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作者:指环王      更新:2022-07-12 16:18      字数:4723
  权制的立场证明,奥瑞斯忒斯应该受到最严厉的惩治,因为他杀死了自己的生母,而克吕泰墨斯特技则是无罪的,因为她杀死的是丈夫,而“丈夫并不是血亲”。阿波罗提出了相反的伦理主张。他宣称,奥瑞斯忒斯杀死的是母亲,却并不是自己的血亲,因为一个人的血缘只同父亲有联系:
  孩子并不是被称为母亲的人所生,
  她只不过抚育播下的种子。
  孩子是父亲所生。而母亲只是保存果实而已,
  ……
  父亲没有母亲也能生育。看,站在你们面前的是
  帕拉斯,她是奥林匹斯的宙斯的女儿。
  她并不是由母腹中出世的——
  哪一位女神能生育这样的孩子?
  最后,帕拉斯以仲裁人的身份裁决说:
  现在轮到我了。裁决要由我来做。
  我投下我的石子,支持奥瑞斯忒斯。
  因为我并不是由母亲所生。男子的一切
  对我都更亲近可贵……
  我是父亲的女儿,我当对父亲忠诚,
  我不怜惜杀害了丈夫的女子。
  丈夫才是一家的主人。
  奥瑞斯忒斯得救了,
  虽然两造秋色平分。
  而厄里倪厄斯却在绝望中一声长叹:
  啊,年轻的神灵!你们践踏了古老的律令。
  唉!你们把凶手从我们手里夺去。
  啊,多么可耻!啊,气愤难平!
  厄里倪厄斯的失败标志着奴隶制时代妇女权威的衰落。杀死了生母的奥瑞斯忒斯的得救表明了男子权利、男子意志、暴力的胜利。但作为主宰的男子在当时还并不占有智力上的优势。拉法格说:“体力是荷马时代父权制的英雄人物的首屈一指的美德。”
  据神话中所说,连宙斯本人的知识也极其有限。他拿不出聪明的主意来。他虽然力大无比,智能却贫弱得很。宙斯在奥林匹斯山上不得不解决难题的时候,往往求教于母系时代的女神们。他把智慧赋予帕拉斯。当时妇女是智力的体现。这就是生活中的反常现象。男子作为奔跑和投掷的能手、开拓者、祭司、立法人、先知而享有盛名。艺术更是大加颂赞颂他的功绩和发现。埃及的巨型雕像、菲狄亚斯和伯拉克西特列斯的大理石雕像完美地体现了男子的形象。荷马的长诗、索福克勒斯的悲剧和罗马的镶嵌图案里表现的也是男子的形象。
  男子编织了桂冠,把它们戴到自己头上,象征永世不衰的荣誉。凯撒和拿破仑,维吉尔和歌德,伏尔泰和拜伦头上都有桂冠作装饰。紫罗袍①(① 紫罗袍在古代是权贵的象征。)披在男子的肩上。皇冠即使偶尔也戴在妇女头上,也是为男子的头颅制造的。男子是社会的太阳。妇女只能托他的荫庇。男子是战士,是骑手。他的权力和永远旺盛的体力象征是宝剑,而这只能悬挂在男子的腰间。他身着铁甲,头戴铁盔。他功盖千秋,仿佛雷神从天而降。古希腊罗马时代在两性之间掘下的这道鸿沟,几千年来不断地扩展着。
  男子小心翼翼地护卫着自己的这个似是而非的世界,不让妇女染指。这是战车、利剑、盔甲的残酷世界,发明了诱人魔力的世界,流血的战争和科学的奥秘的世界。男子,是世界的征服者马其顿王亚历山大,是伟大的诗人荷马,是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是揭开宇宙秘密的物理学家伽利略,是领导宗教改革的领袖路德,是发现美洲的航海家哥伦布,是洞察人性的天才作家莎士比亚。
  许多世纪以来,男性自我表现的这个世界是残酷、神秘而又光耀夺目,令人心醉。他踌躇满志,得意忘形,毫无廉耻。他的力量被自我极度夸张、歪曲,走入了极端。
