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节
作者:
无边的寒冷 更新:2021-02-17 14:10 字数:5022
“啊?”我失声惊呼。
“怎么了?”他扬起眼睑瞥了我一眼。
我忙稳住神:“不,没什么。”
“其实你不必担心仲华会吃亏,他是个绝顶聪明的人。男儿志在四方,乱世方能出英雄嘛!仲华毕竟年轻,放他出去历练历练,对他有益无害。”
乱世……英雄!
我一凛,看着阴识唇角冷冽的笑意,心情大乱。在我印象中,王莽称帝后没多久就会被推翻,新朝在历史上也不过就是惊鸿一瞥的瞬息,从大的历史导向看,接替西汉的乃是东汉,汉家的天下注定是刘家人的天下。
“英雄……”我喃喃自语,痴痴的陷入沉思。
“丽华!”阴识从书案后站起身来,随手取了一卷书册,在我眼前晃了晃,“仲华有仲华的修行,你呢,是否也该开始你的修行了?”
2·落魄王孙起南阳 偶遇
邓禹离开新野后,四年里只顾吃喝玩乐,从不关心时政的我,开始在阴识的引导下,密切的关注起这个动荡的时代来。
“这些是门客们撰写的,这些是大哥写的,这些是我写的……”阴兴每隔一段时间便奉命将厚重的书简私我房里。
我随意点头,接过书简继续埋头研读。
“什么时候对这个感兴趣了?”阴兴没有要马上离开的意思,反而站在我身后探着庭诮的说,“可真是越来越让人刮目了。”
“砰”地声,我重重的把竹简砸在案几上,舒了口气:“你要么坐下回答我的问题,要么就请给我出去!”阴兴这些年对我十分冷漠,让我感觉不出这个弟弟的可爱。
身后沉静半晌,而后哧的声,阴兴蔑然一笑:“好,我倒要听听你会问出什么高深的问题来。”他在我身侧盘膝坐下,一副嘲弄的表情。
我懒淀会他什么心态,想了想,抽出一卷竹简道:“今年蝗虫成灾,你怎么看?”
阴兴挑了挑眉,没有吭声,似乎在审度着要如何接口。
我点点头,继续问:“收成不好,百姓们吃不饱,后果是什没用我举例吧?这些书卷里可写得再明白不过——黄河决堤,灾荒连年,天凤四年有了新市王氏兄弟造反,天凤五年又有了狼玡樊崇聚合百余人在莒县揭竿而起,你说今年南阳郡会有什么?”
其实这些年天灾下造成的农民起义多如牛毛,天凤四年在新市之前还有琅邪海曲吕母、临淮瓜田仪等揭竿……之所以我会独独挑了新市王氏以及琅玡樊崇来说事,是因为我从只字片言的描述中已经捕捉到了很新奇的东西。
新市人王匡、王凤,四年前荆州久旱饥荒,长江以北,南阳以南的百姓为了求生,不得不进入草泽之中挖掘荸荠充饥,为了争夺荸荠,众人拉帮结派、殴斗时常发生。王氏兄弟两个适时跳出来为饥民调解是非,于是这批饥民成为了最早的起义力量。以后人数越来越多,他们这才转移至南阳郡绿林山——在世人眼中,他们被称为绿林贼,在饥民眼中,他们被称为绿林军,而我在眼中,不管他们叫什么,他们这场浩浩荡荡的行动,中学历史课本上有个名词定义,叫做“绿林起义”!
“啪!”的声,阴兴突然一掌拍在案面上,我纹丝不动,目光冷静的盯着他那只手。
“子当安守本分,不该过问这些!”
我缓缓仰起头来:“柔弱无用不是弟弟一向瞧不起的么?”
他冷冷的与我对视,我毫不避让的直颜面对,冰山般冷峻的表情在僵持了三分钟后,终于开始一点点瓦解。
他嘴角抽动了下,竟而忍俊不的笑了起来。随着他不再带丝毫轻视鄙夷之心的笑声,我渐渐释怀,也不再与他争锋相叮
“想不想了解樊崇的赤眉军最近的动向?”
