厄河边森林密布的丘陵里熟悉的山径上跑着。早出的太阳温暖着山顶的空气,山坳里却陡然冰凉。有时候脸上的空气暖烘烘的,脚下却凉飕飕的。
这些日子史达琳走路时脚下的土地都不安稳,跑起来反觉得稳定些。
史达琳在明朗的阳光下跑着,闪动的耀眼阳光穿过树叶,照得小径叶影斑驳,但在别的地方,早上尚低的太阳又把树干投成了一条条长影。在她前面三只鹿被惊了起来,两只母鹿和一只短角的公鹿,它们轻轻地蹦着,叫人心跳地越过了小径,蹦走时翘起的白尾巴在密林深处的黝暗里闪光。史达琳高兴了,也蹦跳起来。
汉尼拔·莱克特坐在河岸森林里的落叶上,静得像中世纪挂毯图案里的人物。他可以看到跑道150码的距离。他的望远镜用手工纸板套遮住了反光。他先看见鹿惊起,从他身边跳过,跑上山去,然后看见了7年没见的克拉丽丝·史达琳的全身。
他在望远镜下的脸表情没有变,只是鼻子深深地吸着气,仿佛隔了这么远也能嗅到史达琳的气味。
呼吸带给了他干树叶味,夹杂着桂皮味、地面霉变的树叶味、缓慢腐败的槲寄生味、几码外的兔屎味和树叶下一张撕破的松鼠皮的浓郁麝香味,可就是没有史达琳的味道。
史达琳的气味他是在任何地方都可以辨别出来的。他看见鹿在她前头惊起,看见它们在脱离她的视线之后很久还在蹦跳。
史达琳在他视线里一共不到一分钟。她轻松地跑着,没有使劲,肩上高高背着一个极小的常用背包和一瓶水。清晨的阳光从背后照耀着她,模糊了她的轮廓,仿佛在她的皮肤上洒满了花粉。莱克特博士的望远镜跟随着她时,叫她身后水面的阳光耀花了眼,好几分钟满目光点。小径往坡下的远处延伸,史达琳不见了。他最后看见的是她的后脑勺,“马尾巴”跳荡着,像白尾鹿的尾巴。
莱克特博士静坐不动,没有打算跟她去。他让她的形象在他脑子里清晰地跑着;也将在他脑子里继续跑下去,要她跑多久就多久。那是他7年以来第一次看见她,小报上的照片不算,远远瞥见车里她的头部那一回也不算。他躺了下去,双手放到脑后,望着头上逐渐凋零的枫叶在天空衬托下瑟缩着。天色很深,几乎是紫色。紫色,紫色,他爬上山时摘下的一串野葡萄就是紫色,圆滚滚带灰尘的葡萄开始皱缩了,他吃了几颗,又把几颗挤到手心里舔着,像小孩一样伸开巴掌舔着。紫色,紫色。
菜园里的茄子就是紫色。
山上的猎人屋正午时没有热水,米沙的保姆把铜盆拿到菜园里来,让太阳照暖两岁孩子的洗澡水。蔬菜丛里,米沙坐在温暖阳光下闪亮的浴盆中。菜粉蝶绕着她飞。洗澡水只淹到她胖乎乎的腿。保姆进屋去取毛毯来衰她了,一本正经的哥哥汉尼拔和大狗被严格要求看守着她。
汉尼拔·莱克特对某些仆人来说是个可怕的孩子,热诚得可怕,懂事得不可思议。
但是他没有让老保姆害怕。老保姆很懂得自己的工作。莱克特也不叫米沙害怕,米沙把她星星一样的婴儿手掌贴在他胜上,对着他的脸吃吃地笑。米沙喜欢在阳光里瞪着眼看茄子,从莱克特身边伸过胳臂去摸它。她的眼睛不是汉尼拔的粟色,而是蓝色。她望着茄子时眼睛的颜色似乎吸收着紫色,变深了。汉尼拔·莱克特明白她爱紫色。米沙被抱进了屋,厨子的助手嘟哝着出来往花园里倒了水。汉尼拔跪在一排茄子旁边,肥皂泡映着种种形象,紫色的形象,绿色的形象,然后在翻耕过的土地上破灭了。他取出自己的小刀,切断了一个茄子的把儿,用手绢把茄子擦亮。茄子给太阳晒过,拿在手里温温的,像个小动物。他把茄子拿进了米沙的育儿室,放到她看得见的地方。米沙活着的时候一直喜欢深紫色,茄子色。
汉尼拔·莱克特闭上眼又看见了鹿在史达琳前面跳跃,看见史达琳沿着小径跑下去,身后的太阳涂了她一身金。但这鹿不对,是只小鹿,身上有箭,他们拉它到斧头那儿去时不断拉扯着拴在它脖子上的绳子,他们吃米沙之前先吃了那只小鹿。他再也安静不下来了。他站了起来,嘴上和手上染着紫色的葡萄汁,嘴角下抿,像希腊面具。他沿着小径眺望着史达琳,鼻子深深地吸着气,吸着森林里有净化作用的香气。他呆望着史达琳消失的地方。史达琳仿佛留下了一片亮光,她跑过的小径似乎比周围的森林更亮。
