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节
作者:童舟      更新:2022-08-10 08:31      字数:4808
  我们的儿子,是最棒的。
  “嗯。”漆郗空出一只手握住他的。
  “妈咪!”漆嘉义睁开眼睛就看到自己妈咪,表情有些难过:“对不起,我让你担心了。”
  漆郗看着自己的儿子,故意板起脸来:“哦哟,你小子还学会英雄救美了!”
  “妈咪你说的,gentleman不能让女孩子受伤。”漆嘉义说的一本正经,他觉得自己这次的做法没错。伤口的疼一阵接一阵,他的声音也很小,但逻辑还清楚。
  漆郗“。。。。。。”好吧,是她说的,忘记是为什么事情了。
  夏亦清抱起儿子:“现在会很疼,过几天就好了。”漆郗明显就是在孩子面前扮黑脸,把白脸的角色给他,用心不可谓不良苦,怎么说他也要做一个慈祥的爸爸。他抓住儿子伸向额头的手,看着他说得很认真:“gentleman不仅不能让女孩子受伤,更不能让女孩子伤心难过。在帮助别人的时候,也要照顾自己的安全。”
  “妈咪,我错了,下次不会了。”他本来算好自己不会受伤就能不让女孩子受伤的,可他没注意地下的小石头,人是被他接住了,自己也磕在了秋千上。
  “没有下次了!”
  夏亦清看漆郗直愣愣盯着儿子的额头不知想什么,他瞥了儿子脸上一眼:“应该不会留疤的,就算留了也能被头发遮住。”
  “又不是女孩子,留点疤痕什么的更不会像小白脸。”
  漆嘉义“。。。。。。”是亲妈吗?怎么感觉不像你生的。
  夏亦清“。。。。。。”你是在影射我吗?肯定不是!有我这么当小白脸的么!
  在漆嘉义养病期间,漆郗依旧回了公司上班,只在下班的时候才赶过来。虽然她们让她请假可她还是去了,本来自己对公司的贡献就不大,经常就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因为私事而耽误公事,要在其他公司早被炒鱿鱼了,也亏得她们几人不计较。况且有夏亦清陪着孩子不会有什么问题。
  而夏亦清果然是推了所有的工作陪着儿子,父子两难得出现了“其乐融融”的景象,终于从相看两相厌变为了相看两不厌,这让漆郗深深为自己牺牲自我成全他们的效果感到欣慰。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上)
  她把精明算计给了工作,把难得糊涂留给了生活;把理性给了工作,把感性留给了生活;把复杂给了工作,把简单留给了生活;把大脑给了工作,把心脏留给了生活。
  幸福,就是一种刚情由心动、行随感觉走的简单的事,是一些快乐的细枝末节。
  想得少一点,顾虑少一点,那么幸福就多一点。
  开心时可以笑的不羁形象,伤心时可以哭的稀里哗啦肆无忌惮。在爱人面前,可以使小性子,任性胡闹或只为了最后一颗草莓而争抢最后他抢到却给了你。。。。。。就像饿了要吃东西渴了要喝水那样自然。
  幸福,从来都不应该是刻意的假象,即使它很美。相反的,它需要的是细枝末节中的自然率真。
  2009年11月25日
  见家长,我的
  状态: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芭蕉,绿了樱桃
  今天和他一起来我家,不对是我回我家,顺便带上了他,看到爸妈看我两的眼神,特别是停在我俩脖子上的眼神,我终于明白过来为什么他对我昨晚对他以牙还牙的行为笑得如此欢快如此愉悦了!狐狸一样样的男人,他的段数不是我能对抗的;哼!
  我不知道他也能这么无赖,“道貌岸然”更适合他。
  他总是能很轻易的找出我的弱点,激起我隐藏内心的脾气,让我轻易的乖乖就范。对,我的弱点就是我在乎的人,其中以我父母为首。他一句“作为孝顺的女儿不应该为自己的欺骗去用心为父母挑礼物”我就屁颠屁颠跟他走;他一句“我帮你搞定你父母,一切听我的就行”我就小白的跟他回了他的狼窝还放任他对我流氓。现在想来,这种搞定未来岳父母大人的事应该是他该担心的,我却全替他担心了,为他做了,他居然很轻松就过了这关,不甘心啊!
  这种对他不设防的变化很新奇,也有些害怕,不知是好还是不好?
  PS:昨晚的一切,都是大雨惹的祸!
