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节
作者:      更新:2022-11-18 17:05      字数:4690
  的人生缺憾。在被关押期间,监狱给我的安全感无异于威严的宫殿为国王陛下的贵宾提供的安全保障。这两幢大楼,建得实实在在,毫无装虚弄假之处,它们给人的最大印象是绝对可靠,是什么就是什么过去打算是什么样子,现在还是那个样子。土木工程,建筑材料,布局比例,建筑风格浑然一体,受到统一的精神支撑,使得这些建筑如同现存的社会形态一样坚不可摧,并且作为社会形态的象征而巍然屹立。监狱的方方面面向我提供了万无一失的安全保障。我敢肯定,监狱是专门为我建筑的包括司法宫及其附属建筑群,包括不朽的名胜门厅。千真万确,命中注定我与监狱有缘。监狱的清规戒律之严厉,之狭窄,之精确,与宫廷内的繁文缛节如出一辙,与王庭接待贵宾的温文尔雅和蛮不讲理的礼节毫无二致。像监狱的基础一样,宫殿的基础建筑是用高质量的方块石砌成的,铺上大理石楼梯,装饰得金碧辉煌,里面有王朝罕世的雕塑珍品,宫殿的主人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但模仿造成的雷同还是存在的,两座大楼中,一座是原本,另一座则是流行在两极之间的生动建筑体系的最高峰,既容纳了原来的风格,又压抑了它的发展,是不加粉饰的力量。在这一道道地毯上行走,面对着这一张张墙镜照来照去,甚至可以在宫殿的公共厕所里享受片刻的舒适,还有什么不安全的呢!一大早拉屎的一幕,任何地方也没有如此郑重其事,只有在一小单间里进行才能保证演出成功。周围是毛玻璃隔板,看出去可以辨认出精雕细刻的门面,一个个卫兵,一尊尊雕像,迎来送往的接待厅;在一间小茅房里,用的卫生纸薄如丝巾,跟别的地方差不多,但刚才那王宫厕所里,会突然冒出一个礼仪小姐,只见她身披精纺的玫瑰缎子浴衣,披头散发,重新涂过脂抹过粉,费劲地清除着厕所杂物;在另外一间小茅房里,身强力壮的看守绝不会粗暴地把我抓出去,因为拉屎已经变成一场重头戏,在生活中占据重要位置,得到国王陛下的恩准。监狱向我提供了同样的安全保障。任何情况下保证平安无恙。任凭狂风暴雨肆虐,任凭破产风潮威胁,这里秋毫无犯。监狱充满自信,而您身居充满自信的监狱中,当然也充满自信。所有这些建筑物都是可靠的,建筑物之间因各自的可靠性也彼此相敬如宾,遥相呼应,和睦相处。不过,也正因为有这种可靠性,正因为地基的可靠性是何等的重要,建筑物最终也必然要垮台。这些建筑物被随随便便搁置在地上,在世界上,它们也许可以维持较长的时间,但它们内部问题的严重性迫使我不得不无情地审视它们。我承认,它们在我身上有它们的基础细胞,它们是我必然铤而走险的标志,其实,我破坏性的思想已经为摧毁这些建筑而不辞劳苦地奔忙。失身终成千古恨,我已深陷苦难生活的泥潭,我的苦难生活就是宏宫广殿沦为废墟的真实外表,就是惨遭蹂躏后的花园残花败柳的如实写照,就是黯然失色了的金碧辉煌的凄凉晚景。我的悲惨生活就是它们的废墟。这一座座废墟破损得越厉害,废墟本该昭示的内涵似乎离我越来越遥远,越来越被神圣的岁月所埋没,以至于我竟弄不清我是蓬荜生辉还是门庭冷落,也弄不清我是千金卖笑还是无赖登基。于是乎,慢慢地,这种耻辱观与包容它的躯壳逐渐分离,支持它的理想的镀金导管终于断裂。在世人眼里,镀金导管是为其作证,在我这个肉眼凡胎看来,简直就是控告。于是它越来越孤立,形影相吊,只为自己而存在,自己需要自己,惟一的目的也是它自己。诚然,这是一个弃儿迷恋王宫豪华的想象,想入非非,天花乱坠,这样就可以给我的耻辱琢磨,镀金,可以顺着耻辱这个常用词义进行精雕细刻,如同加工金银玉器一般。直到最后,可能由于频繁使用甚至滥用的缘故,耻辱逐渐蒙上了遮羞的薄纱,卑贱的地位也就最终摆脱了耻辱。