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节
作者:
幽雨 更新:2022-07-23 09:47 字数: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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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写长篇之前并没有写短篇的经验。我吃了亏。短篇想要见好,非拚命去作不可。长篇有偷手。写长篇,全篇中有几段好的,每段中有几句精彩的,便可以立得住。这自然不是理应如此,但事实上往往是这样;连读者仿佛对长篇——因为是长篇——也每每格外的原谅。世上允许很不完整的长篇存在,对短篇便不很客气。这样,我没有一点写短篇的经验,而硬写成五六本长的作品;从技巧上说,我的进步的迟慢是必然的。短篇小说是后起的文艺,最需要技巧,它差不多是仗着技巧而成为独立的一个体裁。可是我一上手便用长篇练习,很有点像练武的不习“弹腿”而开始便举“双石头”,不被石头压坏便算好事;而且就是能够力举千斤也是没有什么用处的笨劲。这点领悟是我在写了些短篇后才得到的。大家都要稿子,短篇自然方便一些。是的,“方便”一些,只是“方便”一些;这时候我还有点看不起短篇,以为短篇不值得一写,所以就写了《抱孙》等笑话。随便写些笑话就是短篇,我心里这么想。随便写笑话,有了工夫还是写长篇;这是我当时的计划。
《微神》与《黑白李》等篇都经过三次的修正;既不想再闹着玩,当然就得好好的干了。可是还有好些篇是一挥而就,乱七八糟的,因为真没工夫去修改。报酬少,少写不如多写;怕得罪朋友,有时候就得硬挤;这两桩决定了我的——也许还有别人——少而好不如多而坏的大批发卖。这不是政策,而是不得不如此。自己觉得很对不起文艺,可是钱与朋友也是不可得罪的。有一次有位姓王的编辑跟我要一篇东西,我随写随放弃,一共写了三万多字而始终没能成篇。为怕他不信,我把那些零块儿都给他寄去了。这并不是表明我对写作是怎样郑重,而是说有过这么一回,而且只能有这么“一”回。假如每回这样,不累死也早饿死了。累死还倒干脆而光荣,饿死可难受而不体面。每写五千字,设若,必扔掉三万字;而五千字只得二十元钱或更少一些,不饿死等什么呢?《月牙儿》,《阳光》,《断魂枪》,与《新时代的旧悲剧》——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好处。可我的态度变了。事实逼得我不能不把长篇的材料写作短篇了,这是事实,因为索稿子的日多,而材料不那么方便了,于是把心中留着的长篇材料拿出来救急。不用说,这么由批发而改为零卖是有点难过。可是及至把十万字的材料写成五千字的一个短篇——像《断魂枪》——难过反倒变成了觉悟。经验真是可宝贵的东西!觉悟是这个:用长材料写短篇并不吃亏,因为要从够写十几万字的事实中提出一段来,当然是提出那最好的一段。这就是楞吃仙桃一口,不吃烂杏一筐了。再说呢,长篇虽也有个中心思想,但因事实的复杂与人物的繁多,究竟在描写与穿插上是多方面的。假如由这许多方面之中挑选出一方面来写,当然显着紧凑精到。长篇的各方面中的任何一方面都能成个很好的短篇,而这各方面散布在长篇中就不易显出任何一方面的精彩。长篇要匀调,短篇要集中。拿《月牙儿》说吧,它本是《大明湖》中的一片段。《大明湖》被焚之后,我把其他的情节都毫不可惜的忘弃,可是忘不了这一段。这一段是,不用说,《大明湖》中最有意思的一段。但是,它在《大明湖》里并不像《月牙儿》这样整齐,因为它是夹在别的一堆事情里,不许它独当一面。由现在看来,我楞愿要《月牙儿》而不要《大明湖》了。不是因它是何等了不得的短篇,而是因它比在《大明湖》里“窝”着强。
《断魂枪》也是如此。它本是我所要写的“二拳师”中的一小块。“二拳师”是个——假如能写出来——武侠小说。我久想写它,可是谁知道写出来是什么样呢?写出来才算数,创作是不敢“预约”的。在《断魂枪》里,我表现了三个人,一桩事。这三个人与这一桩事是我由一大堆材料中选出来的,他们的一切都在我心中想过了许多回,所以他们都能立得住。那件事是我所要在长篇中表现的许多事实中之一,所以它很利落。拿这么一件小小的事,联系上三个人,所以全篇是从从容容的,不多不少正合适。这样,材料受了损失,而艺术占了便宜;五千字也许比十万字更好。文艺并非肥猪,块儿越大越好。有长时间的培养,把一件复杂的事翻过来掉过去的调动,人也熟了,事也熟了,而后抽出一节来写个短篇,就必定成功,因为一下笔就是地方,准确产出调匀之美。不过呢,十万字可以得到三五百元,而这五千字只得了十九块钱,这恐怕也就是不敢老和艺术亲热的原因吧。为艺术而牺牲是很好听的,可是饿死谁也是不应当的,为什么一定先叫作家饿死呢?我就不明白!
