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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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儿 更新:2022-08-16 20:33 字数:4676
有人常说及经济行为之一般的波动,以及这种波动一再引起大量失业现象。关于这类问题,一直引起广泛的论战。这些论战,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严重的和最紧逼的问题之一。虽然,我们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采取在好的意义之下的许多计划行动,但是却不需照着许多人底想法,拿别的制度来替代自由市场制度。有许多经济学家希望在货币政策范围里来求此问题之最后的解救。这种解救办法,与十九世纪自由主义不相冲突。另外有些经济学家相信,要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只有以高度的技巧大规模地调整公共事业。这种办法,也许会严重地限制自由竞争制度;并且,在实验这种办法时,如果我们要使一切经济活动免于日趋倚赖政府之管制与津贴之弊,那末我们就得寸步留心。不过,照我看来,这种办法,既非解决对经济安全之威胁的唯一办法,又非有成功希望的办法。谈到这里,我们底讨论就归到一个重点:在任何情形之下,我们一方面要采取种种措施来防御经济波动;可是,在另一方面,我们又得设法防制这些措施,使之不致引起那些威胁自由的计划。(这也须在一民主的建构上才有实行之可能——译者)
我们不难看出,有许多经济安全计划足以徐徐危害自由。这种安全计划所要实现的经济安全,实在是另一种经济安全。这种经济安全计划,系为了保障少数人所不应享受的特权。在这种经济安全计划之庇护下,有许多人底享受和收入,在自由社会中,是不配享有的。(所以,在自由世界以外,高谈“社会主义”和“计划经济”的,多为官方。这与强调“计划教育”,如出一辙。“计划”一词,只是文饰的字眼而已。一究其实,不过是蛇缠蛙罢了。统治机构借着“计划”把社会缠着动弹不得,供其徐徐吞食。“计划教育”则为蛇口里放出的毒液。贻祸百代!——译者)他们底享受,在自由社会中,得不到道德上的证明。而这种道德上的证明,又与自由竞争制度是不可分的。认真说来,像这个样子的经济安全之要求,不过是要求酬报底另一形式而已。这种酬报,系由其主观的功绩而定,而非依各人底努力所产生的客观价值而定。(译者按:在泛政治主义的建构之下,经济安全,更明文地作为政治酬报之一。例如,共产党徒在所谓“革命成功”以后,一切衣、食、住、行,甚至配偶,都由“组织上照顾”。“高级官员”,更是享受超凡。在一个自由竞争的社会中,这些人配吗?一点也不配。因为,他们只会阴谋、捣乱、煽动、破坏、呼口号、讲符咒、搞组织。这些玩意,在自由社会中,一点价值也没有。大家避之有若蛇蝎,谁还会予以酬报?但是,从共产组体看来,这些玩意,大有政治价值,所以干这些玩意的人得到经济安全作为酬报。)
在各人得以各依自己底志愿从事行业的任何制度中,各该行业内各人所得酬报,系依其工作对社会其他分子的用处而定。即使他们底酬报与主观所要求的功绩无关,也是如此。大致说来,我们工作所得酬报往往依努力之程度而定;可是,并非在一切形式的社会中皆系如此。吾人需知,在许多情形之下,某种行业,或专门技术,其用途系依不能预见的情境而定。在这样的社会,我们底努力之酬报为何,颇不易定夺。如果某种发明新出,并对社会其余部分的人大为有利。但是,这样一来,却使科学训练极好的人原有的高强技巧立刻失去价值。在这种情形之下,此人处境之悲惨,实不难想象。过去百年来的历史,充满了这类事件。有许许多多人底发明,曾煊赫一时,影响着千千万万的人;但时过境迁,后来居上,便显得黯然无光了。
