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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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一切 更新:2022-11-05 09:53 字数:4725
,穿好上装。老安多里尼先生这会儿正坐在离我不远的一把大椅子上,拿眼望着我。房里漆黑一团,我看不太清楚他的动作,可我照样知道他正拿眼望着我。而且他还在那儿喝酒呢。我都看得见他手里拿着那只盛有冰威士忌的酒杯。
“你是个十分、十分奇怪的孩子。”
“这我知道,”我说。我甚至没仔细寻找我的领带。所以我不打领带就走了。“再见吧,先生,”我说。“非常感谢您。一点不假。”
我往前门走去的时候,他一直跟在我后边;当我按电梯的铃的时候,他就站在那个混帐的门道里。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说我是个“十分、十分奇怪的孩子”。奇怪个屁!随后他就站在门道里等着,直等到混帐电梯上来。我这混帐一辈子里等电梯再也没等过这么久的,我能对天发誓。
我在那儿等电梯,他也一直站着不动窝儿,我真不知道他妈的跟他说些什么好,所以我就说:“我要开始读几本好书了。真的。”我是说你总得讲些什么才好。那情况真是尴尬极了。
“你拿了手提箱,马上就回这儿来。我不把门门上。”
“非常感谢,”我说。“再见!”电梯终于上来了,我就进了电梯下楼。嘿,我象个疯子似的索索乱抖。我浑身还在冒汗。每次遇到这类性变态玩艺儿,我就会浑身冒汗。我从孩提时候起,这类的事遇到总有二十次了。我实在受不了。
第25节
到了外边,天已蒙蒙亮。天气也冷得要命,可我觉得挺舒服,因为我身上正在拚命出汗哩。
我不知道他妈的往何处去好。我不想再去开旅馆,把菲芘的钱花光。因此未了儿我往克莱辛敦走去,从那儿乘地铁到中央大车站。我的两只手提籍就存在那儿,那儿的混帐候车室里也有的是长椅,我打算就在椅子上睡一觉。我果真这么做了。有那么一会儿我睡得还不坏,因为候车室里人不多,我可以把两只脚搁在椅子上。可我不想细谈这事。这不是什么好事。你千万别去尝试。我说的是真话,它会使你泄气。
我只睡到九点光景,因为那时有千百万人涌进了候车室,我只好把两只脚放下来。两只脚一搁到地板上,我就再也睡不好觉,所以我就坐了起来,我的头痛还没好,而且更厉害了,我只觉得这一辈子从来没这么泄气过。
我心里并不愿意,可我不由自主地想起老安多里尼先生来,我琢磨着安多里尼太大看见我没睡在那儿,要是问起来,不加安多里尼先生会怎么说。不过这问题我并不太担心,因为我知道安多里尼先生为人非常聪明,他可以编造什么话来向她搪塞。他可以告诉她我已经回家了什么的。这问题我并不太担心。真正让我放不下心的,是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醒来发现他轻轻拍着我的头。我是说我在怀疑或许是我自己猜错了,他并不是在那儿跟我搞同性爱。我怀疑他或许有那么个癣好,爱在别人睡着的时候轻轻拍他的头。我是说这一类玩艺儿你怎么能断定呢?你没法断定。我甚至开始琢磨着我应不应该取出我的手提箱回到他家去,就象我答应他的那样,我是说我开始想到即便他是个搞同性爱的,他待我当然非常好。我想到我这么晚打电话给他,他却一点也不见怪,还叫我马上就去,要是我想去的话。我又想到他一点不怕麻烦,给了我忠告,要我找出头脑的尺寸什么的;还有那个我跟你讲起过的詹姆士。凯瑟尔,他死的时候就只有他一个人敢定近他。我心里想着这一切,越想越泄气。我是说我开始想到我或许应该回到他家去。或许他只是随便拍拍我的头。反正我越想这件事,心里就越泄气,精神也越沮丧。更糟糕的是,我的眼睛疼得要命。
由于睡眠不足,我的两眼热辣辣的,疼得要命。再说,我还有点儿感冒了,可我身上连一块混帐手绢都没有。我的手提箱里倒是有几块,可我并不想把箱子从存物处牢固的铁箱里取出来,在公共场所当众把它打开。