“新国皇帝不会坐等他们势大的吧?”我以问作答。
如果说绿林军还只是固守在绿林山,守株待兔,不成大气候的占山为王,那么眼下士气正宏的赤眉军才是令王莽头疼的大问题。
我托腮冥想,课本上学到的历史知识毕竟是敷衍的应试教育,那所谓的大纪年,在记载了西汉末年有场所谓的“绿林、赤眉起义”后,便直接跳入东汉开国“光武中兴”。
好笼统的概念不是么?光武帝……是姓刘的吧?刘家的人……会是谁呢?刘縯?刘仲?还是刘秀?
哪会有那么巧的事呵!全国有多少姓刘的我不清楚,不过仅是南阳郡,比那三兄弟更接近王室血统的刘氏族人,已是多如牛蝇。
忍不住嘘叹一声,第一次感觉自己仿佛融入了这个时代,更比他人多了种先知的优越感。然而除此之外,我也实在没比阴兴强出多少,要不然也就不用那么辛苦的在这里恶补时政。
“真不敢相信眼前之人,会是那个整天除了哭泣,便一无是处的。”阴兴感慨的说,“是邓仲华改变了么?人说邓仲华才智过人,大哥对他更是赞不绝口。我以前还不太服气,如今看来,真乃神人也。”
我笑了下,不置可否。随他怎么想,他如果认为是邓禹改变了我,那样更好,省得我再编一大堆前因后果的来圆谎。
邓禹……不知道他现在流浪到哪里了。居然当真就这昧无眷恋的跑了,害得我寂寞无聊时不免有些想他。
地皇三年四月,王莽命令太师王匡、将军廉丹率领十万大军东讨赤眉,军先在东平郡的无盐县击溃小股赤眉军,而后大肆屠杀,斩首者多达一万余人。而后太师引兵深入,在无盐县的成昌与赤眉军主力交锋。
“新朝的太师叫王匡,绿林军的首领也叫王匡……”我碎碎念的埋头低吟,“难道没别的名字可以起了吗,撞衫得那么厉害!”
“丽华,快来看看这料子,你觉得怎样?”邓婵有三四个月大的身孕了,此刻虽还未怎么显怀,可身上的衣裳还是得重新裁制才行了。
她眼尖的挑中一匹墨绿的帛布,抖开,绚丽的纹在邓婵的双臂间栩栩生辉,她的眼光果然不错。
我刚想点头称赞,那铺子老板抱歉的讪笑说:“不好意思啊,这位夫人,这匹布已经有客人定下了。”
邓婵失望的“啊”了声,颇有些不舍的抚摸着那匹帛,不忍放手:“能不能……”
“连定金都已经收下了,说好太阳下山前来取货的。对不住了,夫人你再看看别的……”
邓婵无奈的搁下,我明白她是真心喜欢这料子,不忍见她失望。都说孕需要开心和笑容,不能老是愁眉苦脸的,否则对胎教不好。
我从身上解下两只绣包,估摸着合起来也有三四百铢钱,我把绣包递给卖家,说道:“烦劳帮我定一匹跟这一模一样的,十天后私城东的……”
“算了,丽华。”邓婵拉住我的胳膊,“我不要了。”
“我明天就回去了,难道不兴我走之前送表一件礼物么?”见她仍是推辞,我假装不悦道,“既然如此,那我今晚也不住你家了,我直接坐车回新野去!”
“你这丫头!”邓婵拗不过我,不由搂着我笑了,“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主见了!”
我俩交了钱,一脚才要离开圜匮,就见迎面低头撞进来一人,冒冒失失的险些核婵撞了个正着。邓婵心有余悸的拍着胸口,我很不满的当即反手一把揪住那人的领子,将他拖了回来。
“嗳——”他惊呼,因为走得匆忙,险些被我拉得仰面摔跤。
“撞了人不知要道歉么?”我很不客气的双手叉腰,摆出一副蛮横姿态。这个时代和两千年后没区别的是,欺软怕硬是永恒的真理。
那是个长得还算斯文的青年,年纪看上去也不小了,应该已到而立之年,怎么看也不像是个莽撞鬼。
他一张脸憋得通红,我以为接下来的情况,这男人大概会死要面子的和我争执间,可没想他回身后立马躬身作揖:“对不住!对不住!是在下鲁莽了,请夫人见谅。”
嘿,还算是个讲理的明白人!我赞许的点点头,正要说些什么,邓婵已拽了我的胳膊,小声道:“算了,我没伤着什么。”
我本也没想把事情闹大,既然对方都肯诚心诚意道歉了,自然不会再淀不饶人。正要再说间漂亮话,然后走人时,就听身后有个戏谑的声音嚷道:“哟,哟,我说哪家子如此刁蛮无礼呢,原来是你阴丽华!”
