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7 节
作者:莫莫言      更新:2022-10-11 20:29      字数:4763
  '疏'“疆运田者何”。解云:欲言正界,而经书帅师;欲言侵伐,而道疆运,故执不知问。○“与莒为竟也”。○解云:若言与莒人造作竟界。○注“若言城中丘”。○解云:隐七年“夏,城中丘”,传云“何以书?以重书也”,何氏云“以功重故书,当稍稍补完之,至令大崩弛坏败,然后发众城之,猥若百姓,空虚国家,故言城,明其功重,与始作无异”,则彼若稍稍补完,则轻而不书,至於功重,故书而刺之。今此鲁若往前之时,少侵即正,则轻而不书,至於大损,而兴师发众,乃能正之,明其功重,与始取无异”,故若城中丘。
  与莒为竟,则曷为帅师而往?据非侵伐。畏莒也。畏莒有贼臣乱子,而兴师与之正竟,剌鲁微弱失操,烦扰百姓。
  '疏'注“畏莒”至“百姓”。○解云:襄三十一年“莒人弑其君密州”,是为贼臣;而二子争篡,是为乱子。鲁人见其贼乱,恐其转侵,是以兴兵与之正竟,贼乱之人,自救无暇,焉能转侵乎?故云微弱失操,烦扰百姓也。
  葬邾娄悼公。
  冬,十有一月,已酉,楚子卷卒。○卷,音权,《左氏》作“麇”字者。
  '疏'“楚子卷卒”。○解云:《左氏》作“麇”字,二小传本亦有作“麇”字者。
  楚公子比出奔晋。辟内难也。
  '疏'注“辟内难也”。○解云:正以更无他事,於君薨之际而出奔,故知止应辟内难故也。
  二年,春,晋侯使韩起来聘。
  夏,叔弓如晋。
  秋,郑杀其大夫公孙黑。
  冬,公如晋,至河乃复。其言至河乃复何?据公如晋,次于乾侯,而还言至自乾侯,不言至乾侯乃复。
  '疏'注“据公”至“乃复”。○解云:即下二十八年春,“公如晋,次于乾侯”;二十九年“春,公至自乾侯”是也。
  不敢进也。乃,难辞也。时闻晋欲执之,不敢往,君子荣见与,耻见距,故讳使若至河,河水有难而反。○乃难,如旦反,下“有难”同。
  '疏'注“乃,难辞也”。○解云:宣八年传文。云故讳使若至河,河水有难而反者,若如川之满,不可游也然。
  季孙宿如晋。
  三年,春,王正月,丁未,滕子泉卒。
  '疏'“滕子泉卒”。解云:《左氏》、《穀梁》作“原”字。
  夏,叔弓如滕。
  五月,葬滕成公。月者,襄公上葬,诸侯莫肯加礼,独滕子来会葬,故恩录之,明公当自行,不当遣大夫,失礼尤重,以责内。
  '疏'注“月者”至“录之”。○解云:卒月葬时者,小国之常典,下六年夏,“葬杞文公”之属是也。今而书月,故以为恩录之。言襄公上葬者,谓上文葬襄公时也。言诸侯莫肯加礼,独滕子来会葬者,即襄三十一年夏,“公薨于楚宫”,“冬,十月,滕子来会葬。癸酉,葬我君襄公”是也。○注“明公”至“责内”。○解云:《公羊》之义,邻国诸侯,及邻国夫人丧,皆公自会葬,故《异义》“《公羊》说”云“襄公三十年,叔弓如宋葬葬姬,议公不自行”是也。然则凡平诸侯之葬,公犹自行,况其加礼於已者乎?故言失礼尤重,以责内也。
  秋,小邾娄子来朝。
  八月,大雩。先是公季孙宿比如晋。
  冬,大雨雹。为季氏。○雨,于付反。雹,步角反。为,于伪反。
  北燕伯款出奔齐。名者,所见世著治大平,责小国详录,出奔当诛。○治,直吏反。大,音泰。
  '疏'注“名者”至“当诛”。解云:《春秋》之义,有三世异辞,入所见之世,小国出奔而书其名,故知义然也,即庄十年“谭子奔莒”,僖五年“弘子奔黄”,十年“温子奔卫”,成十二年“周公出奔晋”之属皆不名。至于此文“北燕伯款”,下三十年冬,“徐子章禹出奔楚”之国,皆书其名是也。言出奔当诛者,谓太平之世,民皆有礼,况於诸侯,不死社稷而弃国出奔,当合诛灭矣。
  四年,春,王正月,大雨雪。为季氏。○大雨雪,于付反,《左氏》作“大雨雹”。为季,于伪反,下文及注“为齐诛”并同。
