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作者:
不言败 更新:2021-02-17 14:13 字数:4754
【内容简介】
春风徐徐,常念花下语如莺,疏影沉,碧烟丝丝缠。风流归处,约缔三生,庭前花开花谢,执手相看。
夜雨潇潇,闲梦桥边人似月,竹笛横,落梅纷纷乱。英雄无觅,当年意气,江湖风起云涌,皆付笑谈。
武林第一庄射日庄云笛自小跟风流成性的武林第一公子宁墨一起长大,十五岁时意外被宁墨输给一个陌生人楚沉。
波谲云诡的江湖,两人一起经历风风雨雨,也深陷一个巨大的阴谋,扑朔迷离,跌宕曲折。
在相处中两人相惜相爱,又碍于相互的立场身份心生嫌隙。
责任爱情,怎样选择?
阴谋阳谋,怎样揭穿?
内容标签:江湖恩怨 情有独钟 惊悚悬疑
主角:云笛,楚沉,宁墨
【正文】
混沌江湖一箭穿
作者:如是问
【第一卷 春风不相识】
一场赌局(上)
故事开始于一场赌局。
我走进迷花楼的时候,一年一度的花魁遴选已经开始。非常大的一间中堂,挑高的屋顶,雕梁画栋,极尽奢华。客人们都已经来齐。台下密密麻麻的坐着各种各样的观众,能够进到花魁遴选现场的其实已经不是普通男人,因为,门票就要百两,黄金!
可是最好的位置并不是下正下方的台下,哪怕他们离姑娘很近,看的很清楚。迷花楼的四周的楼上,有一些雅间,包间费千两黄金起板,一些真正的富豪,就栖身在这些雅间中,不露庐山真面目,为自己看中的姑娘加油。
加油的办法也很简单,就是斗富!出重金买姑娘们的初夜,哪个姑娘得到的彩头最高,当选为花魁,当然,紧接着还评选花后,花相。也就是第二名,第三名。
我进门的时候,整个楼里衣香鬓影,秋波横飞。训练有素的美貌丫鬟们,端着各种各样的美酒佳肴穿梭往来,作为天下第一青楼,迷花楼的服务,美食,美酒都是天下闻名的。说实话,天下有钱人是多,也很烧包,可是一个个精的跟猴似的,要想让他们乖乖的掏钱,不花费一些手段是不行的。迷花楼的门前一副对联,是李白的“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听听,为了迷花,连皇帝都可以不侍候!当然,这里的花,就是指这里面的姑娘!
这些姑娘确实非常的漂亮,无论是气质,才貌,都是数得着的,只要看看那些小丫鬟们的美貌伶俐,就可以想见那些姑娘们的容貌才情。历来天下第一美女都出自迷花楼。
我仔细的看了一下自己的装扮,质地很好的紫色长袍,高高的帽子,黑色裎亮的靴子,亮晶晶的点缀着红色的珊瑚珠。不错,我很满意,在这样的地方,人人都是以貌取人,以衣取人,可不能堕了武林第一庄射日庄的名头。
我进了门,直扑楼上最大最好的雅间之一,因为楼上所有的雅间成为一个半圆形,对着舞台,其中最正中最大的两间,花费最昂贵,包间费达到二千两黄金。两间包间都能够容纳二十几人,里面的陈设也十分豪华奢侈,门上的珠帘,都是选用波斯来的黑珍珠,一粒一粒串成,在烁烁华灯下发出幽幽的光芒。进雅间的时候,我瞟了一眼对门,另外一间最大的雅间里竟然有人!而不像往年,都是空关着的!
我多少有些好奇,谁能够象射日庄一样挥金如土?然而里面的灯光非常的暗沉,透过珠帘隐隐的似乎瞧见一个影子。只有一个人?包了这么大一间房间?
我进去,找到自己的位置,之所以知道是我的位置,是因为,我看见桌上摆着三盘红烧猪蹄!我直扑猪蹄,坐下来,深深吸了口气,真香!咬了一口,肥而不腻,酥而不烂,切成很小的块,粘乎乎的正是我喜欢的口感和味道。啊!我在心底大叫了一声,总算,迷花楼还有一样值得我惦记的东西!
