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节
作者:童舟      更新:2022-08-10 08:31      字数:4852
  夏亦清:“这个,可以考虑。”如果她喜欢的话,那都可以。
  漆郗:。。。。。。
  苏陌如夹起一块煮的将将好的肥牛卷:“你们的婚宴的话,摆上十天十夜吧,菜的话,要求不高,达到米其林三星的标准就可以了。”
  夏亦清:“可以。”毫不犹豫。
  漆郗:。。。。。。
  项程芯把漆郗最爱的土豆放进嘴里:“给老大的聘礼的话,要求也不高,再给一个‘巾帼’就行了。”
  夏亦清:“没问题。”干脆利落,我的就是她的。
  漆郗:。。。。。。
  唐淇淇左手的筷子夹着一块海白菜,右手的勺子里盛了一个鱼丸嘴里嚼着香豆腐:“上次你们结婚居然没请我,我表示很生气,所以我要补偿,要求也不高,给我一打的帅哥就行。”
  夏亦清:“好。”公司里这么多人,不够还有他的发小。
  漆郗:。。。。。。
  余瑶把唐淇淇勺子里的鱼丸夹了放进自己的碗里:“我要求也不高,只要把给八姐的一大帅哥翻一倍,不过换成丑男就行,要丑到极致才行。”
  好吧,谁叫唐淇淇前两天把余瑶的古董花瓶给毁了,报应来得真快啊!
  夏亦清:“好。”不行让他们全都毁容去。
  漆郗:。。。。。。你们这是在讨论什么,有问过当事人我的意见吗!还有余瑶你们怎么是卖女儿的节奏么!还有你们当他是圣诞老人还是阿拉丁神灯?他还带有我不知道的许愿技能么!
  。。。。。。
  众女人宰得很开心,夏亦清被宰也没有什么不高兴的,只有漆郗这个当事人看得很。。。郁闷。
  吃完饭,众人又浩浩荡荡转战KTV。
  只是去了KTV,众女人没有像往常一样当麦霸,特别是余瑶和唐淇淇,在唐淇淇家就安装了音响设备可以在家唱,可今天她们只是一致的灌夏亦清酒,用苏陌如的话说,就是要看看“新姐夫”的酒品如何,要是比沈尘风差,那就果断抛弃。在她们心里,沈尘风依旧是百分百的绝种好男人!是漆郗选男人的参照物。
  当夏亦清面不改色的端起第十五杯酒,漆郗下意识的阻止:“不能再喝了,再喝真的要出事。”她看看那几个女人:“你们也一样!明天谁要迟到都给我等着!”她们喝的也不少了,基本上都是他喝两杯她们喝一杯。酒这种东西,误事伤身,偶尔的话可以怡情,但决不可多喝。
  夏亦清只是笑笑,宠溺的摸摸她的头。
  众女人对他的酒量已经甘拜下风,反正该问的问题都差不多了,就差把人家祖宗十八代都刨一遍,也就收手去唱歌去了。
  等他们从KTV出来已经十一点多了。唐淇淇因为第二天要去医院滴酒未沾,且与余瑶家住对门就载着她走了。剩下的,唐婉自从夏亦清出现后就果断的投奔到苏陌如的怀抱,主要还是她那的东西好吃,就和她一起打车走了,而项程芯也打车走了。
  漆郗没喝酒,所以他在夏亦清回酒店。
  夏亦清坐在副驾驶座上,她的车开得不是很快,却很稳,和以前一样。他看着她的侧脸,很柔和很舒心:“你怎么知道我有胃病?”
  “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以前这样做过?”
  “嗯。”夏亦清给了她肯定的答案。
  来自于潜意识的东西,就好像曾经做过许多遍,如此的自然,如此的默契。
  第18章 第十八章
  林孜说,我一生第一个心疼的人,居然是女人,居然是老大!不知道什么原因,我就是心疼她,就是觉得她值得。
  以前的她,无论什么方面,理性远远多于感性。
  现在的她,感性远远超过理性,特别是在生活上。
  2008年4月1日
  愚人节娱人
  状态: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唐佳怡看到了报纸上的关于林阳的桃色绯闻,气得直跳脚拉着我要去找他理论。实际上,我和林阳的关系并不是其他人所想,但不是一句两句话能说完,而且以她现在的状态,根本不会听自己的解释。内心感动于有这么好的朋友的同时,也只能抱歉对林阳表示抱歉,不过看他被骂我觉得挺好玩的,笑。
  两年前,林阳说:十年后,我若未娶,你若未嫁,那我们就将就结婚吧!