我对史蒂利达诺的爱又把我扯进极其特殊的情感纠葛。如果说我是通过他领略到一点尊贵的滋味,那么我顿时领悟到我的生命真正的含义如同人们说木头的含义一样我的生命注定要在贵世界外才有意义。在这一段日子里,我饱尝艰辛但头脑清醒,我与穷人相处因而态度鲜明:我穷困潦倒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以至于我仿佛觉得,我简直像是赤贫粉揉成的穷酸面。贫困乃是我的血液,我的精华,我的本质,它流遍了我的全身,滋补着我的肉体和灵魂。我写这本书时,住在世界一流繁华大都市的一座豪华大饭店里。我很有钱,但我不会嫌弃众穷人,因为我就是穷人,就是他们。假如我喜欢在他们面前像孔雀开屏那样神气活现的话,那我会感到遗憾。或者说白了,我干吗不放开手脚大摆阔气,表现得更傲慢,更蛮横,更无礼。
  “我会有一辆黑色的无声汽车,油光锃亮,我坐在车后头,无精打采地打量着外面一贫如洗的景象。在贫困面前,我带着我的随从,前呼后拥,个个衣着讲究,佩金戴银,故意让贫困看着我经过,让穷人(我从来就没有摘掉穷人的帽子)看着我坐在豪华的轿车里,听不到马达的任何噪音,缓缓而行,春风得意,极尽人间体面风光。如果我愿意,不妨再搞一套。”
  同史蒂利达诺在一起,我是一贫如洗,回天无力,在欧洲的一片不毛国土上,学会了干巴巴的诗歌格式。有时候,面对大自然,我不寒而栗,不禁抒发几声诗的叹息。
  在上面几页里,我曾这样描写过:“……暮色笼罩着的田野”。我当时并没有想象到它酝酿着严重的危险,掩护着要杀死我或拷打我的武士。相反,这片田野温情脉脉,洋溢着母爱和善意,弄得我倒担心自己依然故我,难以进一步与这一大片好意打成一片。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在夜色苍茫中,我突然从一列货车上跳将下来,到荒野里游荡,侧耳聆听星夜荒野蠢蠢欲动的声息:我蹲在乱草丛中,害怕时便站起来,面对风吹草低木然不动。我有时把荒野假设成传播社会新闻的舞台,我亲自安排各种角色登台,他们象征性地、惟妙惟肖地重演着我的真实悲剧,直到死亡为止:在两棵孤立的柳树之间,一个年轻的凶手一手揣在口袋里,慢慢地扣动着手枪的扳机,从背后向一位农夫射击。用想象参加人间冒险,是否会感动周围的草木,使它们得到痛快淋漓的感受?我理解这里的一草一木。我不再去刮拉碴胡子(当时萨尔瓦多对我的胡子很反感),更有甚者,我像枝蔓一样不修边幅。
  萨尔瓦多不再对我说一句有关史蒂利达诺的事。他越来越下道,竟供其他流浪汉寻欢作乐,不是钻小胡同,就是在一张破床上鬼混。
  “同这家伙做爱,得有怪癖才行。”有一天,史蒂利达诺同我谈起萨尔瓦多时如是说。
  “无奇不有的怪癖,既温柔体贴又宽厚仁慈,会去爱丑陋、邋遢、怪模怪样的家伙!”
  “你总能找到男孩吗?”
  “我才不找呢。”他说话时露出又稀又黑的牙齿。好赖有人给一小袋子食品或一盒子剩饭。他一贯忠诚老实,总是不问青红皂白,一下子就完成了任务。他讨饭呆板得很。他的行乞生活如一潭死水,虽然清澈见底,但波澜不惊。就是这个既可怜又可耻的家伙,竟然会是我梦寐以求的完美偶像。兴许我当时梦见了我母亲,她比我还低三下四,我同她一起不断高升尽管似乎想说下降这个词,或者另外一个表达向下运动的词。
  “高升,难啊,苦哇。”我说。
  高升导致耻辱。同她在一起,我进行了这场冒险,我把它写下来,以便美化浪言浪语和动作。
  我返回法国。我越过边界,没有碰到麻烦,但进入法国农村几公里后,法国宪兵把我抓了起来。我一身破衣服一看就是西班牙的。
  “证件!”
  我亮了亮又脏又破的身份证明,纸张经过反复折叠已经破烂不堪了。
  “还有登记本呢?”
  “什么登记本?”
