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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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聊 更新:2022-09-26 14:10 字数:4738
他父亲在医院躺了几天,还是死了,没有活过来。
而她的父母却依然不肯放过我们,还是时不时地就派一些人来家里找儿子。儿子是回来过一次,就是他父亲出殡那天,他回来悄悄地看了一眼,然后就走了。我让他不要再回来了,免得再被那些人找到。他其实是带着恨离开的,他恨她,恨她的父母,他以为这一切都是她造成的。
儿子走了以后,的确再也没有回来过了。一年后,我也搬了家,在这里开了一间小花店,当作是谋生吧。这辈子,我不想再求什么,只希望儿子能平平安安地,我只希望我还能见他最后一面……”叶阿姨已经倒在忆罗的怀里泣不成声了。
忆罗无法想像一个年纪已经到了中旬的人竟会有这么悲惨的遭遇。所谓“少年丧父,中年丧偶,老年丧子”是人一生中的三大悲哀,可是眼前的叶阿姨却已经遇到了人生中的两大悲哀,她真的好可怜!而这与她顾忆罗“少年丧母”的悲哀比起来,根本算不了什么。
“那你为什么不去法院告他们呢?”
“像我们这样的穷人哪里有钱去打官司?天底下根本就没有不要报酬的律师。而且我们打得赢人家吗?她家有钱有势,我们根本拿他们没有办法的。”
“难道这个社会就没有天理了吗?”
“天理只存在有钱人的手里。”
“那她呢?她不是很爱你的儿子吗?后来怎么样了?”
“不知道,后来再也没有听说过她的消息。有人说她后来也偷偷地离家出走了,只是她再也没有来找过我儿子,而且我也搬家了,她就是想找也找不到了。”
“唉……”忆罗重重地叹了口气,这个世界为什么总是有那么多悲哀的人?
第十六章 受伤的爱情
第十六章
徐子谦自从那次在闪光灯中看到应采妮之后,也开始清醒了。他开始审视自己的人生。他这么做到底是为了什么?仅仅只是为了报复吗?他越来越发现他的报复根本不能使他快乐,反而觉得更痛苦。是的,七年前,他深深地爱过一个女子。她的美丽,她的优雅,她的高贵,让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敢去回忆。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命运要安排他们相遇,却又不让他们在一起?为什么她的父母要咄咄逼人?没错,他是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他曾经天真的以为这个世上只要拥有爱情就足够了。可是现实,冷冰冰地现实很快就将他的天真残破得体无完肤。这个世界终究是要划分社会等级的,纵使不分三六九等,也还是有穷人和富人。
他逃了,逃到一个可以疗伤的地方,重新生活。只是他终究摆脱不了那曾经的刻骨铭心和过去的阴影。是的,我们可以骗任何人说,时空的距离我们能够忽略,但我们无法逾越的,却是由于我们过多的欲念而产生的心灵沙漠。
徐子谦突然觉得就很烦。不知道为什么就突然停下来,放下手中的一个设计工作,抬眼望着窗外。想起很多人,和她们在一起。笑。吻。做爱。或者只是一个相遇,对视,别离。于是什么都不想干,只是站在那儿。喝完一杯茶,再来一杯。自己泡,自己等,自己拿,自己饮,最后自己洗掉杯子。这样的过程,还是感觉闷。秋天,干燥的气候总要超越人所能承受的范围。无法逾越的时候就从房间走出来。没有刻意想去哪儿,或者在哪儿停留,干什么。想坐下来就随意找个位子坐下。沉默。观望。胡思乱想。
然后他忽然地想起住在他对面的那个女人。她,好像已经搬了吧?已经很久没有看到她了。徐子谦突然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他们根本就没有接触过,而她居然能够在他脑海中留下模糊的印象,而且这种印象此刻是如此的强烈。
他又折回了房间,琐性打开电脑上上网。无聊的时候他喜欢到网上看看小说什么的,当作是寂寞地消遣。他在网上被一部小说的名字吸引住了:灰姑娘的眼泪。这个名字有意思,也许像他这种不是什么王子的人对灰姑娘特别有好感吧,至少他们可以算是同一种人。
徐子谦点开了小说,认真地读了起来——她只有她的萤火虫,那是妈妈离开时留给她的唯一礼物,那也是她从舞厅带出来的唯一的东西。因为萤火虫是她的希望,她不能丢。小时候听妈妈说过,等萤火虫长大了会发光,会指引人们找到自己幸福的爱情。可是萤火虫啊萤火虫,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她看着透明玻璃瓶里的萤火虫,发呆,发呆,流泪,流泪。
萤火虫萤火虫慢慢飞
黑夜里黑夜里风轻吹
怕黑的孩子,安心睡
让萤火虫陪你不再感到天黑…
她想起了小时候妈妈唱过的摇篮曲…
她一个人努力。一个人邀请。一个人进餐。她这样用功,她这样不计得失。或者只是为了一个人,一种精彩?或者只是为了打发寂寞,在她自己的院子种上属于自己的蔷薇?还是为了在她自己灵魂脱缰的角落寻找片刻可以歇息的花园?