  我说:好!然后我们就在一起了。两年,只是相互打掩护。
  我们的关系,就这么简单。谁说男女间没有纯洁的友谊,我们就是!
  最近,他告诉我他等到了一直在等的女人。我说好,祝你幸福 !他说谢谢,你也一样!生命中又一个宠我的人要离开了,我除了祝福,没有其他。
  我们打算找个合适的方式和平解决,可还没行动就被媒体的偷拍打了个措手不及,造成了今天一场诡异又好笑的晚餐,但我很开心。
  有些路,注定只能我自己走!
  谢谢你,林阳哥哥!陪我走过了人生的一小段。
  PS:愚人节分手,这是分呢还是分呢还是分呢?开玩笑,一定是分!哈哈。。。。。。
  落花时节,花朵纷纷凋零,独留下赏花人的我;悄悄飘落的小雨,燕子成双成对的飞去,显得我更加的孤单落寞。
  那是成年后的他们第一次见面。那天他和几个发小一起吃饭为刚回国的陈浩然接风。他们坐在楼上最大的包间,位置虽然极为隐蔽,但对楼下赏心悦目的一个男人俩个女孩那一桌的情况看得很一清二楚。
  一个女孩一面愤愤的切着盘子里的牛排,一面瞪着对面的男人,巴不得在他身上戳出十个八个大窟窿,同时还不忘以一种恨铁不成钢、怒其不争的眼神“杀”向身边的女孩。
  而她身边的女孩,他们看出来那才是事件的女主角,一件休闲的卡其色外衣,柔顺的长发,悠闲地吃着眼前的食物。明明是她自己的事,在别人看来却像是她扮演的只是一个毫无存在感的灯泡,是来陪衬的,任由其他两人一个怒目而视,一个满脸愧疚唯唯诺诺。
  一般情况下,他是不会在意周围的人的。可那天,他第一眼就注意到了,也饶有兴趣继续观看,虽然听不到声音,感觉。。。像蒙太奇,但也不错。
  他看到女主角一顿饭都吃的专心致志,却又有些。。。漫不经心,她会趁身边女孩不注意时向对面的男人递上歉意的笑容;会在喝水的时候因旁边女孩的话被呛到咳嗽不止;会在听到某句话时嘴角向上弯曲,眼睛也笑得弯弯的,有些幸灾乐祸却又不动声色,像只狡黠的小狐狸,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有着异样的光彩,诗经里的那句“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也不过如此。而对面的男人,会回她或温柔或无奈的笑,似亲人般的袒护。
  “亲人”这个词瞬间在他脑海产生,他突然想通了,为何她当时是那样的反应,会说那样的话。
  而她最后那句一本正经又无辜的“你不觉得沉默是表示轻蔑的最完美方式”让她身边的女孩都快戳她脑袋,更是让几个好友差点笑趴下,直说“有趣”。
  其实才看见她,他就认出了她。当时的小女孩,已是亭亭玉立的大姑娘,虽然长高了不少,脸上的婴儿肥也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标准的瓜子脸,化着淡淡的妆,如午夜静静绽放的芙蕖,恬静不张扬但清香自来。但从她淡淡的毫不在意的神情来看,应该是她旁边的女生特意为她打扮的吧。但依旧清亮的眸子,单纯的眼神,他一眼便能认出。
  而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还只是十二岁,但已有了同龄人没有的成熟稳重与责任感。那天放学后按照早已存在的约定去军区大院的爷爷家吃饭。当他穿过小巷时,看见一个小女孩,正坐在一颗法国梧桐边的椅子上,穿一件厚厚的红色羽绒服,戴一顶黄色的毛线帽,帽子上的两个球球像她一样毫无生气的耷拉在脑袋两边,旁边放着米奇的粉色书包,粉粉嫩嫩的。脸和鼻子被冻得红红的,看得出应该出来了很长时间,一副受气包的样子。
  这么冷的天,她居然一个人就这么坐着,对周围的环境浑然不觉,他顿时觉得好笑。
  要是以前的他,绝对不会去管别人的事,只是那天,他却出奇的有耐心。他在她身边坐下,把自己的围巾拿下,给她围上,包住了她冷得通红的脸,只留下眼睛在外边。又拿起她的手,不断地哈气,想让它暖和起来。
  小女孩满脸好奇的看着他,一双大眼睛在他身上不断溜达,他装作看不见,任由她打量,只自顾自地做着自己的事。但他自己都没注意到,他的脸上满满都是笑意,温柔的宠溺的笑。那笑容,如暖流般温暖他人的心,驱散了周围的寒冷。
  小女孩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开口:“哥哥,你说人为什么要长大?长大有那么多的烦恼那么多的事,不长大多好呀。”软软糯糯的童音,有种甜甜的味道,戳上去的话应该是有弹性的吧,像糯米丸子一样吧,他当时想。
  他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反问道:“你不想长大吗?”