  旧时光之所以是旧时光,是因为它走了就不会再来,再来的,已不是原来的时光。
  而随着时光流过,景在变,物在变,周围的人在变,自己在变,时间也在变。
  时间的残忍,在于它用秒来计算;年岁的温柔,在于它用年来计算。
  一年等于365天等于8760个小时等于525600分等于31536000秒。
  年岁上明明只走了1,可在时间的刻度上,已经增加了31536000,多么可怕的比例。
  隐藏在温柔里的残忍,往往是最致命的!
  虽然得到她肯定的嫁给自己的答案他着实松了一口气,但她一定不会知道,在得到她的答案之前他是多么的不安。本着一鼓作气的精神,他早就计划好一旦她答应就去拜访她家人的准备,所以他直接定下了第二天就去她家拜访,将事情彻底定下来,也将他一直忐忑的心放下。而她看听到自己的这个决定时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的表情,他觉得可爱极了。当她说出自己的顾虑,说自己的父亲肯定不会相信自己是因为爱而结婚,他顿时心生一计,诱惑她说自己能帮她,以他对她的了解,她只要是信任了一个人,那么对于她觉得麻烦又伤脑筋的事,有她信赖的人帮她提出解决,她绝对会毫不犹豫的丢给对方。但显然,这件事她是觉得有些棘手,却是自己十分在意的,因此有些纠结。他只能摆出“孝顺”拉着她一起去买礼物。
  这为讨老婆,他可没少费脑力,不过她值得。
  为她爸她妈买好了礼物,本来早想给她买的,可她却死活不肯,以前也是,坚持在财务上划分清楚。可最终他还是如愿的为她买了一条纯羊毛的白色围巾和一条淡紫色花纹的连衣裙。想想也是,以后日子还长,这样的机会很多,也不急于一时。
  那天可能是老天帮忙,他们走出商场时已经下起了瓢泼大雨,雨水很快淹没了道路,造成了交通的堵塞。他们的车又停在了路对面的停车场,只能在商场门口等。等了好一会儿,雨不但没有小反而更加猛烈,她穿的又少,没一会就在风中瑟瑟发抖,嘴唇都冷得紫掉了,再等下去非得感冒不可。他脱下自己的衣服给她披上,又上楼买了伞,两个人就撑一把伞拥着向街对面走去。
  一小段路,伞虽然够大,但雨势实在是太大了,没一会他们的肩上、裤腿都湿了。而她好像有些高兴,可能是好久没见到下得如此爽快的雨了,居然开始雨中作乐,前所未有的轻松,走起路来也有些飘,结果差点摔倒,好在他拉住了她才避免她与大地来一次亲密接触。无疑,为了抓住她,他把伞扔了,雨水瞬间浇在他两身上,凉意更甚。幸亏离停车场已经没几步路了。他拉起她向停车场跑去。
  那是他过去二十七年的人生里最狼狈的一次,却也是最开心的一次。
  坐上车,他开了暖气,拿过车上的干毛巾给她擦头发和身上的水,她却开始打喷嚏。他快速在心里盘算:一般情况下,从商场到她家需要一个小时,而今天的交通肯定不顺,不知道堵到什么时候能回到她家,但她感冒是免不了的。而从这到他的公寓只需要二十分钟,而且不会遇上堵车。所以他果断的决定带她回他家,虽然这也是他原本计策的一部分,只是没想到老天会如此帮忙。
  只要那个人不是她,那他和谁结婚又有什么不同。
  可只要那个人是她,那他只愿快一点更快一点再快一点和她进入婚姻。
  当你觉得你即将和另一个人有一个新的开始的时候,你会觉得一切都那么美妙,你等不及它立刻就开始。
  到了家,他直接让她进了卧室泡热水澡,而他去另一个浴室快速为自己收拾了一番就去为她煮姜水。他很少在家吃饭,冰箱里除了水就是酒,好在他去买伞的时候顺带买了姜,可他从来没做过这个,小时候生病的时候他妈给他做过,他觉得味道还不错,不会太辣,姜味也不是很浓,但效果特别好。而后来他一个人在外却找不到那样的味道,生病了想着自己底子好,挺挺就过去了,结果还真的好了。但是她的身体却不一样,他一定的让她预防预防。
  可看着放在眼前的东西他很无措,搞不懂是要先放姜还是先放红糖,姜要切成多大块效果才好,是用大火煮还是用小火温等等一些列问题,只能打电话给他妈求助,他甚至听到了电话那头他爸的抱怨,不过他妈却很高心,她指挥一步他做一步,而他听着他妈妈给的指示,每一步都十分谨慎,就差拿着尺子量杯来精确数字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在做什么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实验呢。而最后做出来的,他尝了一下,没有十分像,也有了七八分,还不错,给自己打了七十分。