  '疏'“大雨雹”。○解云:案正本皆作“雹”字,《左氏》经亦作“雹”字,故贾氏云“《穀梁》作‘大雨雪’”。今此若有作“雪”字者,误也。
  夏,楚子、蔡侯、陈侯、郑伯、许男、徐子、滕子、顿子、胡子、沈子、小邾娄子、宋世子佐、淮夷会于申。不殊淮夷者,楚子主会行义,故君子不殊其类,所以顺楚而病中国。
  '疏'注“不殊”至“中国”。○解云:内诸夏外夷狄者,《春秋》之常典。而不殊淮夷者,正以此会楚子为主会行义。其行义者,即下文“为齐诛”是也。故君子不殊其类者,君子谓孔子。孔子作《春秋》,不殊楚之类。孔子之意所以然者,正欲顺楚之事,而病诸夏之衰微,何者?言楚夷狄,尚能行义以相荣显,况於诸夏,反不能然,故得病之。若然,《春秋》之式,传闻之世,内其国,外诸夏;所闻之世,内诸夏,外夷狄;所见之世,治致太平,录夷狄,则不殊淮夷,固其宜也,何则?此注云“由楚子主会行义,君子不殊其类”者,正以等是大年,亦有粗细,昭当其父,非已时事,定、哀之世,乃醇粹也。是以定六年“仲孙忌”之下,何氏云“《春秋》定、哀之间,文致大平,欲见王者治定,无所复为讥,唯有二名,故讥之”是也。然则淮夷始见,安行无礼?是以此经更无进称,未当定、哀之间,仍合外限,但由楚子主会,故得不殊,是以何氏更为立义矣。
  楚人执徐子。
  秋,七月,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吴,执齐庆封,杀之。此伐吴也,其言执齐庆封何?为齐诛也。故系之齐。其为齐诛奈何?庆封走之吴,以襄公二十八年奔鲁,自是走之吴。不书者,以绝于齐,在鲁不复为大夫,贱,故不复录之。○不复,扶又反,下同。
  '疏'注“以襄公”至“奔鲁”。○解云:即彼云“冬,齐庆封来奔”是也。○注“不书”至“录之”。○解云:案如此经上言“伐吴”,则犯吴之文巳著,何得注云“使防系吴,嫌犯吴也”,正以庆封往前巳封于防,为小国矣。但诸侯之义不得专封,是以《春秋》夺言伐吴矣,实言之非伐吴矣。今日此经若言入防,则更成上“伐吴”之文,实伐吴则为犯吴。若直言入防执齐庆封杀之,则恐防是齐邑,是以进退不得作文也。
  吴封之於防。不书入防者,使防系吴,嫌犯吴也。去吴,嫌齐邑也。○去,起吕反。然则曷为不言伐防?据防邑为国。不与诸侯专封也。故夺言伐吴。庆封之罪何?胁齐君而乱齐国也。道为齐诛意也。称侯而执者,伯讨也。月者,善录义兵。
  '疏'注“称侯”至“讨也”。○解云:僖四年传文。上下更无称爵以执大夫之事,唯此一经,可以当之,故何氏言焉。若然,案如此经不重出楚上,以为伯讨之义。僖二十一年“秋,宋公、楚子、陈侯”以下“会于霍,执宋公以伐宋”,传云“曷为不言楚子执之?不与夷狄之执中国”者,正以此经楚子为会主而序于上,下言执庆封杀之,可以因上文,不劳重出也。既得因上文,即是称爵以执之,故知为伯讨。案霍之经,宋公序上,乃次楚子,下言执宋公,明知不得因上文矣。既不因上文,而不更出楚子,不与夷狄之执诸夏故也。云月者,善义兵也者,正以侵伐例时故也。
  遂灭厉。庄王灭萧日,此不日者,灵王非贤,责之略。○灭厉,如字,又音赖,《左氏》作“赖”。
  '疏'“遂灭厉”。○解云:有作“赖”字者。○注“庄王”至“之略”。○解云:宣十二年“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灭萧”,彼注云“日者,属上有王言,今反灭人,故深责之”是也。然则以灵王非贤,故责之略,还依常例书月,若似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之属是。
  九月,取鄫。其言取之何?据国言灭。
  '疏'注“据国言灭”。○解云:即灭谭灭遂之属是也。
  灭之也。灭之则其言取之何?内大恶,讳也。因鄫上有灭文,故使若取内邑。