宁墨对我笑了一下,每次看到我吃猪蹄他都会很暧昧的笑一下。我咧开嘴回以一笑,他暧昧的又笑。
作为武林第一公子,宁墨看上去非常和蔼可亲的人。我从小就一直跟着他,因为一直跟着他,所以认识了很多象他一样的公子。
作一名所谓的公子,要有以下一些条件,一是有钱有势,宁墨依仗着是射日庄的财势,作为武林第一庄,射日庄几乎富甲天下。说几乎,是因为,比射日庄更富有的是极乐宫。不过,射日庄的财富已经是可以敌国,再加上在江湖中一呼百应,几乎没有射日庄做不到的事情。
二是有才有闲,公子吗,可以挂个什么闲职,但是不能真的很忙,比如说,弄个什么桃花诗社啊,搞个美女评论促进会啊什么的。千万不能是什么真的走上仕途,或者埋头生意,那样的话,束缚多了,也就不能潇洒的做什么公子了。至于才情,稍微有一点就行,实在没有,附庸一下风雅,请酸秀才捉个刀,代个笔什么的,适当的场合会吟个一两句诗也就能够对付了。
然而宁墨,确是个实打实的第一公子。不要说射日庄的财富无法估量,射日庄的很多生意都是他亲自管理的,可是他的精力十分充沛,将一切管理的井井有条之余,他还能够做好一个公子应该做的事情。
比如美食的品评,天下几乎所有的酒楼饭庄都愿意出重金请他品评自己的新菜,只要宁墨愿意为他们写评,保管从此生意好的挤破门!再比如每年第一美女的遴选,他都会准时参加,他最后挑出的第一美女,往往也会受到无限的追捧,除了第一夜开苞的价格惊人外,春风一度的价格,一年高似一年,直追五百两黄金。
虽然我实在看不出那些所谓的美人之间有什么区别,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再说,射日庄,就有无数美貌的莺莺燕燕,天天为了宁墨争风吃醋,令我跟陈叔不胜其烦。不过,宁墨倒是不厌其烦,跟我讲述了美女的标准,从腰肢的长短粗细,臀部的形状紧翘度,到身上骨骼突出的程度,身上肉的松紧肥瘦……他兴奋的说了三天三夜,不眠不休,而我在一边,早就吃掉了无数盘猪蹄,螃蟹,睡了好几觉。
再说才气,谁不知道第一公子宁墨,文武全才,至于武功,天下也就是数一数二,至于为什么不敢称第一,完全因为是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极乐宫的宫主,自称极乐君的家伙,没人知道他的根底。当然,也有可能,他根本就是个欺世盗名之徒,根本连三脚猫的功夫也不会。但是碍于极乐宫在江湖上的口碑,不得不把此人作为一个可疑的对手。
至于极乐宫的口碑,唉,真是很奇怪,他们平时是非常低调的一群人,甚至没人觉察到他们的存在,可是再江湖上愣是没人敢说他们的坏话。
除了射日庄的人,大部分也只敢在庄中说说。
扯远了。现在宁墨忽然聚精会神起来,我知道,魁选的高潮部分要出现了。一开始出来的姑娘姿色稍微差一些,仅供那些小富豪投标,不过刚才好像也有人叫到五千两黄金了。五千两黄金跟女人睡一觉?我摇了摇头,我瞧见王鹏也摇了摇头。
我跟王鹏是宁墨的左膀右臂,武林中人谁不知道,宁公子身边,金枪银弓,无时或离。金枪就是指王鹏。银弓就是我,云笛。我的拿手绝活就是啸天弓,穿云箭。我的一弦九箭,听说武林中无人能挡。不过,宁墨对我说过,他可以在我射出这九箭之前,让我弓断人亡。
宁墨什么都好,就是太风流不好,你想,这几年选出来的第一美人,初夜都是被他买断的,更不要说路上忽然起了意,勾引一两个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什么的。这风流的名声是传开了。可是这风流是要付出代价,金子的代价。
王鹏忽然大声道:“五千两黄金日一夜,真是金穴吗,是金穴我也不日,硬梆梆的……”
众人轰的一声笑开。我也大声应和:“王大哥话糙理不糙!”
宁墨斜睨我一眼,对王鹏道:“老王,这种滋味,你没有尝过,比金穴可要美妙多了,要不然,今天的第一美人,我就让给你品尝怎样?”
王鹏立马摇手:“不要不要,我还是回家抱着你嫂子,吹了灯日,那可是昏天黑地,天下第一美妙的滋味……”
众人又笑。忽然有人打趣问道:“王大哥,那天下第二美妙的滋味是什么?”