  然而事情却起了变化。过分的吹捧引起不公正的侮辱,接着又是不适当的赞扬。物极必反。对男性的颂扬给男性的指摘准备了条件。这仿佛是一种补偿,借此来维持两性生活的平衡。
  对男子所产生的敌视有时甚至达到怪诞离奇的地步。卡赞吉耶夫严肃地批判了魏宁格反对女权的主张。他写道:“男子不仅强奸了各种年龄的妇女,而且往往为了达到性欲的目的而撒谎。男子常常做出种种允诺,赌咒发誓,装模作样,以达到占有的目的。事后他却卑鄙地逃避或是变得令人难以忍受的粗暴。”他声称:“男子的小算盘比妇女多得多”,“男子在性关系上的不知羞耻……毒化了社会风气、书籍、杂志等等”。
  妇女长久以来的悲剧的罪魁无疑应该受到严厉的惩处。历史的复仇女神正在他头上盘旋。男子受到讥笑,他们遭到讽刺的皮鞭无情的痛打。歹毒的、不留情面的奚落就是男子的命运。按法国女权运动者克莱门斯·罗耶的说法,男子正在逐渐退化。这是自然界的调节,也是某种惩罚。而妇女则无论在智力方面,还是体力方面都在日益进化。女权主义者们十分肯定地说,将来妇女肯定要取代男子,掌握独裁的权力并支配整个世界。
  妇女解放的斗争在某些妇女组织的活动中有气势汹汹的反男性倾向。美国女权运动的激进派不遗余力的攻击占统治地位的男性,以至这一派的极端分子宣称男子的出现是生物学上的偶然,原因是男子的遗传基因(和女性的遗传基因不同)由于染色体不足而不够格。现代美国的阿玛宗人①(① 古希腊神话中传说有好战的女人国名阿玛宗。)声称,即使缺少作为生产要素的男子,将来完全可以用机器补偿。看来,历史又在重演另一部闹剧。当然,男女平等是一种合乎规律的进步趋势。但是,这个必然的结果应该排除对任何一方的羞辱、报复、奚落和不尊重。这方面的过激做法必将历史拖入另一个极端和矛盾之中,诸如出现令人望而生畏的口号:“小心男人!”
  第二章两性的美学 (1)
  审美是更新两性关系的向导
  审美化则始终是对人的本质的感知。它遵循审美的规律,结合自我的标准把人的肉体和精神属性理想化,使它们变为愿望和审美直观的统一,变为意识能直接感受的愉悦,成为审美享受的源泉。从这方面来说,审美化是理想化的先兆,理想化是审美化的至高发展阶段。
  这都是表明了人具有性追求的价值方向,能够很好的运用良好而精细的方法,同人的感情发展和追求紧密相连,同人的文化相关。因而审美化,作为爱情的成分和因素,就具有特殊的作用。陶醉于理想化中的情侣,对方就是彼此的审美形象。两人都会在对方身上不断地发现美的特征,它在对方的个性中是独一无二的,对双方而言,是一种相互的征服力量。它包括面容、体形、姿态、道德品质和气质等等。
  但是,我们首先要弄清一个问题,什么是美呢? 许多世纪以来,美学思想家们都在不停地争论,努力寻找这个问题的统一答案。美的定义早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就引起了学术上的分歧。而分歧所引起的争吵,在每一个时代随着思想的进步似乎取得了进步,一直不断地延续着。但是,至今问题却越来越复杂了,以致于当代美学家都把它搁置了。对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角度和方式五花八门,但可以按照类似和相近的特征归结为主要的几类。
  为了给美定义,有待几个问题的解决,它们是美的前提,也是美的发展的思想脉络。美按其本质来说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是自然界内在固有的,还是只有在社会的基础上产生的?美的存在有没有客观的尺度、标准和规范?美对人是有实际益处的,还是毫无益处的?
