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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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气 更新:2022-08-10 08:39 字数:4695
小老板的资产已是突飞猛进,非两年前可比。蔡晓佳一不小心嫁了个大款,她再也不是当年眼睁睁看着别人幸福自己黯然神伤的女人了,她的性格大变,动不动就不来上班,领导问了她几次,她就受不了,干脆辞职回家做专职太太,一个人在家待得闷,动不动就给叶莎莎这些旧友打电话,约她们一起出去逛街喝茶买衣服,好像有意要炫耀自己现在的身份似的,她在这些女友面前出手大方,让大家看了都忍不住咋舌。女人嘛,总是忍不住要拿自己和别人比的,想想这个曾经都要仰望她们的女伴,再看看自己一直觉得幸福和满足的生活,这简直就没法比了嘛。定性再好的人也不能不在心里搅起一团团涟漪。
叶莎莎很勉强地冲着蔡晓佳笑了笑,说:“我能有什么事呀,有事也不过是小事。”
“小事也是事嘛。说说,到底是什么事,看我能不能帮你一把。”
叶莎莎心里更不舒服,她可不是个能接受别人这样居高临下恩赐的人,就赶紧说道:“真的没什么事,我只是把我们家沈小武的论文拿过来给院领导看看。”提到论文,她一下有了底气似的,腰板都挺直了,还把手向着院办公楼那面指了指。
蔡晓佳对论文这些字眼有些气短,避开了话题,拉着叶莎莎的手往她车的方向边走边说:“你现在去哪儿?我用车送你。”
叶莎莎心里更不舒服,挣开蔡晓佳的手说:“蔡晓佳你干什么?我现在回我的办公室,几步路的事,用得着坐车吗?你有车不错,可我跟着你炫耀不起呀。”
说完,叶莎莎愣了,她怎么把心里隐藏的话都说出来了?
蔡晓佳放开叶莎莎的手,一点也不生气,反而比刚才更开心的样子说:“叶莎莎你真是的,我们过去是同事,现在是朋友啊,跟我客气什么?我可不是来炫耀的,一辆破车有什么呀,哪能比得上咱们的友情!”
叶莎莎在心里冷冷地笑了一下,破车?破车你哪能开到学院来?不就是为了让我们看看你今日的气派!她强忍着心里的不舒服,调整一下脸上的表情,对蔡晓佳说:“对不起,我要去上班了。”说完埋下头,擦着蔡晓佳身边走了过去。
蔡晓佳在她后面喊道:“改天我们去喝茶!”
叶莎莎头也懒得回,只把手举过肩膀,冲着后面摇了摇。
晚上,叶莎莎把到院长办公室的情况告诉了沈小武,沈小武一听,就知道什么戏也没有。他更不能怪妻子,妻子这也是替他打抱不平,就冲着她敢去找院长的劲儿,他感激还来不及呢。谁叫他懦弱胆小,连个女人都不如呢。
说完到院长办公室的事,叶莎莎没忍住,又说:“今天蔡晓佳开了一辆白色BORA来找我。”沈小武看了妻子一眼,没说话,他明白妻子对拥有一辆私车,是向往已久了,可是他们俩都是工薪阶层,衣食虽说无忧,可谈车还为时尚早。
见沈小武没有开口,叶莎莎也懒得再跟他说,一个人望着屋顶发呆。
职称的事跟自己是没有什么关系了,可沈小武还是放不下来,一点提不起精神来,现在他反倒有些羡慕那些整天只知道玩牌的人,还是他们活得明白,哪像他,还天真地把自己当个人才,如今谁还把谁当人才啊!做什么都意兴阑珊,整天捏张报纸,捧一杯茶,过一天算一天吧。生活就是这样,活得太实反而为之所累。
二
这一天,研究室的关主任却把沈小武叫去,递给他一个奇怪的调令。沈小武被调到院办当秘书。
关主任还是那一脸慈祥得做作的样儿,话里酸溜溜的像搁了几斤醋似的说:“行啊,沈小武,咱这生物研究室到底还是小了些,盛不下你这条能扑腾的鱼啊!”
面对突如其来的好事,沈小武强忍着喜悦,十分谦虚地说:“哪里啊,是我这条鱼太小了,还是到小点的容器里去藏起来吧。”
关主任的涵养就是深,他的脸上竟风平浪静。
倒是在门口碰上副主任蒋芙蓉时,蒋芙蓉冷着个脸把沈小武上上下下打量个遍,弄得沈小武莫名其妙,浑身不舒服起来。
蒋芙蓉最后望着沈小武手上的调令,把嘴角微微地向上一挑:“沈小武到底还是鲤鱼跳了龙门!”