《新时代的旧悲剧》有许多的缺点。最大的缺点是有许多人物都见首不见尾,没有“下回分解”。毛病是在“中篇”。我本来是想拿它写长篇的,一经改成中篇,我没法不把精神集注在一个人身上,同时又不能不把次要的人物搬运出来,因为我得凑上三万多字。设若我把它改成短篇,也许倒没有这点毛病了。不过呢,陈老先生确是有个劲头;假如我真是写了长篇,我真不敢保他能这么硬梆。因此,我还是不后悔把长篇材料这样零卖出去,而反觉得武戏文唱是需要更大的本事的,其成就也绝非乱打乱闹可比。
七、一九三四年计划
没有职业的时候,当然谈不到什么计划——找到事再说。找到了事作,生活比较的稳定了,野心与奢望又自减缩——混着吧,走到哪儿是哪儿;于是又忘了计划。过去的几年总是这样,自己也闹不清是怎么过来的。至于写小说,那更提不到计划。有朋友来信说“作”,我就作;信来得太多了呢,便把后到的辞退,说上几声“请原谅”。有时候自己想写一篇,可是一搁便许搁到永远。一边作事,一边写作,简直不是回事儿!
一九三四年了,恐怕又是马虎的过去。不过,我有个心愿:希望能在暑后不再教书,而专心写文章,这个不是容易实现的。自己的负担太重,而写文章的收入又太薄;我是不能不管老母的,虽然知道创作的要紧。假如这能实现,我愿意暑后到南方去住些日子;杭州就不错,那里也有朋友。
不论怎样吧,这是后半年的话。前半年呢,大概还是一边教书,一边写点东西。现在已经欠下了几个刊物的债,都该在新年后还上,每月至少须写一短篇。至于长篇,那要看暑假后还教书与否;如能辞退教职,自然可以从容的乱写了。不能呢,长篇即没希望。我从前写的那几本小说都成于暑假与年假中,因除此再找不出较长的时间来。这么一来,可就终年苦干,一天不歇。明年暑假决不再这么干,我的身体实在不能说是很强壮。春假想去跑泰山,暑假要到非避暑的地方去避暑——真正避暑的地方不是为我预备的。我只求有个地点休息一下,暑一点也没关系。能一个月不拿笔,就是死上一回也甘心!
提到身体,我在四月里忽患背痛,痛得翻不了身,许多日子也不能“鲤鱼打挺”。缺乏运动啊。篮球足球,我干不了,除非有意结束这一辈子。于是想起了练拳。原先我就会不少刀枪剑戟——自然只是摆样子,并不能去厮杀一阵。从五月十四开始又练拳,虽不免近似义和团,可是真能运动运动。因为打拳,所以起得很早;起得早,就要睡得早;这半年来,精神确是不坏,现在已能一气练下四五趟拳来。这个我要继续下去,一定!