徐子谦一下子就被这篇小说吸进去了,他觉得他找到了共同的灵魂。他本来很想再看下去的,可是却发现作者已经没有再更新了。他好奇地点开作者的资料简介,他想看看作者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顾忆罗,职业作家,女,24岁。
徐子谦的心突然莫名的跳动了一下,他还是第一次为一个身分不详又未曾谋面的女子感到心跳。这种感觉怪极了!顾忆罗?她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子呢?她是在写她自己吗?
他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连顾忆罗自己都不知道。
小说让徐子谦想起了他的妈妈,他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的妈妈了,有七年了吧。自从上次走了以后,就没有再见过了。他回去过,可是发现原来的家早已经搬了,他也不知道妈妈现在在哪里?她一个人过得还好吗?“萤火虫萤火虫慢慢飞,黑夜里黑夜里风轻吹,怕黑的孩子,安心睡……”这首摇篮曲,妈妈也唱过给他听,在他很小的时候……
应采妮刚刚做完一个采访,时间还早。于是在回家的路上,经过一间咖啡厅的时候停了下来,她想进去喝杯咖啡。应采妮很喜欢这里的环境:装饰淡雅却高贵,色调柔和却忧郁,音乐唯美却凄凉,人群众多却安静。
她点了一杯卡不其诺,在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这时候,台上有个年轻人开始唱阿杜的《天黑》
整个世界突然一起天黑,爱在眼前无声崩溃,摔成粉碎;
我闭上眼睛就是天黑,一种撕裂的感觉,嘴里泛着血腥滋味,多么伤的离别……
我承认我最害怕天黑,梦被掏空的错觉,我已不再是你的谁……
应采妮寻声望去,她没有想到,台上那个唱歌的人居然是王苏,还有坐在最台前的是她的未婚妻。她正在为他欢呼雀跃,一脸的天真模样。应采妮知道他的歌其实是唱给她听的,并非唱给他的未婚妻。应采妮正想掉头离开,却不想已经被王苏发现了。
“采妮,等一下,不要走得这么急吧?”王苏从台上走下来,他的未婚妻很乖巧的跟在身后。应采妮回过头看着他们。王苏突然精神一振,立刻介绍应采妮跟他的未婚妻认识。
“这是我的未婚妻。”王苏牵着那个女子的手说。他的未婚妻很年轻,看上去也就20岁左右,有一张很好看的娃娃脸,她一直微笑着站在王苏身后。
“你是他以前的女朋友吧?”王苏的未婚妻天真地问应采妮。
“是的,但是你怎么知道?”应采妮诧异地问。她和王苏曾经共事,共事一段爱情。
“恋人之间的眼神是很特别的,王苏看着你的时候很专注,不过我们就要结婚了。”他的未婚妻又再天真地说。应采妮这时候已经留意到王苏对她的天真开始感到不耐烦。
“我知道了,再见!”应采妮转身离开咖啡厅。
“应小姐,你会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吗?”王苏的未婚妻在后面叫住采妮。
“她不能来。”王苏替应采妮回答。“那真可惜。”她说。
“对不起,祝你幸福。”应采妮说。“谢谢你。”她说。
“王苏,祝你幸福。”应采妮由衷地祝福他。“谢谢你。”王苏倔强地说。
过去已经过去,眼前你要珍惜;如果她愿意替我爱你,就让她替我跟你斗嘴闹情绪;
听你说她很细心,善解人意,她真的比我更适合你;让她爱你,就让她替我陪你热闹或孤寂;
抱歉的话别再提,就到这里,我真心愿意让她替我爱你……
应采妮转过身背对着王苏伤心地想。
第十七章 心碎的女人
第十七章