谁知王鹏认真的思考了一下,说:“歇一会,再日……”
众人目瞪口呆。
我很认真的吃猪蹄,听见宁墨低声道:“对云笛来说,这天下第一美妙的滋味,就是眼前的红烧猪蹄……”
我也认真的思考一下,道:“是洗手蟹……”我天生就喜欢吃这些很复杂,多骨头的东西,啃来啃去,非常快活。
“一万两黄金!”某个雅间里有人叫。宁墨不再跟我们说笑,忽然全身贯注的看向台上,高潮来了。今年的第一美人要产生了,确实是一个天生的尤物,按照宁墨的标准,腰肢修长柔软,皮肤洁白细腻,臀部紧翘密实,一头墨发,乌黑发亮,比我脚上的靴子还要亮。而且,刚才她已经唱过歌,跳过舞,弹过琴,吟过诗……一个多才多艺的尤物。
一场赌局(下)
宁墨终于举手,王鹏会意,立刻到雅间前方那个栏杆拦着的小小露台上叫,“二万两!”一时间万籁俱寂,去年,花魁的价钱,是一万八千两。
“三万两!”隔壁那个一直毫无声息的雅间忽然传出了一个声音。非常好听的低沉的年轻的男子嗓音。轰的一声,台下立刻发出无数嗡嗡的声音。
我忍不住好奇的伸过头,向隔壁张望。依旧只能隔着黑色的珠帘,看到一个模糊的身影。
是谁?竟然跟宁墨一样烧包?“四万两!”宁墨低声道。
我闷闷的吃掉一块猪蹄,四万两,比去年又高了一倍多,虽然射日庄确实富可敌国,也禁不起这个宁墨这样折腾。
隔壁那个声音再次出声道:“五万!”
宁墨忽然起身走到那个露台上,挑衅的看着对面的珠帘,大声道:“八万!”台下一片哄声,台上的尤物骄傲的挺起了胸。
我嘴巴里的猪蹄掉了下来,砸在桌子上,我心疼啊!金子啊!
忽然对面的珠帘微微一动,黑珍珠发出悦耳动听的细小撞击声。那个男子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走了出来。大约十八九岁的年轻男子,一身藏青色的锦袍,有些暗花,滚边上绣了一些含蓄的暗色的花纹,明明素淡的衣衫,穿在身上偏偏有一种特别的气势,身上除了一块小小的玉佩,没有别的饰物。那是一块螭龙的玉佩。
我慢慢抬眼看上他的脸,在那个瞬间,心跳漏了半拍。非常英俊的男人,不是非常的白皙,浅蜜色的肌肤,高挑的身材,剑眉斜飞入鬓,剑眉下,一双星眸,澄澈清明,仿若雪山化水般的晶莹透明,散发出一种清清冷冷的气息,一种遗世独立的气质。嘴唇紧抿,微微上翘。潜龙在渊。
我在心中暗叹一口气,宁墨终于遇见对手了!在度过了二十一个年头之后,终于有人能够挑战他的第一美男的地位。回过头,看向宁墨,身穿大红锦袍,上绣百蝶穿花图案,头戴累丝嵌宝紫金冠,袍袖飘飘欲飞,衬的他冰雕玉琢般的白皙俊脸,狭长的晶亮眼眸,仿若天人。一脸张扬的笑。飞龙在天。
那男子看了宁墨一眼道:“八万零一两!”
宁墨的笑容瞬间凝滞了一下,有些愤怒的看向那个男人。
那男子瞧了一下宁墨,道:“宁……公子?拼富分不出胜负,不如赌一局?”
宁墨依旧很张扬的笑:“赌什么?”
那人指着大约数丈远处,正对着雅间的舞台上方的彩球:“看到上面那只彩球?大家同时出手,谁先拿到彩球谁赢!“
宁墨的笑容微微一滞,很快又张扬开了。我知道他为何这样张扬,宁墨的轻功,在武林中如果敢称第二,那没人敢称第一了。据说他刚出道时跟当时轻功第一的盗圣比试轻功,两人比了七天七夜,最终盗圣认输,输的非常彻底。无论是瞬间的爆发力,还是持久的耐力,都比宁墨差了不是一个等级。宁墨的轻功就叫,列子御风。
那人接着道:“一场赌局,赌一个女人,赢者出八万两银子,抱得美人归……”
我本能的觉得是个圈套,却听见宁墨很自负的笑道:“一言为定!”
于是两人都站到露台上,宁墨依旧张扬的笑。
中人敲了一下锣,这一瞬间,宁墨如一支脱弦的箭率先跃了出去,直扑对面那只彩球,大红的衣袂飘飘,仿佛一朵怒放的鲜花。那男人却站在原地一直没动。
直到宁墨已经飞到了一半的路程,那人才出手,银光一闪,他的手里忽然射出一样东西。我在后面看的真切,是一只带着一条细细银链的精致的银质飞爪。
那只飞爪闪电一样越过宁墨优雅美丽的身形,一下子抓住那只彩球,又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