他急忙爬上山岗,从另一面往附近宿营地的停车场跑下去——他的卡车就停在那里。
他想赶在史达琳回到她的汽车前离开公园。史达琳的汽车停在两英里以外守林人小屋附近的主停车场。那里过了季节,目前已经关闭。
她要跑回自己的车至少还得15分钟。
莱克特博士在野马车旁边停住车,让马达空转着。他曾经在史达琳家附近的杂货店边得到几次检查她车子的机会。最早吸引了汉尼拔·莱克特博士,让他注意到这地方的是国家公园年度打折入园证,那是贴在史达琳的旧野马车的窗户上的,被他看见了。他立即买了地图,在空闲时研究。
野马车锁上了,向后伏在宽宽的车轮上,好像在打盹。他觉得她那车很有趣,既奇妙又有效率。他即使把腰弯得很近,也无法从镀铬的车门把手上嗅出味来。他打开了极薄的钢拨刀,从锁的上方插了进去。有报警器吗?有?没有?喀哒!没有。
莱克特博士上了车,进入了强烈的克拉丽丝·史达琳氛围。皮革包住的驾驶盘很粗,中心有MoMo字样。他歪着脑袋,像鹅蹈一样望着那字,嘴里念了出来:“MoMo。”他身子一例,闭上眼,挑起眉毛,吸着气,仿佛在听着音乐会演奏。
然后,他那粉红的、尖尖的舌头出现了,像小蛇在脸上找到了出路,爬了出来,有自己的意志。他的表情没有变,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动作,身子向前弯去,沿着气味找到了皮革包住的驾驶盘,卷起的舌头裹着它,裹着驾驶盘下的指凹。他用舌头舔着驾驶盘磨光了的两点钟处,那是史达琳的手握住的地方,然后身子往后一靠,舌头又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区,闭住的嘴像品尝美酒一样抿着。他深深地吸气,憋住,下了车,关上了史达琳的野马车。他没有吐气,把史达琳含在了嘴里,关在了肺里,直到自己的旧卡车开出了公园。
第五十四章
行为科学处有一句格言:吸血鬼畛域分明,吃人魔四处游魂。
莱克特博士对流浪生活不感兴趣。他之所以能摆脱当局的注意,在很大程度上靠的是他伪造的长期证件的制作质量、小心保存,及取钱的方便。随意而经常的住处改变没有起过作用。
他有两个历史悠久的身份证,都有良好的信用,还有第三个专门处理汽车的身份证。
他来到美国后一个礼拜就给自己轻轻松松营造好了一个舒适的窝。
他选择了马里兰州,距梅森·韦尔热的麝鼠农庄以南一小时的车程,前往华盛顿和纽约的音乐厅和剧场也相当方便。
莱克特博士的可见活动一点也不引人注意。他的两个身份证都经得起标准的检验程序。他到迈阿密去看了一下一个保险箱,他有好几个这种箱子,然后就在切萨佩克海滩从一个德裔议会说客那儿租到一套清爽的独立住房,租期一年。
他在费城还有一套便宜的公寓住房,那儿有两部电话给他转话。凡是需要的重大参考消息都可以到手,而不必离开他那舒适的新家。
他总是付现金,很快便用高价从票贩子手上弄到了他感兴趣的交响乐团、芭蕾舞和歌剧表演的票。
他的新家有一些可喜的设备:一个宽大的、带修理间的双车位车库,屋顶有便捷门。
在那里他停了两部车:一部是用了6年的雪佛兰小型轻便卡车,底座上有管架,还有一把盘梯(分别是从一个水暖工和一个油漆匠处买来的);一部是超动力美洲豹轿车,是从特拉华州一家控股公司租来的。卡车每天有不同的样子。他能放到这车的后箱或管架上的设备包括一部油漆匠的梯子,一些聚氯乙烯管子,一个烤肉锅和一个丁烷罐。