沈小武笑笑,没吭声,不管他是跳了龙门,还是脱离了苦海,反正,他总算离开了生物研究室,和那些迂腐的知识分子,还有研究室那个是非不分的体制分道扬镳,成了一名引人注目的秘书,坐进了安静宽敞的办公室里,今后,要与领导们出出进进,成为一名机关干部了。这是沈小武和叶莎莎做梦都没有想到的好事,也真是不知道上天怎么就把他们给垂青了一回。他们正高兴的时候,好运又一次降临:叶莎莎被评上了副高职称。
说到这个职称,叶莎莎本来是没有抱一点希望的。她在院里的学术编辑部工作,编辑部只有五个人的编制,按比例只有一个半人的高级职称名额,主编早已占了一个,剩下的半个按说也没有叶莎莎的份儿,名额一直被副主编霸占着,这个副主编满嘴仁义道德,其实一点都不讲道德;满嘴政治高调,其实一点都不讲政治,是那种“搅屎棍”式的人物,没有一点工作能力,更谈不上学术成果了,不知道他打通了哪个关节,每年副高职称报的都是他自己,可连续三年都被评委刷了下来,弄得整个编辑部都有了意见,凭什么叫他一个人占着茅坑不拉屎?该给别人让让了。这一年,有人把这件事捅到了院办,院办责成编辑部要搞好团结,却没有提评职称的事,态度一点都不明朗。主编为了平息大家的怨气,这年干脆把资历比较老的叶莎莎也报上了。听说这年的评委主任换成了原来的周副院长,周副院长已经退休了,因为手里没有了权,他儿媳妇为评职称想发表几篇论文都很难。这个副主编打听到了这个情况后,主动给周副院长儿媳妇联系,叫她送来论文,答应年内全部给她发表出来。周副院长自然知道了这件事,到了评审的时候,也算是抱着感激的心态放了副主编一马,让他顺利通过了。这个副主编的梦想终于实现,他认为自己的职称已经是铁板上钉钉子,不会有什么变化了,可就是这个“认为”让副主编想到在这次评审中周副院长根本就没有给他帮什么忙,能够通过还是全凭他自己的真本事,他吹毛求疵地给周副院长儿媳妇的那些论文挑了不少毛病,结果最后一篇都没有发表,还打电话把周副院长的儿媳妇叫来,当面把原稿全部退还给她。周副院长的儿媳妇还以为自己的论文可以发表呢,做梦都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当时眼里噙着泪水,拿着她的论文走了。快到年底时,职称到了最后一轮投票审定,这个正美滋滋地坐等收成的副主编做梦都没想到,他竟在这一关又一次被淘汰了。评委会同时提议,一致通过了叶莎莎的副高职称。
年底,叶莎莎的副教授职称批了下来,正赶上学院的最后一批集资建房,只交了八万元预付款,选好了房号,只等房子建成后装修了。要知道,这可是一百五十多平米的房子啊,今后就不可能有这样的好事了,院里的房子全部走入市场,要买房就只有拿沉甸甸的钱说话了。
这下,叶莎莎可兴奋了,这么多的好事,像约定了似的,一下子都叫她给赶上了。看来,这命运的不可预料,并不仅仅是蔡晓佳这种人才有,普通老百姓也会轮上的。沈小武能调到院办当秘书,想来算去也只能是她叶莎莎去找院长的功劳,不然,谁知道生物研究室还有个沈小武啊!在院办当秘书,走的是行政,可比在研究室有发展前途。能赶上最后一批集资建房,又是她有副教授职称的底气,这下她可不得了了,自认是劳苦功高,在家里更是对沈小武吆五喝六,指手画脚,颐指气使。
从认识叶莎莎那天起,沈小武就对她百依百顺,原因很简单,沈小武是从农村出来的,好不容易大学毕业,又进了研究院工作,他就想找一个真正的城里媳妇,好改写一下他沈家世代种地的家族史,给父母脸上增点光。叶莎莎虽然不是望族显贵,可也算是城里的老户人家,根正苗红,正是他竖起找真正城里媳妇大旗的最佳人选,况且叶莎莎长得也是清丽脱俗,叫人一眼看后还会再看第二眼的。沈小武没有理由不对既是城里出身又漂亮动人的叶莎莎言听计从。