在社会上,如果一个人并没有犯什么错失,但其收入锐减,而且因而陷入失望的深渊;即使他工作勤苦而且技术优异,他还是不能逃出这种厄运。这类情况,无疑是我们底正义感所不许的,在这种情况之下,受苦难的人之需要,合法利得之保障,如由政府来协助解决,当然会获得大多数人底同情和支持。政府之采取这类行动,不仅保护了生活艰困的人,并且助使他们继续得到从前的收入;同时又保障他们,使他们免于因市场波动而遭受损失。
吾人须知,即使每个人可以自由选择行业,并不足以保证他们底收入稳定。如果政府设法保证这些人底收入稳定,那末他们底收入之稳定就变成一项特权了。而此项特权之获得,难免建立于他人底损失之上。这样一来,他人底经济安全便为之减少。如果我们希望大家获致收入稳固不变之安全,那末只有在选择就业时牺牲一切个人自由。这是一件显而易见的事。不过,这件事只是常常被当作一项理想来看待,并没有认真地全面尝试过。在一般情形之下,许多人以枝枝节节的办法来获得这种安全,即从这一部分做到那一部分。结果,大家所得到的这种安全,是枝枝节节,顾此失彼的。这么一来,难免有一部分人得不到安全,而暴露于风寒之下。暴露于风寒之下者,其不安全,必与日俱增。这样发展下去,我们为安全所需付予的代价时常增加,而安全之需要也就日趋迫切。驯至到了后来,支付任何代价以求安全,亦在所不惜;即使付出自由的代价,也在所不惜了。(由此可知,在这样的情境以内,宝贵的个人自由可能于不经意之间溜走。真是危险!——译者)
在人底社会中,许多人底用处系起于那既不能预见又无法控制的情况。这些人底用处是须受到保障的。因为,如果不予保障,便会遭受损失。可是,在另一方面,又有许多人底用处也是由同样的情况而得到。但是,他们却常常没有受到相同的保障。在这样的对比之下,这两种人所得到的酬报,与他们底实用价值便是毫不相干。于是,酬报之给予,及其价值为何,全凭官方底看法而定。官方认为一人应作什么,他底动机是好是坏,乃决定酬报之条件。
我们必须明白,官方作这些决定,大部分不过是行使专断权利而已。运用专断权利底结果,必至同工者不得同酬。如果同工者不得同酬,那末就不复能激励大家作有益于社会之事,甚至使各个人不能判断作什么事才会招惹官家底麻烦。(真是“天下乌鸦一般黑”!只要官方实行专断权利——什么事都是自作自主,则地无分东西,结果都是如此。在官方底专断权利束缚之下,人人如坠入蛛网之蚊,动弹不得,做任何一件小事都是碍手碍脚的。如果说这个样子的社会真会发生什么力量,来从事什么大的作为,那等于说月亮光会晒死人!——译者)
金钱方面的酬报和惩处,与各人主观的功绩没有必然的关联。任何社会常需变更不同行业的人之分配情形。但是,这种变更,如不复能藉金钱方面的“酬报”或“惩处”来实现,便须直接出于命令。饥不择食者流,常希望得到有稳定收入的职位。然而,他不知道,当一个人底收入有了保证以后,他既不能仅因他喜欢其职业而被允准长留其位,也不能因他喜欢别的工作而自行选择别的工作。这是因为,他移动其位置或不移动其位置时所造成的利益或损失并不由他负担。既然如此,那末,他是否可以转业,其权当然操之在控制分配的人之手。(译者按:在苏俄等等实行所谓“计划经济”的地区就是如此。)
在这个样子的世界里,事实上,除非一项工作与我们自己底利益直接悠关,否则很少人愿意在这项工作中贡献全部的力量。至少,就大多数的人而言,如果要他们在工作上作最佳的贡献,那末也需要某些外在压力。因此,在这种意义之下,外界的刺激问题,无论是在寻常的工作范围里,或者是在经理部门中,都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一般所谓计划经济,就是将工程技术应用于整个国家。假若将工程技术应用于整个国家,便会引起许多不易解决的问题。对于工作人员和工人的训练问题,便是其中之一。