我旁边的长椅上不知谁丢下本杂志在那里,我就拿了看起来,本想借此转移思路,至少暂时不去想安多里尼先生和千百万样其他事情。不过我看了那篇混帐文章,心里反倒更不好过了。文章里全是谈的荷尔蒙。它描写如果你身上的荷尔蒙正常,你的脸色应该怎样,眼神应该怎样,可我完全不是那个样儿。我倒是跟文章里所描写的那种荷尔蒙失常的人一模一样。因此我开始为我的荷尔蒙担起心来。接着我看了另外那篇文章,写的是怎样预测自己有没有得癌。它说你嘴里要是有什么溃疡,一时好不了,那可能就是癌的症状。我的哺唇里面正好有个溃疡,已有两个星期了。因此我怀疑自己已经得了癌。这杂志倒是一服小小的兴奋剂。未了儿我不看杂志了,出去到外面散一会儿步。我揣摩自己大概要在一两个月内死去,因为我得了癌。我真是这样想的。我甚至肯定自己一定会死去。这当然不是太舒服的感觉。
天象是要下雨的样子,可我还是出去散步了。
主要是,我觉得我应该吃点儿早饭。我肚子并不饿,可我觉得我至少应该吃点儿什么。我是说至少吃点儿有维生素的东西。于是我信步往东走去,那儿有不少廉价餐馆,因为我不想花很多的钱。
我一路走去,看见有两个家伙在一辆卡车上卸一棵大圣诞树。一个家伙不住地跟另一个说:“把这婊子养的抬起来!抬起来,老天爷!”管圣诞树叫婊子养的,确实少见少闻。可是说来可怕,我听在耳朵里,竟还觉得有点儿好笑,所以我不由得笑起来。这实在是我千不该万不该做的最最糟糕的事,因为我刚一笑,就觉得自己要吐。确实是这样。
我甚至开始呕吐起来,可是不久也就好了。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是说我不曾院过任何不卫生的东西,而且我的胃一向很健康。嗯,不管怎样我慢慢好了,我心想要是去吃些东西,说不定还能更好过一些。因此我走进一家外表看去非常便宜的餐馆,要了份油炸饼和咖啡。不过,我没吃那份油炸饼。我实在咽不下去。问题是,你要是为了某种事情心里懊丧得要命,就会食不下咽。那个侍者例真不错。他把那份油炸饼拿了回去,没要我钱。我光是喝了咖啡。随后我走出餐馆,开始向五马路走去。
今天是星期一,离圣诞节已经很近,所有的铺子也都开门了。因此在五马路上散步倒是挺不错。
很有圣诞节气象。所有那些瘦瘦的圣诞老人全都站在角落里摇着铃,还有那班救世军姑娘——脸上不搽脂粉和口红什么的——也在那儿摇铃。我东张西望,寻找昨天吃早饭时候遇见的那两个修女,可我没看见她们。我知道我看不见她们,因为她们告诉我说她们是到纽约来当教师的,可我还是一个劲儿找她们。嗯,不管怎样,一霎时已是一片圣诞节气象。千万个小孩子跟他们的母亲一起来到市中心,在公共汽车里上上下下,在铺子里进进出出。我真希望老菲芘在我身边。她已经不是那种幼稚的孩子,一进儿童玩具部就高兴得命都没有了,不过她倒是喜欢看热闹,逗笑取乐。前年圣诞节我曾带她一起到市中心买东西。我们的确乐了一阵子。我想那次是在百花公司里。我们一起进了鞋部,假装她——老菲芘——要买一双高统雨靴,那种雨靴总有一百万个穿带子的眼儿。我们简直把那个可怜的售货员折腾死了。老菲芘试了约莫二十双,每试一双,那个可怜的家伙就得把一只鞋子上面的带子全都穿好。这实在是种下流的把戏,可是差点儿把老菲芘笑死了。最后我们买了双鹿皮靴,付了钱。那个售货员倒是十分和气。我想他也知道我们是在逗着玩儿,因为老菲芘老是咯咯地笑个不停。
嗯,我就这样沿着五马路一直往前走,没打领带什么的。接着突然间,一件非常可怕的事发生了。每次我要穿过一条街,我的脚才跨下混帐的街沿石,我的心里马上有一种感觉,好象我永远到不了街对面。我觉得自己会永远往下走、走、走,谁也再见不到我了。嘿,我真是吓坏了。你简直没法想象。我又浑身冒起汗来——我的衬衫和内衣都整个儿湿透了。接着我想出了一个主意。每次我要穿过一条街,我就假装跟我的弟弟艾里说话。我这样跟他说:“艾里,别让我失踪。艾里,别让我失踪。艾里,别让我失踪。劳驾啦,艾里。”等到我走到街对面,发现自己并没失踪,我就向他道谢。