家庭布置圆满结束后,他在纽约追逐了一个礼拜,听音乐,参观博物馆,把最有趣的艺术展览目录寄给他的表兄,法国的伟大画家巴尔塔斯①。
①巴尔塔斯(1908一),法国画家,其作品构图带有超现实主义的趋向。
他在索斯比拍卖行纽约分行买了两件出色的乐器,都是偶然发现的罕见之物。一件是18世纪晚期的佛兰德斯拨弦古钢琴,差不多可以跟史密森学会①1745年的达尔金拨弦古钢琴比美,有可以演奏巴赫的上键盘——可以当之无愧地取代他留在了佛罗伦萨的那一架古钢琴。一件是一部早期的电子琴,泰勒明电子琴,是泰勒明教授在30年代亲手制作的。莱克特博士一向倾心于泰勒明电子琴,在儿童时代就自己做了一部。这琴依靠空手做姿势在电子场上弹奏,靠手势奏出琴上的音乐。
①由英国科学家丁·史密森捐款创建的研究机构,1846年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建立,领导着美国众多文学艺术、科学技术机构。
现在他一切都安顿好了,可以款待自己了……
莱克特博士在森林里度过那个早晨后,驱车回到了他在马里兰州海滩快活的避难所。
克拉丽丝·史达琳在林中小径的落叶上奔跑的情景已在他的记忆之宫里巩固起来,成了他的快乐之源。他不需要一秒钟就能登堂人室见到史达琳在奔跑。他的视觉记忆极佳,可以从那情景中寻找出新的细节,能够听见健壮的大白尾鹿从他身边跳上山坡,看见鹿肘关节上的厚茧和挂在腹毛上的草叶芒刺。他把这些记忆储存在一间明朗的宫室里,让它尽可能远离受伤的小鹿。
回家了,回家了。车库的门轻轻嗡了一声便落在他的货车背后。
下午车库门重新升起时,开出的是黑色的美洲豹,莱克特博士衣冠整齐,准备进城。
莱克特博士喜欢购物。他向哈马赫尔·施莱默公司笔直驶去。那是家出售家庭、运动和厨房精美用品的商店。他在那儿随意挑选。他仍心系森林,拿了根卷尺,量了量三个野餐用的大篮子,都是喷漆的藤编篮,缝皮把手,结实的青铜零件。他最后选定了一个中号的,因为只需要装一个人的野餐用品。
藤条篮里有一个热水瓶、几个耐用大玻璃杯、结实的瓷器和不锈钢餐具。藤条篮随餐具售出,要买藤条篮就得买餐具。
随后,他又到了蒂法尼和克里斯托弗①,用日安②法国瓷取代了刚才那笨重的野餐杯盘。法国瓷器有华丽的高地鸟和草叶装饰。他在克里斯托弗买到了一套他所喜欢的19世纪深红纹饰银器,匙子底上打着制造人的印章,匙子把上有巴黎风格的鼠尾鱼图案。
叉子弯曲的弧度较大,叉齿距离也宽。刀把儿后段较重,很为称手。刀叉压在手上,像压了一把优质的决斗手枪。选择晶质玻璃器时莱克特博士对餐前酒杯的大小犹豫不决,最终选了喝白兰地的气球形高脚酒杯。但是选一般酒杯却没有问题,他看中了里德尔牌的,买了两个大小不同的杯子,能把鼻子也伸进杯口。他还在克里斯托弗找到了乳白色的亚麻餐具垫和一些美丽的锦缎餐巾,餐巾角上绣有血滴般鲜红的锦缎小玫瑰。莱克特博士觉得锦缎的花样很奇妙,买了6块,轮换着洗,可以一直有的用。
①两处均为国际著名的高档奢侈用品商店。
②法国一地名。
他还买了两个很好的35000个热量单位的手提气炉,是餐厅里在餐桌旁烹调时用的;又买了个精美的铜煎锅,两个熬调味酱用的长柄炖锅,都是为巴黎的德耶兰特制的;还买了两个搅拌器。他不喜欢不锈钢菜刀,却没有找到碳素钢菜刀,也没有找到被迫留在丁意大利的那些特殊用途的刀。
他的最后一站是慈善总医院下属的一个医疗器械供应公司。他在那儿捡到一个便宜——一把几乎全新的斯特赖克尸检锯。那锯恰好能够插进藤条篮里放热水瓶的地方,还在保用期,可以用于一般情况,也可以与颅骨刀配合开颅,还有一把开颅钥匙。这样,他的厨房用品就几乎齐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