  等他做好后,她还没出来。他看了时间,快一个小时了。怕她在浴室有什么意外,去敲了敲门,没多久见她平安的出来了。
  她穿了他给她拿的新拆开的睡袍,袖子太长被她卷了几圈到手臂上,露出一截光洁的藕臂。下边则被她在侧面打了个结,踩着小碎步缓慢的移动过来。本来想给她找件衬衣的,但他觉得那简直是在自虐而果断放弃,以后再说吧,所以在看到她出来的那一瞬他为自己的明智的决定感到庆幸。
  泡过热水澡的她气色显然好了很多,脸被热气熏得红红的,像水蜜桃,让人忍不住想咬一口。他强迫自己转移视线,端上了红糖姜水让她喝。她脸皱成一团,嫌弃的看着眼前的碗,问他不喝行不行,并且保证自己不感冒。他一口回绝,并哄她说很好喝。她看着他没有回旋的余地,不情愿的端起碗,就用嘴唇浅浅碰了碰碗里的汁液,似乎发觉味道还不错就小口小口的喝起来,喝完后还伸出舌头舔了下嘴唇,满足的叹口气。
  他看着她之前试探的小动作觉得蛮可爱的,像一只小猫,先尝尝主人给它的是什么,之后就优雅放心的喝起来。而她最后的小动作,她不晓得有多诱惑。动作先于大脑的指令,等他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时,他的唇已经贴住了她的,软软的、甜甜的,如想象中的那样美。看到她睁着眼睛无辜的看着她,他声音暗哑道:“闭上眼睛,乖~”她乖乖的闭上了眼。直到两人都快窒息,他才结束了这个吻,但依旧把头埋在她颈间继续。她慢慢清醒后开始推他,他直接丢出一句“为了明天”让她停止了动作,可能是脖子上的痛痛痒痒让她起了以牙还牙的心思,她也埋头在他的脖子上狠狠的“啃”下去,惹得他心里痒痒的,身体的渴望更加的强烈。但他知道还不是时候,他并不想这么早就吃她,怕吓到她,在男女之事上,她很保守,也有些懵懂。可当时的情况他又不甘心,不知道下次是什么时候,只能又抱了她一会儿后放开她让她回卧室睡觉,看着她满脸通红的跑进了卧室。
  有句话叫难消美人恩,还有句话叫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看来他更倾向于后一种,明天免不了一顿揍,不过他也心甘情愿。只是这漫漫长夜,注定要失眠。
  所以说,君子不是人人都能做的,特别是在自己怀里的人是自己心爱的人。
  第30章 第二十九章(下)
  首次去拜见未来岳父岳母,要说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这在他的经历里边可以排得上第一。还在家的时候,他不知换了多少套衣服,最后还是在漆郗说自己父亲不喜欢迟到的威胁下才出的门。不过从镜子里看到自己脖颈上的印记,他嘴角微微上翘。
  在车上,漆郗有些幸灾乐祸的调侃他说你不是已经做好准备了吗,他们又不会把你吃了,况且咱有不是真的要过一辈子,没事啊。
  他知道她是在给他放松,可他很想说:等你去见我爸妈你也别紧张。但他也只在心里想想。
  到了未来岳父岳母家,果然看见准岳父母的眼神先从自家一夜未归后穿了一条与昨天截然不同的裙子带了个男人回家的闺女身上转移到了他的身上,在看到什么之后脸色变了又变,最后终于平静的把他们“请”进屋。
  显然,他们都误会了,不过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昨晚他把漆郗淋湿的衣物丢进洗衣机洗了还没有晾干只好接着晾在了他的公寓,反正她以后也是要搬过去的。好在昨天买了条新的就换上了,不过效果竟出奇的好。
  一般的父亲,总是很宠自己的女儿,恨不得留在自己身边一辈子,所以自然对要把自己女儿“抢走”的男人充满敌意,从他父亲对他小妹的宠爱程度就能看出,将来谁要是骗走了他家小妹,父亲会跟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