等我要穿行另一条街的时候,我又从头来一遍。可我一个劲儿往前走着。我大概是怕停下来,我想——我记不太清楚了,说老实话。我知道我一直走到第六十条街才停住脚步,都已经走过了动物园什么的。随后我在一把长椅上坐了下来。我都已喘不过气来了,浑身还在冒汗。我在那儿坐了总有一个钟头,我揣摩。最后,我打定主意,决计远走高飞。我决意不再回家,也不再到另一个混帐学校里去念书了。我决定再见老菲芘一面,向她告别,把她过圣诞节的钱还她,随后我一路搭人家的车到西部去。我想先到荷兰隧道不花钱搭一辆车,然后再搭一辆,然后再一辆、再一辆,这样不多几天我就可以到达西部,那儿阳光明媚,景色美丽;那儿没有人认识我,我可以随便找个工作做。我揣摩自己可以在一个加油站里找个工作,给人家的汽车加油什么的。不过我并不在乎找到的是什么样的工作,反正只要人家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人家就成。我又想起了一个主意,打算到了那儿,就装作一个又袭又哑的人。这样我就可以不必跟任何人讲任何混帐废话了。要是有人想跟我说什么,他们就得写在纸上递给我。用这种方法交谈,过不多久他们就会腻烦得要命,这样我的下半辈子就再也用不着跟人谈话了。人人都会认为我是个可怜的又聋又哑的杂种,谁都不会来打扰我。他们会让我把汽油灌进他们的混帐汽车,他们会给我一份工资,我用自己挣来的钱造一座小屋,终身住在里面。我准备把小屋造在树林旁边,而不是造在树林里面,因为我喜欢屋里一天到晚都有充足的阳光。一日三餐我可以自己做了吃,以后我如果想结婚什么的,可以找一个同我一样又聋又哑的美丽姑娘。我们结婚以后,她就搬来跟我一起佐在我的小屋里,她如果想跟我说什么话,也得写在一张混帐纸上,象别人一样。
我们如果生了孩子,就把他们送到什么地方藏起来。我们可以给他们买许许多多书,亲自教他们读书写字。
我这样想着想着,心里兴奋得要命。我的确兴奋。我知道假装又聋又哑那一节十分荒唐,可我喜欢这样想。不过我倒是真的打定主意要到西部去。
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向老菲芘告别。因此突然间,我象个疯子似的奔过街心——我险些儿连命都送掉了,我老实告诉你说——到一家文具店里买了支铅笔和一本拍纸簿。我想写张便条给她,叫她到什么地方来会我,以便向她道别,同时把她过圣诞节用的钱还给她。我打算先写好便条,然后拿了它到学校里去,叫校长室里的什么人把条儿送去给她。可我只是把拍纸簿和铅笔塞进农袋,飞快地向她学校走去——我心里实在太兴奋,没法在文具店里写那张条儿。我走得极快,因为我要她在回家吃午饭之前收到那条儿,但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我知道她学校在什么地方,自然啦,因为我小时候也在那儿上学。我到了那儿以后,却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我本来没有把握,不知道自已是否还记得里面的情景,可是到了那里,才发现自己记得很清楚。里面的一切完全跟我上学的时候一模一样。
还是那个大操场,光线老是有点儿暗淡,灯泡外面装有罩子,球打在上面不会破。场地上依旧到处是白圈圈,以便赛球什么的。篮球架上依旧没有网——光是木板和铁圈。
场子上一个人也没有,或许因为休息时间已经过了,吃午饭时间还没到。我只看见一个黑人小孩子,正向厕所走去。他的屁股口袋里插着块木头号牌,那号牌也跟我们过去用的一模一样,用来证明他已经获得上厕所的许可。
我身上还在冒汗,可没象刚才那么厉害了。我走到楼梯边,坐在第一个梯级。拿出我刚才买的拍纸簿和铅笔。那楼梯有一股气味,也跟我过去上学的时候一模一样。象是刚有人在—全面撤了泡尿似的。学校里的楼梯老有那种气味。不管怎样,我坐在那儿写了这么张便条:亲爱的菲芘,我没法等到星期三了,所以我也许要今天下午搭人家的车到西部去。你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