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节
作者:精灵王      更新:2022-11-05 09:54      字数: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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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凡人,小小的市民,日子是散在的珠子,信是线;用线串了珠子,日子便有了依托;任风雨怎样地变幻来去,日子也总会有秩有序地一粒一粒地过。
  新年的三月,我买到新的住房了。我开始收拾整理,日日打包,准备搬家。
  夜里,张华来,脸容收敛,端端正正,是少有的稳重认真,说:“我有个事情求你,髓便你做不做;如果你不做,也不用多说;你摇头我就走人。”
  我说:“我做。”
  张华把眼睛深深地看在我脸上,分明是欣喜我与她的好。张华拿出一条冥纸做的围巾,要我写上品牌名称,却是写托尔斯泰围巾。张华对托尔斯泰不熟悉,怕把名字写错。清明节快到了,张华还是要给老扁担做一做祭奠。不做她心里头怎么也过不去,这几天夜里老是有恶梦。老扁担这个人,清淡到了只是馒头就咸菜,因此张华也不打算扎元宝扎小轿车什么的,麻将电视机美元都不要,连冥币大钞都免去,只是几扎清水纸钱,几本书报,一盒香烟和一条托尔斯泰围巾。张华问我:“这是他的风格了吧?”
  原来我以为,只有我窥见了老扁担隐藏很深的一面,现在才发现,人家张华仅凭直觉,早就知道了老扁担的品格。张华是这样的肃然,我自然是不可打趣取笑的了。清明节的扫墓,我只觉得是民间风俗,一向没有当真;一年一度,举行一些祭奠仪式,也是寄托哀思,也算踏青赏春。张华说她也一样,对于清明节和各种仪式,平常也不认真的;只是可怜老扁担这个人,几年来,在花桥苑,受的委屈真是海也似的深,还不谈在他们乡下是如何忍辱负重了;其实年纪也才五十出头,算什么老?这人还是走得太早了,走得又这样孤单与凄若,一条喜欢的围巾都没有给他陪葬的,不祭祭他,不给他送点东西去,那就是天道不公啊。张华这个张花裤子啊,她的道理,说得我还没有办法不服气。人家张华,与老扁担非亲非故,节气惦记得到,般般都做得到,这里头的举止,委实是侠义动人。
  我便陪着张华下楼了。我们一起,把祭奠物品拿到花桥苑大门外的台阶上,一一堆好;张华用粉笔将这些祭品划了一个圈;点火焚烧。面对火焰,张华说:“老扁担,这是给你的东西,你来拿走吧。”张华把这句话,一连说了几遍,遍遍都像是在对真的人说话,平静和坦然。我们守候着这堆祭品,直到化为灰烬,看着一阵阵小风,无声地把它们卷走。月华在地,城市朦胧;四周公寓楼传来麻将声声,哗地推倒,达达达地码牌;再哗地推倒,再码牌;随之而起的欢声笑语里头,总让人感觉出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急躁与感伤;怎么说呢?人总要玩一点什么吧?怎么说都无奈何,一个民族,千秋万代的江山,就会这么一天天地过下去的,过成一段又一段的历史。
  花桥苑的人家都看见,老扁担的儿子站在台阶上,看人打牌,人们在打“斗地主”;年轻人满脸都是急于参与的表情。年轻人也吸烟,吸的姿势却与他父亲绝然不同;他用嘴角叼香烟,脑袋歪着,眼睛乜斜,一只眉毛高,一只眉毛低,这是不正经的抽烟相。即便抽烟,也是有品相的;做什么都有品相;都有高低贵贱之分;都可以做得下贱下流;也可以做得端然有品——无论世上三百六十行。花桥苑人家又开始在大街上去叫破烂了,谁也不肯轻易相信他人;老扁担用七年时间建立起来的信赖,都随老扁担去了。年轻人不懂,品性不可世袭,信赖也不可世袭,财富也传不过三代;他来花桥苑,是否吃得了他父亲吃过的苦?
