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节
作者:吻火      更新:2022-08-16 20:33      字数:4725
  一般来讲,那些成天追着皮球跑来跑去的小青年是很难有什么可谈论之处的,顶多说他们是一些大老粗,没出息,贪玩,不干正事儿,但是,世界杯可让一切发生变化。这些人,我是指所谓的足球运动员,他们的特长是什么呢?就是很会用脚踢皮球,利用这一特长,他们中的少数人成了名星,根据这一规律,我看在不远的将来,一个很会放屁的人也可能会成为名星。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只要世上有人愿意出钱,从一个个国家中选拔出很会放屁的人,让他们代表本国参加世界杯放屁比赛。到那时,全世界的眼睛就会从一个皮球上离开,转而竖起耳朵,去倾听一个个充满想像力的美妙的屁声,并从中挑出他们最爱听的那一种。
  所谓的足球文化,便是伴随着一个充满气的皮球所产生的各种议论。足球从一只脚下滚动到另一只脚下,最终目的,是被送入一个大门。有人说这是一种性暗示,有人从团队合作的角度谈论这一事实,还有人更愿意谈论踢球者,把用脚踢皮球这件事说得神乎其神,就如同金庸把人们之间的斗殴说得神乎其神一样。由于说法的千变万化,会产生一种令普通人眼花缭乱的戏剧性,这就形而上到诗的高度。然而我们蓦然回首,发现放屁声也能用同样的方法谈论,我们可以说:〃只见那满头金发的英俊的放屁者,叉开腿,屁股只一歪,小腹一收,便把气压推入小肠中,那股子臭气旋转着,排山倒海般地冲过九曲回肠,最后被肛门括约肌一挤,怒吼着冲出体外。啊,他胜利了!动听的声音,就像花朵的细语,又像表达人类激情的深沉的男低音,总之,一个字儿,美!再一个字儿,好!再再一个字儿,酷!〃
  事实上,有关足球的狂热一直令我感到不解。我也踢过球,踢的时候也很高兴。我还看过一阵子足球,可以说,看的时候感觉还可以。我想我知道那东西大概是怎么一回事儿,可随着年龄增加,我感到我对足球越来越迷惑了。二○○二年世界杯就要踢起来了,我觉得,足球运动员、教练什么的对此事很热衷还能理解,因为那是他们的职业,不干这个他们就没饭吃。世界杯的组织者热衷于此,我也没话说,因为那是他们混饭吃的生活方式,也是他们的职业。但那么多与此无关的人都在谈论这事儿我就觉得不解了,明摆着,这个游戏又简单又缺情少味儿,参与方式还只能是〃观看式〃。观看一场就得了,可人们的目标是,五十二场!且场场大同小异。还是那句话,二十二个人,在一块封闭场里狂跑一气,一个皮球滚来滚去,顶多加一个时常会挡住视线的裁判跟风跑,我就不明白了,这有什么可看的?他们瞎激动个什么劲呢?
  记得以前也从电视上看过一些世界杯的画面,印象深的是一些长得很壮实的球星输了球,竟当众毫无体面地抱头痛哭。我估计,他们哭的时候是挺真诚的。输了,就意味着以后挣钱少了,或是其他利益方面的损失,这有情可原。但接着我发现,观众里也有大量跟着哭的。要是赌钱赌输了,我能理解,要是白白地跟着哭,那我可就太不理解了,我认为那是瞎哭一气,或是感情太多没地儿使。但你要是非说是他们的同情心过于旺盛,我就不服。电视上报道过一些人类生活的阴暗面儿,比如非洲饥民、战争什么的,也没见他们这么哭过,说明他们的同情心也就是一般。我认为,那是一种不及物哭泣,也就是说,他们没有什么真正站得住脚的哭泣理由,却能哭得出来,这说明人类的情感充满了盲目性。也许,我猜测,这引起人们关注的世界杯,不过是一个使人们从空虚中摆脱出来的小藉口。人们通过集体无意识,来证明他们彼此之间的荒唐联系,也就是,明明没什么联系,却硬是瞎联系。从共同行动中,人们不仅想证明他们作为个体的存在,还想试图证明,他们作为一个整体的存在,尽管这种证明方式叫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难道大家真的就那么无聊吗?
