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节
作者:
莫莫言 更新:2022-10-11 20:28 字数:4783
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柔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以侠卒也。辄发传者,无氏嫌贬也。所以不卒柔者,深薄桓公,不与有恩礼於大夫也。盟不日者,未命大夫盟会用兵,上不及大夫,下重於士,罚疑从轻,故责之略。蔡侯称叔者,不能防正其姑姊妹,使淫於陈佗,故贬在字例。○折,之设反,又时设反;一本作“析”,思历反。
'疏'“柔者何”。○解云:欲言大夫,经不言氏;欲言微者,而书其名,故执不知问。○注“以侠卒也”。○解云:隐九年春“侠卒”,传云:“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彼注云“以无氏而卒之也”。然则此亦无氏而书见,故知未命之大夫也。○注“辄发”至“贬也”。○解云:凡内大夫不书氏有二义;若未命大夫亦无氏,而此与侠是也;贬者亦无氏,即无骇与翚之是也,故此注云“无氏嫌贬也”。○注“所以”至“夫也”。○解云:欲道侠之卒当隐公之世,故得书之。○注“盟不”至“之略”。○解云:《春秋》之例,不信者日,下十二年“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是其违信矣。不日者,正以未命大夫,故责之略也。○注“蔡称”至“字例”。○解云:正以隐八年“蔡侯考父卒”,故有其姑姊妹淫於陈侯佗之事。在上六年。
公会宋公于夫童。○夫童,音扶;下音锺,又如字,《左氏》作“夫锺”。
冬,十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阚,口暂反。
十有二年,春,正月。
夏,六月,壬寅,公会纪侯、莒子盟于殴蛇。○殴蛇,丘于反,又音曲侯反。蛇,音移,又音池。《左氏》作“曲池”。
秋,七月,丁亥,公会宋公、燕人盟于穀丘。○燕,音胭。
八月,壬辰,陈侯跃卒。不书葬者,佗子也。佗不称侯者,嫌贬在名例,不当绝,故复去跃葬也。○跃,予若反。佗子,大何反。故复,扶又反,下同。去,起吕反。
公会宋公于郯。○郯,音谈,二传作“虚”。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于龟。○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父,音甫。
丙戌,卫侯晋卒。不蒙上日者,《春秋》独晋书立记卒耳。当蒙上日,与不嫌异於篡例,故复出日明同。
'疏'注“不蒙”至“明同”。○解云:《春秋》之例,篡不明者,至卒时合去日以略之,即僖二十四年冬,“晋侯夷吾卒”;襄十八年冬十月,“曹伯负刍卒于师”之属是也。若其篡明,有立、入之文者,不嫌非篡,故不劳去日,即僖十七年冬十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庄二十一年“夏,五月,辛酉,郑伯突卒”之属是也。今此卫侯晋亦隐四年有立文,不嫌非篡,当日。若不重言丙戌,则嫌不蒙上日,以其篡故略之,是以重言丙戌以明嫌也。而言独晋书立者,郑突、齐小白皆上有人文,不言立,故言独。
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辟嫌也。恶乎嫌?嫌与郑人战也。时宋主名不出,不言伐,则嫌内微者与郑人战于宋地,故举伐以明之。宋不出主名者,兵攻都城,与郎同义。○恶乎,音乌,十三年传同。
'疏'注“宋不”至“同义”。解云:上十年“来战于郎”,注云“鲁不复出主名者,兵近都城,明举国无大小,当戮力拒之”是也。
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
'疏'“此偏”至“败矣”。○解云:上十年郎战之下巳有此传,今复发之者,上经来战于鲁,此则往战于宋,嫌其异,故明之。
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曷为后日?据鞍之战先书日。○鞍,音安。
'疏'注“据鞍”至“书日”。○解云:成二年六月癸酉云云,“及齐侯战于鞍”是也。