  张华送我。我们坐在自行车棚喝茶活别。徐迪娜抽泣着跑来,说真是不幸,她的波德也死了;波德一个不当心,欢快地飞进了她家沸腾的排骨藕汤汤罐里。
  张华说:“哭什么!死也有死的不同,有的重于泰山,有的轻于鸿毛;有的那么痛苦,有的这样幸福;波德就是一只幸福的鸟。”
  张华还是习惯毛式语气,人人都在自己的历史之中。我笑了。之后,我们不说话了,慢慢喝茶。花桥苑的九年,我没有白白度过,处处都大开我的眼界,人人都是我的大世面。生活无处不在,世面也无处不在,一切尽在不言中。我该搬家了。
  2002年的元旦,一个朋友来电邮,写道:这个年份好,如此对称与平衡,百年难遇,是数字的好晶相,我们应该有一个好心情。朋友的话,说得何其好!任何好品相,都是难得。我摊开一张金色的贺年卡,用手指,轻轻抚摸2;002,一遍又一遍,轻轻的抚摸,心里想着:好品相当然是难得了!
  2004年7月21日 一稿
  2004年8月3日 二稿
  写于沪上
  灰舞鞋
  严歌苓
  被我们叫做小穗子的年轻女兵顺着冬青树大道走来。隔十多米站着一盏路灯,兮脏的灯光在冬雾里破开一个浑黄的窟隆。小穗子的身影移到了灯光下,假如这时有人注意观察她,会觉得她正在走向自己的一个重大决定。只有暗自拿了大主意的人,才会有她这副魂不附体的表情。她步子不快不慢,到了暗处不露痕迹地转过身,退着走几步,貌似女孩子自己和自己玩耍,其实想看看是否有人盯梢。
  她背后的球场上正放电影,整个夜空成了列宁浑厚嗓音的共鸣箱。小穗子意识到,从这一时刻起她这个人就要有历史了。
  她的前方是军营大门,立着持长枪和持短枪的两个哨兵。现在哨兵若有点警觉性,会认为晚上八点一个小女兵往军营外跑不是什么好事情。球场上放映的电影起来一声爆炸。
  不久哨兵们看见的就是她的背影了,一顶棉军帽下拖两根半长的辫子。两个哨兵不约而同地对一个眼色:有十五岁没有?文工团的?她在岗哨前面毫不犹豫地打个左拐弯,看来目的地是早就决定下的。往左三百米是几路汽车的终点站,还有一个停业的公园,她在往那一带去。
  很快路灯就稀疏了。汽车终点站和公园在这样的冬天夜晚都早早绝了人迹,连一贯在墙外转悠,想混到军营大院里看电影的街上娃娃也一个不见。这都很好,很理想,对一个情胆包天去赴约会的小姑娘来说,外在条件太漂亮了。
  她现在站立下来。一边是马路,另一边还是军营的高墙,里面有喂猪的士兵和一群猪在对喊。只要站在这墙下和这吵闹里,小穗子就觉得安全。她没有手表,她还要等个几年才有资格戴手表。正如她还有几年才有资格谈情说爱。他是有手表的,因此她相信他不会迟到。
  一个带锡箔纸的烟壳动了动,又动了动。不久,她发现自己一只脚勾起,另一只脚蹦着把它往前踢,把身体的分量提得很轻。踢几下,就踢出一种舞蹈来。左脚两下,转身越到它的另一面,换成右脚。她忽然不踢了,是个谈恋爱的人了,还有这么可笑的举动。她让自己站定,好好想想,抽屉锁上没有?是不是把假日记放在枕边,把真正的日记藏严实了?真正的日记要让谁看去,等于就把他和她自己全卖了。