  二○○二年就要过去了,一回头,竟然有一种空落落的感觉,我不想问自己这种问题:这一年我干了些什么?因为这种问题是可怕的,若是把个人所做的那一点事情混入世界上其他人所做的事情中,那么就会显得可有可无,无聊透顶,甚至,十分好笑。〖JP〗
  很多时候,忙碌令人安心,忙碌之后什么也不想,沉沉睡去,叫人感到一种麻木的充实。有一阵儿,我特喜欢那种充实,我出了两本书,一本《鸡一嘴鸭一嘴》,另一本《激情与
  迷茫》,那就是我忙碌的产物,但过后我却没能安下心来。拿着自己写的书在手里晃一晃,竟有一种垃圾的感觉,不知别人是否会有与我一样的感受?
  从来没有哪一年像这一年一样,叫我觉得我们这个花样繁多的物质世界令人泄气。指导时尚与消费杂志把几样商品往一起一凑,便能给人提供一种想像力。比如一个穿着时装的美女,一间起居室,几样小摆设,这是一种关于安全、富足、舒适的想像,它是一种人们追求的结果,也不知人们有了那些大同小异的东西以后是否仍会感到单调?我知道,人们不会感到单调,换一种颜色,换上几样新东西,人们便觉得似乎一切都改变了。唉,这一年,真是给孩子们准备的一年,好在我估计下一年孩子会更满意,因为所有人都在为此而奋斗。我怀疑,这是否是所有那些追求成功的大人们的一个玩笑呢?如果真是,无疑,这个玩笑会开很久,人们对此真的不会厌倦吗?我拭目以待。
  我一直不太喜欢照相,在我看来,每一张照片中的人都可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装腔作势,叫我觉得很不舒服,因为照片中的脸所表现的不是自然与真诚,而是虚荣与毫不掩饰的愚蠢的自我表现欲。但这种想法是主观的,因为我自己从未正儿八经地去拍过。
  身为文人,我有时会给一些杂志报纸写稿,出于版面安排,他们向我要照片。我推说没有,事实上,我有一些,但拍得奇形怪状,叫我恨不得觉得没有才好。终于,我找到一张还
  算过得去的生活照,托人扫出来,传向各处。但不久,这一招便不灵了,因为同一份报纸或杂志不愿一而再再而三地登发同一张照片。事实上,这件事严重地影响了我发表文章,于是下了决心,去拍一些照片,不就是玩帅装嫩吗?不就是丢人现眼吗?不就是傻相毕露吗?
  正好,时尚杂志约了一个采访,他们说还要拍照片,我一听,暗地里止不住地高兴,一种占小便宜的心理油然而生。忙向他们打听能不能多拍一些属于我私人的,他们说可以。于是我便跑到位于中粮广场五层的时尚杂志社,采访过后,我被叫到一个房间里。一个年仅二十一岁的女造型师开始给我做造型,她问我头发为什么这么短,我承认,来之前,跑到楼下的发廊里花十块钱剪了一次头。也许是钱花得太少了,造型师直摇头,我估计她认为剪得不够好,她往我头发上打了一些黏糊糊的像是糨糊的东西,用梳子梳了梳,又用手胡撸了几下,发型就算是做成了。接着,她又往我脸上打了一层粉,直叫我暗中害怕这一弄会不会把我变成一个老妖精。我不放心地问她,有没有像我岁数一样大的男人被这么化装过,她随口说了一串名人的名字,一种同流合污的踏实感使我安静下来。接着,我被要求站到一盏灯下,对面的摄影师忙碌起来,用测光表测光,而我也开始粉墨登场了。
  来之前,编辑曾叮嘱,叫我带上一身衣服,于是我把我最贵的衣服全带来了。一件深灰色CK毛衣,五年前我妹妹送我的,一条米黄色LEE COOPER灯芯绒裤子,买于六年前的西单。一条黑色LEVI‘S仔裤与同样牌子与颜色的T恤,是我爸十年前出国时省下差旅费给我买的。编辑还为我从瑕步士专卖店借了一双鞋、一条裤子、一件毛衣、一件马甲,这就是我的拍照行头儿,可惜的是,我成天穿着的牛仔裤没用上。
  看得出来,摄影师、造型师、编辑都很专业。在他们眼中,对于时尚有一个很具体的概念。我按照他们的要求,摆出一个个我感到羞愤的造型,做出一个个我回想起来恨不得自杀的动作,做出一个个平常从来没有在我脸上出现过的表情。有时候扮酷,有时候扮骚,有时候扮高兴,现在想不过是出乖露丑而已。拍照时,摄影师还给我的表情起了些名儿,什么〃向往〃之类的。中间为拍一个踢腿的动作,我还不慎摔了一跤,我暗叫了声〃活该〃就站起来了,接着拍,心里想着这是为我三十四岁了还老不正经而理应付出的代价。奇怪的是,越往后拍,我越放松,最后,我并没有感到装腔作势后的羞愤难当,反倒是有一种奇怪的表现欲促使我完成了拍摄,我怀疑我也许本来就是照片上所表现出来的那个人,只不过以前没机会暴露而已。
  拍摄在继续,他们很努力地工作,与我谈话,使我轻松,鼓励我,跑前跑后,给我视线,让我的眼睛有地方看,给我倒水,耐心地等我抽烟,把我换下的衣服叠得整整齐齐。总之,这是一幕认真工作的场景。两个小时结束了,大约拍了四五卷反转片,我知道,一组时尚照片出笼了,再过几天,我就能亲眼看到了,此刻我觉得忧心忡忡,因为我不知时尚是什么,我也不知我在那些照片上是什么样子。叫我放心的是,据说他们知道,但愿他们知道,他们要是不知道,那么很多人就会指着那些照片笑话我,那我麻烦可就大了,我不禁偷偷地想:我靠,那,那以后可怎么混呐?