  我这才知道有什么人体测量记录本,分明是侮辱人。流浪汉人手一册。每到一个宪兵站都要签章。他们不由分说把我抓进了监狱。
  小偷辗转了好几个监狱,离开了法兰西。首先周游意大利。促使小偷去意大利的原因说不清楚。大概是靠近边界吧。罗马。那不勒斯。布林迪西。阿尔巴尼亚。我搭“罗迪”号轮船在圣加兰达上岸,顺手牵羊偷了一只手提箱。在科孪岛,港口当局不让我逗留。我只好雇了一条小船,可是他们硬要我在船上过一夜才出发。下一站是塞尔维亚。然后是奥地利。接着是捷克斯洛伐克。在波兰,我设法使用兹罗提假钞。所到之处无非是偷盗,蹲监狱,然后就被所在国家驱逐出境。我利用夜晚一次又一次偷越国境,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秋:落叶悲秋时节,就连小伙子都无精打采,懒得走动;而到了春暖花开的时候,夜幕降临之际,突然间,小伙子们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蜂拥而至,聚集在街头巷尾,码头上下,在围墙边角,到公园里,到电影院和军营里。后来我来到希特勒德国。然后去比利时。在安特卫普,我又找到了史蒂利达诺。
  布尔诺或叫布吕恩是捷克斯洛伐克的一座城市。我在利茨越过奥地利国境,冒雨步行赶到这里。我到各家商店搞了点小偷小摸,混了几天日子,但我没有朋友,茫茫然不明东南西北,当地人又个个有些神经质。我真想好好休息一下,一路风尘仆仆,横穿塞尔维亚和奥地利,既要逃避当地警察局的盘查,又要摆脱欲置我于死地的警察同谋的跟踪。布尔诺市阴沉潮湿,工厂浓烟滚滚,色彩单调像一片灰石头。我的精神可以松懈下来伸个懒腰打个盹了,仿佛呆在一间关上百叶窗的房间里,因为我一时还不必为钱着急,虽然仅仅够花几天。布尔诺人讲德语和捷克语。因此街头卖唱的年轻歌手分成帮派,在城区打起街巷战,我被接纳进了一个德语演唱组。我们一共6个人。我负责讨赏并掌管钱财。我的伙伴有三个弹吉他,一个拉手风琴,还有一个唱歌。那一天下着雾,我靠堵墙站着,看一个乐队演奏音乐。其中一位吉他手约莫20岁,满头金发,上穿花格子衬衫,下着灯心绒长裤。布尔诺难得见美男子,他那张脸迷住了我。我久久地看着他,突然发现他同一个红脸大胖子心领神会地相视一笑,只见大胖子衣冠楚楚,手里抓着一个公文皮包。我离开他们时,心里暗自寻思,这帮年轻人是否已经明白,他们的这个伙伴已经同满城的同性恋阔老打过交道。我虽然走远了,但我设法绕着弯子到不同的十字路口再见他们几次。那个叫米凯利斯·安德里奇的小伙子后来成了我的朋友,除他之外,乐队的其他人都不是布尔诺市人。他举止优雅,没有矫揉造作的女人味。他只要同我呆在一起,就不会迫不及待去追女人。我感到惊讶,这是我生平第一次看到一位具有阳刚气派、甚至有点莽撞的同性恋者。他是小乐队的佼佼者。他们都睡在地下室里,还在里面做饭。我同他们一起过了几个星期,只能说些无关紧要的琐事,只有我对米凯利斯的爱值得一提,我同他说意大利语。他牵线让我结识了那位企业家。那胖子脸色红润,似乎也不笨重。我敢肯定,米凯利斯对他毫无恋爱之意,但我教唆他说,偷窃比卖淫更刺激。
  “别胡说,我是男子汉。”他傲慢地对我说。我心中有数,但装出相信他的样子。我给他讲了几次偷盗的经历,并告诉他我蹲过监狱,他听了对我羡慕起来。没几天,我成了他心目中的权威,当然,我身上质地考究的服装也帮了我的大忙。我们一起偷了几次,结果大获全胜,于是我成了他的师傅。
  我大肆炫耀我是一个神偷。我从来没有人赃俱在当场被抓获,没有当过“现行罪”。我偷窃虽然手段高明,在世俗看来,可以手到利来,但这并不重要。我苦苦求索的是偷盗的悟性,因为有了这悟性,我才诗兴大作。换句话说,我没有必要罗列我的功绩,但我要昭示在道德秩序中我到底欠下了什么,表现我从这些功绩出发到底要建设什么,指明普通小偷们正在摸索要得到什么,以及他们自己可能得到什么。
  “大肆炫耀……”,我用心良苦,如履薄冰。
  《小偷日记》旨在追求不可能的无价值。
  我们将有产者米凯利斯洗劫一空之后,便当机立断一走了之。我们只得直奔波兰,因为米凯利斯认识许多波兰的假钞制造商。我们则设法让兹罗提伪币流入市场。
  虽然我对史蒂利达诺念念不忘,但在我心中和身旁已另有新欢,取代了他的位置。旧情犹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