  她从军裤口袋拿出口罩,戴了起来。她开始检数在此之前发生的所有细节:暗号、密信的交接……没有破绽。小穗子是在最热闹的时分打出暗号的。当时是下午,排练刚结束,男女演员一片玩闹,她大大方方叫了一声:“邵冬骏!”他猛回头,见她正往练功服上套棉大衣。她用玩闹嗓门问他,练功鞋怎么会一只黑一只白。她知道他在等她的暗号,便把手举到肩头,捻了捻辫梢。这个手势他们打了半年多,纯熟精练。他马上把手放在军装的右边口袋里,表示他收到她的暗号了,他会立刻取她的密信。然后就是晚餐,执勤分队长宣布餐后的露天电影。她向站在第三排末尾的他转过脸,他明白她的意思:你看多运气啊,看露天电影是作乱的最好时机。再往后她看见他的手放在军装领口上。她放心了,表明他已把她藏的信取到了手。他们每天一封的信藏在公共邮箱下面,邮箱在司务长办公室门外。他们的信能安全走动半年,全仗了司务长的无故缺勤。洗碗池周围照旧是打打闹闹的,男兵女兵哄抢唯一的热水龙头,她向他发出最后一个暗语:不见不散。那是她刚在信中规定的暗语:把棉帽往后脑勺上一推。
  这时她成了一个单薄、孤零零的黑影。几天前冬骏忽然问她:“能不能把一切都给我?”他那封信字迹格外笨拙,每一笔划都下了很大手劲,让十五岁的小穗子看出他的反常。他在闹着什么情绪。她难道还没有把“一切”都给他吗?每天在日记本上为他写一首情诗,还给他写两页纸的信,全是“永远”“一生”“至死”之类的词。于是她就有一点委屈地在信中和他讨论起来:难道她没有趁着演出的混乱一次次把手给他握?偶然几回,她跟他在舞台死角相遇,她让他紧紧抱住。他还要怎样的“一切”?
  邵冬骏的回信字字痛苦,说她就是一堆空话,什么“永远”,什么“至死不渝”,小小年纪,怎么有这么多空话?
  接下来她就向他发出了这个绝望的约会邀请。
  她不完全清楚“一切”的容纳量,但她朦胧中感到,这天晚上将要发生的是不可挽回的,对于她是有破坏性的。二十二岁的排长邵冬骏今夜要带她亡命天涯,她也没有二话。
  隐约听得见球场上观众的笑声。她的空椅子上放着她的棉大衣。人们也许会想,小穗子这趟茅房上得够久的。冬骏至少迟到三十分钟了。他比她要周全、老练,当然不能跟她前后脚地消失,他得拖一阵,和她拉开足够的距离。从观众的笑声她能判断电影进行到了哪一段,什么人物说了哪句著名的逗乐台词。一半已演完了。她坚信冬骏已朝她走来。被我们叫做小穗子的女兵在回忆所有细节时,忽略了非常重要的一个现象:这一个星期副分队长给她的异常待遇:对她健康的奇特关怀。副分队长几次唠叨,叫她例假来了不准隐瞒,“不然在练功房里‘浴血奋战’练死球了,英雄事迹不好写,光荣称号也不好封!”
  副分队长叫高爱渝,是个活泼、丰满、骚情的连级军官,长相在舞台下也是主角。动不动就破口大笑,把大包大包的零食撒给下属们吃的时候,像个美丽的女土匪。舞跳得不好,但天生是领舞的材料。小穗子做梦也没想到,高分队长从一个礼拜前就把她所有暗语都看在眼里,一边看,一边给邵冬骏发指令,让他千万别暴露,要像往常一样以暗语答对,看看这个十五岁的小丫头下一步怎样作怪。
  就在小穗子向冬骏那双有几分女孩气的纯情眼睛发出“不见不散”的哑语时,至少有七八个老兵一起停下了洗碗、漱口,静止在洗碗池周围。他们一动不动,一声不吭,看着要把“一切”都给出去的十五岁女兵。“一切”,把他们的脸都臊红了。他们是高爱渝的亲信,是头一批知道小穗子和邵冬骏秘密的人。
  过后我们把事情看成是这样的:小穗子和邵冬骏的恋爱暴发在他一把将她从电缆边推开的刹那。这是一个近乎不真实的王杰、刘英俊式的英雄动作。它的发生距离小穗子要献出“一切”这个隆冬夜晚,整整半年。那是夏天,是夹竹桃、牵牛花疯狂开放的夏天。
  那时小穗子成了一台舞剧里的当家龙套,灰舞鞋、粉舞鞋、绿舞鞋来回换,一不留神就穿错鞋。在这之前,别的龙套错穿过她的鞋,她只得套双小一码的鞋上场,把十个脚趾跳得血肉模糊。这天很好,她找着个清静角落,把各色舞鞋一字排开,按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