  柏拉图认为,美是存在于人之外的客观观念,它是至高的、永恒的存在。就是说他认为美是客观存在的概念,一切艺术形式,音乐、诗歌等都是它衍生的形式,诗人的灵感就是它神秘作用产生的,所以诗人从来不能确切知道灵感来自何方和它的确切时间。“美是永恒的,无始无终,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①后来普罗丁、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文克尔曼、谢林和黑格尔等人发展了这一观念。即是说,美是纯粹客观的。
  与它截然不同的第二种观点认为,美是一种纯粹主观的东西。美的根源存在于每一个人的个人精神中,而不应该到客观现实中去探求什么美的产生。英国哲学家休谟写道:“美并不是存在于事物本身的一种品质,它只存在于直观事物的精神感觉之中,而每一个人的精神所看到的美都是不同的。”康德也指出:“美是一种纯属情趣的东西。”里普斯、克罗齐等人也发挥了类似的观点。这种典型的主观主义认识论,把美的问题搞的异常复杂了,既然每个人的感受都不同,每个人又都是对的,根本就没有可以共同讨论问题的标准了。美的两极分化的观点。同样的存在于美是否有客观的准则或物理尺度,这个问题一样扑朔迷离。客观主义的人认为美有固定的和绝对的物理尺度。主观主义者则相反,他们在个人情趣的不稳定性和多样性中,不知疲倦,不厌其烦地探索美的秘密。
  古希腊的哲学家们就曾把美的尺度看成是数量对比关系(毕达哥拉斯派)、事物的比例和良好的对称(亚里士多德)等等。达·芬奇谈到过所谓“黄金分割”。英国画家和评论家贺加斯认为,匀称的正弦曲线是“美的线条”。后来的美学家增加了标准的数目,这些数目使得美具有了清晰的准确性。他们认为,各种对称关系、适当性、节奏性、和谐性、多样性、比例性和优美的形式等的不同比例的组合是美的特征(因素),这样,美具有了可以测量的性质。 在美和益处的关系问题上也有对立的观点。一部分美学家和哲学家持实用主义立场。顾名思义,他们把美看作是一种有实际益处的表现,具有功利目的。在这方面居约的观点很有代表性。他认为,“美的第一步”是“有益”,人的所有感觉以及人体的基本功能,如呼吸、运动、繁殖、饮食都“可以具有审美性质”。居约认为皮肤感觉到的温暖具有美的属性,“比几个音符的偶然和弦更具有美感”的,是凉爽的抚摩带来的感觉。最后,味觉的快感有时也可以具有“真正审美的性质”。它们不仅给人生理上的享受,而且带给人美的感觉。当你喝羊奶时,你会感到“味觉的完美交响乐,而不是听觉的交响乐”。嗅觉也同样是美的源泉。根据居约的美学观点,我们可以推论,畜圈里的气味也会带来一定的审美享受,至少是对某些人而言。
  另一些研究者把美与益处、即人的客观需要截然对立起来。据康德说,人的审美趣味“仅仅要求独立”。这意味着意识的审美尺度纯然决定于主观的、内在的因素,而人的主观想法的差异会使问题难以把握。
  上述各种对立的观点,在研究美的特定体系中都有一些合理的成分,但是每一种都不能让所有的人信服。尽管康德在这方面的贡献是突出的,但是人们却在不知不觉中增加了认识的范围。神奇奥妙的美的世界具有更为复杂的结构和许许多多方面。很难说它是主观或客观。美是人类文化的精巧价值,它始终具有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的内容。人的观赏给予他审美享受,即可以带来最高级满足的事物,美感产生的过程,优美的现象。作为把握现实的高级形式,美是专门赋予人的意识的。美的典型特征是社会的精神进步才有的。
  美具有精神价值。但它从不引起对所观赏的事物的自私态度。它不引起味觉和嗅觉神经的快感,对人的身体没有必然直接的作用,不给人以皮毛的享受。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对人体毫无用处,我们无法摸到它,接触它。审美享受始终是精神的、智力的享受。当我们在并非饥饿的时候品尝一只新鲜多汁的苹果时,苹果的颜色和形状美并不满足脾胃的生理需要。可以说,这种美是由感知它的精神来“消受”的,它给人以特别愉快的、高级的满足。帕西写道:“美的事物使人只是想起人,使人无比喜悦,唤起他的人性观念,而非引起情欲和对满足生理需要的追求。”
  真正美的魅力的诞生本质上是一个长远的社会过程。本能之树长满了生命力的无形之根,它们促使整个机体不断地升华。美的社会现象就在本能之树上开出的灿烂花朵。人类理想的生物标准逐渐服从由社会决定的价值方向,服从于文化的要求,并凝聚成一个整体。
  审美态度集中于爱情上,就是指某种恰当性,就是种属的繁殖和自我完善的体现。个体的生物属性,对身体和谐形式的最理想的发展必然会变为审美化的对象。美总是要求健康的,各种生理反应轻快而完整地进行。
  西塞罗曾说:“优雅和美不可能与健康分开。”意大利文艺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