自从我练习拳术,舍猫小球也胖了许多,因我一跳,她就扑我的腿,以为我是和她玩耍呢。她已一岁多了,尚未生小猫。扑我的腿和有时候高声咪喵,或系性欲的压迫,我在来年必须为她定婚,这也在计划之中。
至于钱财,我向无计划。钱到手不知怎么就全另找了去处。来年呢,打算要小心一些。书,当然是要买的。饭,也不能不吃。要是俭省,得由零花上设法。袋中至多只带一块钱是个好办法;不然,手一痒则钞票全飞。就这样吧,袋中只带一元,想进铺子而不敢,则得之矣。
这像个计划与否,我自己不知道。不过,无论怎样,我是有志向善,想把生活“计划化”了。“计划化”惯了,生命就能变成个计划。将来不幸一命身亡,会有人给立一小块石碑,题曰“舒计划葬于此”。新年不宜说丧气话,那么,取消这条。
八、《牛天赐传》
一九三四年,自从一入七月门,济南就热起,那年简直热得出奇;那就是我“避暑床下”的那一回。早晨一睁眼,屋里——是屋里——就九十多度!小孩拒绝吃奶,专门哭号;大人不肯吃饭,立志喝水!可是我得赶文章,昏昏忽忽,半睡半醒,左手挥扇与打苍蝇,右手握笔疾写,汗顺着指背流到纸上。写累了,想走一走,可不敢出去,院里的墙能把人身炙得像叉烧肉——那二十多天里,每天街上都热死行人!屋里到底强得多,忍着吧。自然,要是有个电扇,再有个冰箱,一定也能稍好一些。可是我的财力还离设置电扇与冰箱太远。一连十五天,我没敢出街门。要说在这个样的暑天里,能写出怪像回事儿的文章,我就有点不信。
《牛天赐传》是三月二十三日动笔的,可是直到七月四日才写成两万多字。三个多月的工夫只写了这么点点,原因是在学校到六月尾才能放暑假,没有充足的工夫天天接着写。在我的经验里,我觉得今天写十来个字,明天再写十来个字,碰巧了隔一个星期再写十来个字,是最要命的事。这是向诗神伸手乞要小钱,不是创作。
七月四日以后,写得快了;七月十九日已有了五万多字。忽然快起来,因为已放了暑假。八月十号,我的日记上记着:
“《牛天赐传》写完,匆匆赶出,无一是处!”
天气是那么热,心里还有不痛快的事呢。我在老早就想放弃教书匠的生活,到这一年我得到了辞职的机会。六月二十九日我下了决心,就不再管学校里的事。不久,朋友们知道了我这点决定,信来了不少。在上海的朋友劝我到上海去,爽性以写作为业。在别处教书的朋友呢,劝我还是多少教点书,并且热心的给介绍事。我心中有点乱,乱就不痛快。辞事容易找事难,机会似乎不可都错过了。另一方面呢,且硬试试职业写家的味儿,倒也合脾味。生活,创作,二者在心中大战三百几十回合。寸心已成战场,可还要假装没事似的写《牛天赐传》,动中有静,好不容易。结果,我拒绝了好几位朋友的善意,决定到上海去看看。八月十九日动了身。在动身以前,必须写完《牛天赐传》,不然心中就老存着块病。这又是非快写不可的促动力。
热,乱,慌,是我写《牛天赐传》时生活情形的最合适的三个形容字。这三个字似乎都与创作时所需要的条件不大相合。“牛天赐”产生的时候不对,八字根本不够格局!
此外,还另有些使它不高明的原因。第一个是文字上的限制。它是《论语》半月刊的特约长篇,所以必须幽默一些。幽默与伟大不是不能相容的,我不必为幽默而感到不安;《吉诃德先生传》等名著译成中文也并没招出什么“打倒”来。我的困难是每一期只要四五千字,既要顾到故事的连续,又须处处轻松招笑。为达到此目的,我只好抱住幽默死啃;不用说,死啃幽默总会有失去幽默的时候;到了幽默论斤卖的地步,讨厌是必不可免的。我的困难至此乃成为毛病。艺术作品最忌用不正当的手段取得效果,故意招笑与无病呻吟的罪过原是一样的。
每期只要四五千字,所以书中每个人,每件事,都不许信其自然的发展。设若一段之中我只详细的描写一个景或一个人,无疑的便会失去故事的趣味。我得使每期不落空,处处有些玩艺。因此,一期一期的读,它倒也怪热闹;及至把全书一气读完,它可就显出紧促慌乱,缺乏深厚的味道了。
书中的主人公——按老话儿说,应当叫作“书胆”——是个小孩儿。一点点的小孩儿没有什么思想,意志,与行为。这样的英雄全仗着别人来捧场,所以在最前的几章里我几乎有点和个小孩子开玩笑的嫌疑了。其实呢,我对小孩子是非常感觉趣味,而且最有同情心的。我的脾气是这样:不轻易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