  〃非典〃时期像是要过去了,起初是恐慌,渐渐地,恐慌被习惯了,最后,不管如何,〃非典〃被当成一件别人的事情,〃非典〃病人与医生的事情,也就是与自己无关的事情。
  过程就是这样。
  〃非典〃时期,尽量少出门,出门戴一个白口罩,每天上网看的第一条新闻是发生人数及
  死亡人数。为了略表心意,本来想找个地方捐点钱,也没找到向哪里捐,就算了。看看报纸,政府也没宣布〃非典〃病人一切免费,看来没我什么事儿。
  总是这样,没我什么事儿。
  接到几个写〃非典〃的约稿,想想无甚可写,就推了。
  总觉得要为〃非典〃做点什么,终于行动起来,买了瓶维生素,吃了几粒,就懒得再吃。
  与朋友打过一些与〃非典〃有关的电话,无非是把新闻里说的事情再说一遍,打打也就打烦了,不打了。
  忽然发现,我仍像生活在封建社会的农民,没有什么社会生活,与社会的联系就是写点字换点饭钱,自种自食,自产自销,生死由天,后果自负。
  对了,有一点比农民强,那就是上网抱怨,网上就是我可去的教堂,所有读者就是我的牧师。当然,我也顺手当一当别人的牧师,把心里想说的说一说,完事大吉,当然,也于事无补。不过,这也就是外国农民的水平。
  据说国家因为〃非典〃损失了不少钱,本来觉得挺可惜的,再一想,像我这样的人,没什么钱可损失,而像我这样的人又占绝大多数,损失钱的一定是少数人。那些人钱多,损失了一部分也没什么了不起,最多也不过沦落到多数人的地步,即使这样,对于我,也谈不到可惜,这样一想,也就觉得没什么了。
  历史上的所谓古代农业国家,也不过就是有那么一群人凑巧住在一块地上,他们懒得换地儿,还说着同一种相互能听懂的话,彼此间的联系就是食色两件事。仔细看一看,就知道,他们简直就是不得不相互交往,不得不呆在一起,力求为自己打小算盘时别伤着别人,对于这样的人来讲,国不国的似乎意义也不大,就那么回事儿。
  有点消沉。除了社会分工以外,我能为别人做什么呢?别人能允许我为他们做些什么呢?他们又能为我做些什么呢?不知道。
  这是个政治问题。
  美国人是这么做的,他们愿意把国家搞成一个大家庭,每一个人尽可能地去帮助别人,并接受别人的帮助。在家庭里,所有成员一律平等相处,相互尊重,他们如此地抱团儿,在家庭内部,什么事儿都是大家商量着来。而对外部,他们统一行动,据说他们是现在最强大的国家。
  希望有一天,有一种东西能把我与大家联系起来,叫我感到我与谁谁谁是一伙儿的,那样,就不会这么冷冷清清的了。若是出了点什么事,就是起哄也能找到人和地方,那就好了。这是一个可维持小农经济的农民的希望,这希望源于一种无法摆脱的小农孤独。不过,我知道,这希望定会落空,因为时候还没到,也不知要等到哪一天。
  我悄悄地相信,当很多自信的而自足的小农都感到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