关于这个问题,一位美国工程师描写得很好。这位工程师在政府部门中工作,对于实行计划之事很有经验。因此,他把这个问题看得很清楚。他说:“为了要实施一项工程,必定有许许多多未曾计划到的经济行动为围绕此项工程。因此,我们必须留出一个地位,使工人源源而来。可是,当一个工人被开除时,他便失掉工作,并且得不到酬报。如果没有种种自由的旋回余地,那末对待工人就必须像对待奴工一样,要施以体罚才行。否则不能维持工作纪律。”
在行政工作范围里;惩戒怠忽工作者的问题,形式虽有不同之处,但究都属严重。有人说,自由竞争经济之最后的归宿是执行吏,计划经济之最后的制裁便是绞刑吏。任何一种经济中,经理部门所掌握的权力仍然是很大的。但是,在计划经济的制度中,经理人员工作所获盈利或所遭风险都不关他自己的事。既然如此,他个人不能判断采取何项工作方针才好。他所面临的问题,只是他是否应依既定规律行事。至于他“应否”避免某项错误,这就不是他自己底事了。因为,在这样的社会,个人自作主张,乃违反团体之事。他只要谨守本分,就可以较在资本制度的企业之下能保牢他底地位和收入。因为,真正的失败,对他所引起的危险和威胁,比在自由社会宣告破产要严重得多。在一个被管制的社会中,只要他把上司逢迎得好,他在经济上总归可以得到安全的。当然,他这种安全所付代价,乃自由与生命之安全。(这一番话,说尽了管制的社会内层之辛酸。在世界任何角落,凡依照这种方式来导演社会活动者,迟早一定把这个社会变成一个标准的奴役社会。——译者)
从一种角度看来,我们可以把社会分作两种。一种社会可以叫做商业性的社会;另一种社会可以叫做军事性的社会。我们现在要对于这两种类型底社会之间的冲突加以研究。的确,这两种类型底社会之间的冲突,是两种不兼容的社会组织之间的基本冲突。大体说来,商业性的社会是自由社会;军事性的社会是被管制的社会。我们今日确乎面临一项选择,即是,不选择自由制度,便是选择管制制度,此外别无他途可循。在军事的社会组织之中,工作为官方所规定,工作者为官方所派定;而且,如果官方行事时所可选择的便利之余地很少的话,那末就把大家置于困窘之境。(此言的是千真万确。因为,一个不受人众控制的管制机构,其行事也,当然以便利一己为基本着眼点。在事实上便于官者常不便于人众。所以,人常被置之于困窘之境。在情势不利或经济不丰时,水落石出,此点尤易显露。例如,增发纸币,对官有力对人则为横征;再如,官家要出国旅行,易于反掌。人要出国旅行,则难如上青天,就东德情形即可知晓……。——译者)当然,在这种社会制度之中,个人是具有“经济安全”的。可是,大家即使得到这种经济安全,各人底自由一定大受限制。所谓“阶级服从”的军事生活,就是如此。这种安全,乃兵营式的安全。这种办法是生产者在市场经济中保证获得某种程度的收入之唯一的方法。可是,这种办法一行,固然可使特殊行业得到安全,却减少了别人收入之机会。如果生产者必需受到保护,以免受到别人杀价的影响,那末,这就无异于说,处境不利的人,在管制的工业中不应享受较大的利益。(在所谓“国有”与“国营”的经济中亦然。——译者)吾人须知,对于加入任何行业的自由之每一限制,便是减少所有在这行业以外的人之经济安全。复次,由于限制政策而得到收入的人数增加,则因不被保护而没有收入的人谋生的机会便愈来愈少。(这种现象,在一个实行统制社会中,只有愈来愈加严重。——译者)如果某一行业所享条件日趋优良,而且其中分子可以排斥他人以便自己获得优厚的利益,那末其他行业之营业不振者,势必走头无路;并且,每一次变动便产生大量失业者。无疑,这些结果,乃近年来用限制政策这一类底办法以求经济安全所弄成的。
在英国,诸如此类的限制,尤其是那些影响社会中层结构的限制,其全般的后果何如,我们还没有充分的认识。在一个日趋严酷的社会中,职业无着的人最后失望之情,只有切身经历的人才能领受。这样的人,与因受到保护而不从事自由竞争的人之间的距离之大,也只有身历其境者才明白。所以,实行限制政策,统制政策,一究其结果,我们所遭遇的问题,是如何使得大家在不肥彼而瘦此的条件之下获得经济安全,并且又能够徐图改进。有些人以为他们底“生活水平”应该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