应采妮在离开珠宝店的之后,又去一了个精品店,是一个外国女人开的。应采妮在货架上发现一盏灯。那是一盏伞形的玻璃罩座台灯,灯座是胡桃木造成的。灯座上镶着一个木制的年轻女子,女子坐在灯下,手里拿着针线和一个布造的破碎成两份的心。
上了发条之后,女人一针一线地缝补那个破碎的心。真的,看了太令人心碎了。
破碎的心也可以在孤灯下缝补吗?应采妮看着女子手里的针线,差点想哭。
“要买吗?”外国女人在一旁问应采妮。
采妮苦笑的摇摇头,告诉她:“我虽然也有一颗破碎的心,但我不想把它买回去,我不想每天一起床就看见一个让自己伤心的东西。”
“呵呵。”外国女人淡淡地笑。是的,如果每个人都像她这样想,那摆在货架上的那盏灯,大概也只能每天都留给外国女人欣赏了。
应采妮离开精品店之后,发现时间已经不早了。她几乎是奔跑着回到自己的住所。她一直在想那盏灯,是谁发明了这么一盏灯的?一定是一个曾经心碎的人。愈合的伤口永远是伤口,破碎的心也能复原吗?她想起了徐子谦。
徐子谦的身上飘满了过往爱情的味道,这种味道已经根深蒂固地侵入他的骨髓。它们将无时不在地飘荡在应采妮的周围。即使徐子谦没有向她详细地提起他的往事,但是凭着女人对爱情的直觉,应采妮可以肯定,在徐子谦的心里一直记着一个女人,一个他曾经深爱过的女人。虽然他们可能因为某种原因而分开了,但是这个女人从未离开过,一直留在徐子谦的心里。
应采妮拼命地吃东西,没有任何味道地吃。
然后她的泪汹涌地流出来,徐子谦,没有办法,我已经爱上你了。我发现我根本就忘不掉你。
晚上,应采妮躺在床上一直睡不着,不知道是因为吃得太饱的缘故,还是因为那个在孤灯下缝补一颗破碎的心的女人。她爬起床,站在窗户旁边,看着温暖的月光。她的脑海里又浮现出在精品店里看到的那盏灯,灯下的女人凄然地缝补一个破碎的心。
唉,睡觉真难!
顾忆罗和外语班的于小曼很谈得来,她们也渐渐地成了好朋友。忆罗发现小曼其实是个很开朗的女孩,完全没有像自己一样的忧郁。
只是忆罗终究想象不出来,于小曼只有28岁,比自己大四岁,可是她却已经有了一个七岁的小男孩,而且于小曼和自己一样仍是个未婚女子。她的儿子从哪来的?关于小曼的儿子,忆罗一直也没有问过是怎么回事,可能是于小曼21岁的时候就已经结过一次婚吧,这个男孩也许是她跟前夫所生的。不过,这的确让忆罗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于小曼一直不说,忆罗也就一直不好问,毕竟这关系到一个人的隐私问题。
顾忆罗猜想这个小男孩一定跟另外一个男人有关,这个男人不是于小曼现在的未婚夫——苏文彬。而且小曼这个七岁的儿子,也不经常留在小曼身边。顾忆罗自从认识小曼以来,也就见过她儿子一次。小曼说她一直把儿子留在她父母的身边,由她的父母养着。这就更可以确定这个小男孩绝对不是苏文彬跟于小曼的,但他会是小曼跟谁的孩子呢?忆罗也根本想像不出来。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着。
九月十三号。王苏终于要结婚了。这一天不仅是王苏的结婚日,也是应采妮的生日,更是顾忆罗的生日。没有想到她们居然会是同一天出生的女子,怪不得会对同一个男人产生感情。而王苏其实是故意选择应采妮生日这天结婚的,他想让应采妮觉得难过,他想让应采妮每年过生日的时候都想着:今天也是他王苏结婚的纪念日。
可是,在王苏西装的口袋里却一直留着那半截竹签,他一直相信顾忆罗跟他赌的那个游戏,他相信应采妮一定会回到他的身边,直到婚礼的如期举行。他终究还是输给了那场赌注,的确一个拿自己的幸福去做赌注的人,即使赢了又能怎样?应采妮还是不肯回去他的身边。输了她,王苏也输掉了自己一生的幸福!而今天也是他输掉自己幸福的纪念日。
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