叶莎莎的父母家人,一开始就没有把沈小武这个农村出身的人低看一等,沈小武本身就很过硬,他体形颀长,脸皮白净,他对自己的发型要求很严,为了强调他已经不是农村人了,为了和民工之类的人物区别开,沈小武拒绝留长发,一年四季都理个板寸头,通常是一个月理一次,齐刷刷的板寸,什么时候看上去都格外精神。沈小武就凭这个劲,把叶莎莎给拿下了。叶莎莎的父母第一次见到沈小武,没有像农村父母为女儿选女婿那样,相牲口似的把对方上下左右仔细地相上一遍,然后品头论足。他们看到的是一个浑身透爽的小伙子,只问了几个常规性的问题,根本就没有计较沈小武是不是农村出身,一直到结婚,也没有说过一句看不起沈小武农村出身的话。就凭这一点,沈小武对城里人产生了好感,认为城里人并不是他想象的那么势力。但是,很快,沈小武就发现,城里人还是有城里人的毛病,叶莎莎家里的人始终把他当成外人,尤其是他们刚结婚的时候,他们没有房子,暂时住在叶莎莎家,每天出出进进的,这种感觉尤为强烈。叶莎莎家里一有个啥事,一家人叽叽咕咕地说得火热,但只要沈小武一出现,他们就会戛然而止,生怕沈小武听到什么,有时还会有意地避开沈小武。把他一直置于外人的位置上,叫他觉得别扭,他可是全身心地投入到叶莎莎家里的,虽说没有随意到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可也从来都没有把叶莎莎的家人当成不可融合的外姓人。但显然叶家人是没有这种感觉,虽然他是叶家的女婿,却终归不是叶家的人,只能是一个让他们客客气气对待、无法融入其生活之中的外人。连叶莎莎有时的语气里,都说他是外人不懂她们叶家内部的事。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全是些叔伯亲戚之间的鸡毛蒜皮,可叶家的人会把这些俗事搞得神神秘秘,跟组织部门的人事问题似的,只能小范围内姓叶的人知道,别人是一概不能获知的。沈小武是个比较敏感的人,叶家人的这种做法叫他看着心里很不舒服。后来,沈小武发现,不光是他,还有叶莎莎的弟媳妇苗苗,在这个家里其实也和他的处境一样,都是被叶家无法纳入的外人,如此看来,倒不是叶家有意要与他显出一份生疏来,而是他们从心理上,把叶姓之外的人都看成了外人。这个发现让沈小武心理平衡了点。沈小武在不断的不平衡中寻找平衡,一旦找到了平衡,也就寻到了慰藉。好不容易等到学院分上房子,沈小武就像是被关在笼子里的鸟儿看到了敞开的笼门,飞出去的念头是想压也压不住的。本来叶莎莎还想要把房子好好装修一下然后再搬过去,沈小武已经无法隐忍,坚持在最短的时间里从叶家搬出来单独住。有了自己的窝,沈小武也就不再在乎叶家人把他当成自己人还是外人了,反正过日子的是他和叶莎莎,又不是和叶家的其他人,只要叶莎莎把他当成是丈夫,其他的是与非,是不会再影响到他的。
可是,有了自己的居所,沈小武和叶莎莎之间的摩擦却比以前多了。
其实说白了,叶莎莎也不是什么金枝玉叶,但就是有不少小毛病,好吃懒做,对家务事不管不顾。沈小武对叶莎莎的这些缺点都能容忍,人家是城里人嘛,城里人肯定有城里人的德行。沈小武并不是没有吃过苦,能有现在的生活,他的心里还是很感激的。所以,他几乎包揽了所有家务,这些对他来说并不是多么难的事情,既然叶莎莎不愿意干,他干起来又不费太多的精力,他干又有何妨?并且还毫无怨言地尽心侍候叶莎莎,他是用这样一种方式来表达自己对妻子的关爱。但唯一叫沈小武不能容忍的,就是叶莎莎在花钱方面的随意性,她似乎没有一点计划,看到什么只要当时一对上眼,不管有没有用,一冲动就先买了,至于今后能不能用得上,就不是她叶莎莎要操心的事了。沈小武受不了乱花钱,他在农村受过不少罪,知道钱来之不易,每次只要是从他口袋里往外掏钱,就像割他身上的肉一样,他都能够感觉到疼痛。所以,沈小武别的事都能让着叶莎莎,唯独在花钱方面,他绝不姑息迁就。对此,叶莎莎当然生气了,她拿的工资并不比沈小武少,怎么她每花一分钱就跟要沈小武的命似的,他的脸吊得老长不说,还老是嘀嘀咕咕的,把她弄得简直烦透了。蔡晓佳在她们几个朋友面前大手大脚的样子虽然她看了也不屑一顾,觉得那纯粹就是显摆,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