恃外也。其恃外柰何?得纪侯、郑伯,然后能为日也。得纪侯、郑伯之助,然后乃能结战日以胜。君子不掩人之功,不蔽人之善,故后日以明之。○胜,诗证反。蔽,必婢反。内不言战,此其言战何?据公败宋师于菅。○菅,古颜反。
'疏'注“据公”至“于菅”。解云:在隐十年。
从外也。从外诸侯相与战例。曷为从外?据战于宋,不从外言败绩。
'疏'注“据战”至“败绩”。○解云:即上十二年也,于时有郑人不书败绩之文矣。
恃外,故从外也。明当归功於纪、郑,故从纪、郑言战。何以不地?据在下句。
'疏'注“据在下句”。○解云:即下云“郎亦近矣,郎何以地”。
近也。恶乎近?近乎围。郎亦近矣,郎何以地?郎犹可以地也。郎虽近,犹尚可言其处。今亲战龙门,兵攻城池,尢危,故耻之。绩,功也。非义不战,故以功言之。不言功者,取其积聚师众,有尊卑上下次第行伍,必出万死而不奔此,故以自败为文,明当坐也。燕战称人,败绩称师者,重败也,战少而败多。言及者,明见我为主,故得汲汲败胜之文。○处,昌虑反。行,户郎反。
'疏'“郎犹可以地也”。○解云:即上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是也。。○注“郎虽”至“其处”。○解云:谓郎虽在郊内,仍非攻城,犹可以举其地。○注“今亲”至“耻之”。○解云:《春秋说》云“龙门之战,民死伤者,满沟也”者,主说此经,故知之。○注“绩功”至“不战”。○解云:凡书兵者,正得奉王命伐无礼,乃有战事,故言非义不战。○注“必出万死”。○解云:若武王万民致死而定天下之类。○注“燕战”至“败也”。○解云:盖师不尽战,故言战少;败时悉走,故言败多。而庄二十八年“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传即据此经云“败者称师,卫何以不称师?未得乎师也”,彼注云“未得成列为师也。诈战不言战,言战者,卫未有罪,方欲使卫主齐见直文也”者是。
三月,葬卫宣公。背殡用兵而月,不危之者,卫弱於齐、宋,不从亦有危,故量力不责也。○背殡,音佩,后“背殡”皆放此。
'疏'注“背殡”至“责也”。○解云:隐三年传云“当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然则卫宣公去年十一月卒,至今年三月,正当五月之际,而又背殡用兵,宜书日以见危,而不日者,正以量力不责故也。
夏,大水。为龙门之战,死伤者众,民悲哀之所致。○为,于伪反。
秋,七月。
冬,十月。
十有四年,春,正月,公会郑伯于曹。
无冰。何以书?记异也。周之正月,夏之十一月,法当坚冰。无冰者,温也。此夫人淫泆,阴而阳行之所致。○泆,音逸。行,下孟反。
夏,五。郑伯使其弟语来盟。“夏,五”者何?无闻焉尔。来盟者,聘而盟也。不言聘者,举重也。内不出主名者,主国也,莅盟可知。莅盟、来盟例皆时。时者,从内为王义,明王者当以至信先天下。○莅盟,音利,又音类,下同。
'疏'“夏五者何”。○解云:正以文异常例,故执不知问。○注“莅盟”至“天下”。○解云:其莅盟书时者,僖三年“冬,公子友如齐莅盟”;定十一年冬,“叔还如郑莅盟”之属是也。其来盟书时者,宣七年“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之属是也。而文十五年春,“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书月,彼注云“月者,文公微弱,大夫秉政,宋亦蔽于三世之党,二乱结盟,故不与信辞”是也。然则来盟之例,例不言月,而此言夏五,师所不说,何氏以“五”字或衍文,故如此解。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御廪者何?粢盛委之所藏也。黍稷曰粢,在器曰盛。委,积也。御者,谓御用于宗庙。廪者,释治穀名。礼,天子亲耕,东田千亩,诸侯百亩。后夫人亲西郊采桑,以共粢盛祭服,躬行孝道以先天下。○廪,力甚反。粢盛,音咨;下音成。委,于鬼反,注同。积,子赐反。共,音恭。
'疏'“御廪者何”。○解云:欲言宫室,而文言御廪;欲言仓库,今被灾之,於义不强,故执不知问。○注“廪者,释治穀名”。○解云:谓廪之言藻之义故也。○注“礼天”至“天下”。○解云:皆出《祭义》之文。御廪灾,何以书?