  '疏'“内大恶讳也”。○解云:隐二年无骇入极之,下传云“此灭也,其言入何?内大恶,讳也”,今又重发之者,正以入取之文不同故也。○注“因鄫”至“内邑”。○解云:直言取鄫。言上有灭文者,即襄六年秋,“莒人灭鄫”是也。内取邑直言取者,上元年“三月,取运”之属是也。言上有灭鄫之文,鄫不复为国,因此之故,遂直言取,若似内自取邑。然则襄六年之时,鄫巳见灭,今而言取者,彼直取后乎莒,非兵灭,是以鲁人今得取之。以此言之,则无骇入极不言取者,正以极上无灭文故也。
  冬,十有二月,乙卯,叔孙豹卒。
  五年,春,王正月,舍中军。舍中军者何?复古也。善复古也。○舍中,音舍,下及注同。
  '疏'“舍中军”。○解云:襄十一年时,於司马之下为之置中卿之官,令助司马为军将,添前司徒司空之属为三军,逾王制,故於彼经云“作三军”以讥之。今还依古礼,舍司马,不复令作将军,故曰舍中军。○“舍中军者何”。○解云:欲言非礼,实如王制;欲言是礼,不应复书之,故执不知问。○“复古也”。○解云:正以鲁为州,故正舍二军。今舍僣从礼,故曰复古,是以隐五年注云“方伯二师”是也。○注“善复古也”。○解云:言舍僣从礼,正是常事,而书之者,正以当时皆僣,独自能抑从礼,善其复古,是以书之,故云善复古也。
  然则曷为不言三卿?据上言作三军,等问不言军云卿者,上师解言三卿,因以为难。○为难,乃旦反,下同。
  '疏'注“据上言作三军”。○解云:弟子之意,见上文襄十一年时,云道作三军,今日舍之,应言舍三军,而言舍中军,与上文异,故难之。○注“等问”至“为难”。○解云:襄十一年传云“三军者何?三卿也”,然则今於此问,何故不云曷为不言舍三军,而言卿者?正以上文襄十一年时,师解以为“三军者何?三卿也”,是以弟子因而难之,云曷为不言舍三卿。
  五亦有中,三亦有中。此乃解上作三军时意,作时益中军,不可言中军者,吾亦有中,三亦有中,不知何中也。今此据上作三军,不言中云三,则益三之中,舍三之中,皆可知也。弟子本据上言作三,难下中不言三也。如师解言本益中,故下言舍中,为其将复据下中难上不言中,故解上以解下,如此,则下不言三亦可知也。不言卿者,欲同上下文以相起。传不足以解之者,以上解下,文当同亦可知。月者,善录之。○为,于伪反。复,扶又反。
  '疏'“五亦”至“有中”。○解云:襄十一年时益司马之职,更令将军,正是作中,而不言作中军者,正以五亦有中,三亦有中。若言作中军,嫌是五之中,故变言作三军。若欲实而言之,正是作中军,故至舍时云道中军矣。○注“此乃”至“三也”。 解云:上谓襄十一年时也。云作时益中军者,谓於司马之下置中卿,令助司马将军,添前二军为三军,故曰作时益中军也。云今此据上作三军,不言中云三者,今此公羊子,据上作三军时不言中之意,故言五亦有中,三亦有中也。如此则上益三之中,下舍三之中,皆可知矣,何者?上言作三军,下言舍中军,则非五之中亦明矣。云弟子本据上言作三,难下中不言三也者,即此传云“然则曷为不言舍三卿”是也。○注“如师”至“可知也”。○解云:如诂为若。若公羊答之云本益三之中,故言舍中,即恐弟子难之云今舍时言中军,作时曷为不言作中军?若其如此,即是守文不察,疑惑门人,非师训之道,故公羊子解上以解下,何者?解上作时实是中军,但有嫌疑,不得言中,遂变言三军,即是解此下文舍中军不得言三之意,故云解上以解下。如此言之,即下文不言三军昭然可解,故云亦可知。云不言卿者,欲同上下文以相起者,正实而言之,正是舍去司马之职,中卿之官。何以不言舍中卿,而言舍中军者,正以襄十一年时云“作三军”,故欲同其文,相起为一物。○注“传不”至“录之”。○解云:传若足解之,宜云前此作三军之时不言中者,五亦有中,三亦有中。此舍三军不言三者,正以前三非正称,故舍时不得言三。今此传文少,故言传不足解之也。欲以上解下者,以作时文在上,故传特解之。上文既解讫,下文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