  “不想,一点也不想!”小女孩坚决的回答。
  “为什么?长大后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啊!”
  “因为长大就不能跟爸爸妈妈撒娇,不能让他们抱因为会害羞。”
  “长大也可以对他们撒娇的,因为爸爸妈妈会永远爱你,在他们眼里,你永远都是孩子。”他想了想后答道,应该是这样一个道理。
  “哦”,小女孩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她的小手在他稍微大点的手的包围下终于不那么冷了。看到有人在卖糖炒栗子,他转头问她:“想不想吃糖炒栗子?”
  “想!”她脆脆的回答。
  “那你就在这等着,哥哥去给你买,别乱跑哦。”说完就向不远处的摊位走去。
  买栗子的的人很多,等他买好回来后,椅子上已没有了人,只在雪地上留下了一大一小两串脚印。
  他走过去,看到椅子上放着他的围巾,翻开发现里边有张纸条:
  哥哥,谢谢你!就算我长大了,就向你撒娇吧?
  “撒娇”两个字不会写,她还是用的拼音。
  他拿着糖炒栗子,自言自语般回了一个“好”字,在她刚才坐的地方又做了一会儿,才向爷爷家走去。而那条围巾,被他放在了箱子里,走哪带哪。
  之后,他们再没见过面。
  再之后,没遵从家里让他上军校的决定,他毅然决定出国留学。
  他用三年的时间学完了六年的课程提前毕业,学成归来,靠着自己赚得的第一桶金以及朋友的支持,他开始创业,在商界混的风生水起。
  虽然这些年,他也交过几个女朋友,但有的他连名字都不记得了,虽然他记性一向很好,更没有想要与她们结婚的念头。她们说他无情亦无心,他也并不否认。其实,只不过是没遇见他想与她厮守的那个人罢了。难道,对除了于自己特别的那个人之外的人无情不也是一种有情吗?他并不觉得自己的做法有什么不对。既然知道不能给别人,那就干脆不要给她希望。而他的心,只有一颗,只能给那一人。
  感情忌讳暧昧不清,伤人伤己,而他也不喜欢拖泥带水,所以他一向坚持果断。
  原来,从那个时候起,他就把她深深的埋藏在了心底的某个角落,只等待着她长大。
  虽然没刻意找过她,但他觉得他们还会见面。
  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他们还是真的重逢了。果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在对的时候遇到了对的人,莫过于他仍未娶,她亦未嫁。这是他们最好的状态!
  这就是最美的遇见!
  而这么多年来,就好似命中注定,就如同约好了一般,他们身边那个特殊的位置,始终为彼此而留。
  至于日记提到林阳,他们结婚时他有来参加,她后来告诉他,他和她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而两人会在一起,是因为被家里人逼婚才假装在一起的,这样可以省去不少麻烦。她告诉他,他比她大三岁,是个温柔的男子,对她很照顾,但她两,有的是青梅竹马之名,却是兄妹之情,他是她的兄长。他和她很像。而那个男人,在他们结婚后不久也结婚了,之后全家移民去了加拿大。他走的那一天,她并没去机场送行而是和他呆在家里,练了一下午的“祝福”两字,极其认真。
  她不会去表达太多,但会做到祝福与感恩。
  与她相逢以来,他对她的宗旨只有一个,那就是宠,任由她撒娇,像她小时候问他的一样,也如他当时对她的承诺一样。
  现在想来,他能在茫茫人海中一眼就认出她,还两次都对她产生了莫名的兴趣与耐心,他与她之间的缘分,是早就注定的!
  第19章 第十九章
  刘钥说:所谓女汉子这个物种,并不是生来就有的,而是生活的产物。当你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