记灾也。火自出烧之曰灾。先是龙门之战,死伤者众,桓无恻痛於民之心,不重宗庙之尊,逆天危先祖,鬼神不飨,故天应以灾御廪。○应,应对之应。
'疏'“御廪灾,何以书”。○解云:嫌覆问上粢盛委之所藏,故不但言何以书。
'疏'注“火自”至“曰灾”。○解云:《公羊》之例,内悉言灾,而复言火自出烧之者,入《春秋》始有此灾,欲通人火不书之义也。
乙亥,尝。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尝也。讥新有御廪灾而尝之。曰:“犹尝乎?难曰四时之祭不可废,则无犹尝乎?○难,乃旦反。御廪灾,不如勿尝而巳矣。当废一时祭,自责以奉天灾也。知不以不时者,书本不当尝也。
'疏'注“知不”至“尝也”。○解云:周之八月,非夏之孟秋,而反为尝,故以不时言之。
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
宋人以齐人、卫人、蔡人、陈人伐郑。以者何?行其意也。以己从人曰行。言四国行宋意也。宋前纳突求赂,突背恩伐宋,故宋结四国伐之。四国本不起兵,当分别之,故加以也。宋恃四国乃伐郑,四国当与宋同罪,非为四国见轻重。○背,音佩。别,彼列反。见,贤遍反。
'疏'“以者何”。○解云:正以宋非强国而以齐、卫,故执不知问。○注“宋前纳突求赂”。○解云:上十一年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是。○注“突背恩伐宋”者。○解云:上十二年“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是也。
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何以书?讥。何讥尔?王者无求,求车非礼也。王者千里,几内租税,足以共费;四方各以其职来贡,足以尊荣,当以至廉无为率先天下,不当求。求则诸侯贪,大夫鄙,士庶盗窃。求例时,此月者,桓行恶不能诛,反从求之,故独月。○共费,音恭;下芳味反。行,下孟反,下“行恶”同。
'疏'“何以书”至“礼也”。○解云:隐三年“武氏子来求赙”之下,传云“何以书?讥。何讥尔?丧事无求,求赙非礼也”。然则彼已有传,而重发之者,正以彼云“丧事无求”,恐此吉时得求,故明之。○注“诸侯”至“盗窃”。○解云:相对为优劣之称也。○注“求例时”。○解云:隐三年“秋,武氏子求赙”,文九年“春,毛伯来求金”之属是也。
三月,乙未,天王崩。桓王也。
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当时而日者,背殡伐郑,危之。
'疏'注“当时”至“危之”。○解云:去年十二月齐侯卒,至今年四月,是为当时隐三年传云“当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今此书日,故曰危也。其背殡伐郑者,即去年冬十二月“宋人以齐人”巳下“伐郑”是。
五月,郑伯突出奔蔡。突何以名?据卫侯出奔楚不名。不连爵问之者,并问。上已名,今复名,故使文相顾。○复,扶又反,下注“故复”,及传文“复入”并注下“不复”皆同。
'疏'注“据卫”至“不名”。○解云:在僖二十八年夏。○注“不连”至“并问”。○解云:正以下十六年传云“卫侯朔何以名”,哀八年传云“曹伯阳何以名”,故决之。○注“上巳”至“相顾”。○解云:欲言十一年已书名,故言复也。
夺正也。明祭仲得出之,故复於此名,著其夺正,不以失众录也。月者,大国奔例月,重乖离之祸,小国例时。
'疏'注“著其”至“录也”。○解云:决襄十四年夏四月,“己未,卫侯衎出奔齐”之属,书其名者,为失众录之故也。○注“月者”至“之祸”。○解云:下十六年十一月,“卫侯朔出奔齐”,及此书五月之属皆是。○注“小国例时”。○解云:昭三年冬,“北燕伯款出奔齐”之属是也。
郑世子忽复归于郑。其称世子何?据上出奔不称世子。
'疏'注“据上”至“世子”。○解云:上十一年“郑忽出奔卫”是也。
复正也。欲言郑忽,则嫌其出奔还入,与当国同文,反更成上郑忽为当国,故使称世子明复正,以效祭仲之权,亦所以解上非当国也。
'疏'注“欲言”至“复正”。○解云:庄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