愕然回头,我不由呆住了,高冠抹额,紫衣长袍,眼前的男子随意的靠门站着,笑容里带着股桀骜不驯的傲骨之气,颀长身姿,颇有玉树临风之态。
邓婵瞧得两眼发直,也难怪,帅哥无论到哪里,总是很吸引眼球的。
我的手指不由自主的收紧,指骨咯咯作响:“刘縯?!”
他下颚微扬,摆出一副挑衅的神情:“正是,阴姑娘的记还不错。”
“没你记好。”这三年多,刘縯基本上没什么大的变化,倒是我身高见长,已经不可罕年乳臭未干的小丫头相比。他居然能够在宛城偶然相遇一眼就认出我来,可见其眼力不赖。
“伯升君!”邓婵忽然敛衽行礼。
我这才想起,刘家核家是姻亲,邓婵与刘縯自该相识。
“邓姑娘有礼了。”刘縯一扫轻率之态,突然认认真真的核婵对起话来。我睨眼旁观,不时撇嘴。刘縯随手招呼在店铺中正宏主交谈着的青年,“刘嘉!过来见见邓姑娘和阴姑娘!”
邓婵惊讶道:“你们认得?”
“这是刘嘉,字孝孙,乃我族弟,自幼父母双亡,寄住我家,先父待他视同亲子。”
说话间,刘嘉已捧着一匹帛布走了出来,满脸窘迫。重新见礼时,我的唤了声:“孝孙君。”竟把他整得满脸通红,手足无措得险些把帛布掉地上。
我见他手里捧着的正是邓婵方才看中的那匹,不由好奇的问了句:“买给尊夫人的么?”
刘嘉大窘:“不……不是。这是文叔……哦,是我堂弟文叔买的,我只是……只是替他来拿而已。
真没见过那么容易害羞的男人。我内心窃笑不已,转念想到他刚才话里的意思,不由脱口道:“刘文叔也来了宛城么?”
正在核婵叙话的刘縯突然侧头,表情古怪的瞥了我一眼,没吱声。
刘嘉腼腆的回答:“原来姑娘也认得文叔。他自然在宛城,这回我和堂兄就是陪他一起来的……”
他还想再说下去,刘縯突然靠了过来,对我说:“阴姬打算什么时候回新野?”
他这一声“阴姬”喊得十分顺口,我却感觉手臂上的鸡皮疙瘩在那一刻全都竖立起来,忙伸手暗暗揉搓。
“丽华明天回新野。”邓婵在边上替我回答。
刘縯拍手道:“那可巧了,恰瑚天我们也要回新野,不如一起走吧!”
“回新野?”我狐疑的乜视,从他的笑容里敏感的嗅出一丝阴谋的味道,“你们去新野做什么?”
“刚才伯升君跟我说,他们这段日子会住我大哥家里,我大嫂很是挂念兄弟。”邓婵微笑着解释,“这样也好,丽华你明天和伯升君他们一块上路吧,有他们在路上照应着,我也比较放心。”说完,趁旁人不注意,还冲我眨了眨眼,会心一笑。
我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敢情他们是又把和我刘秀扯一块去了,怪不得一个比一个古怪。
2·落魄王孙起南阳 掐架
再次见到刘秀的时候,他比我预想中要沉稳了许多,举手投足间仍不减当年温柔气质。上车之前,我便好奇的不时觑,越看越觉得他长得十分耐看。
那双眼睛虽然不算大,可因为时常笑眯眯的弯着,叫人炕清他眼底到底深藏了什么,反而给人以一种神秘的亲切感。鼻梁很挺,这好像是他们刘家兄弟的特,没得挑。嘴唇偏薄,不过溶感。
刘秀是那种乍一看就觉得很秀气的男生,如果搁到现代去,应该会很受欢迎,长了一张就跟偶像剧明星似的脸孔。
“丽华……丽华……”
胳膊上秘剧痛,我低头一看,邓婵的两根青葱玉指掐着我的肉皮儿,粉的纤细指甲长长的在我眼前晃动。
“妈呀!疼啊……”我憋着气嚷,“表啊,你掐的可是我的肉啊,你以为是烧饼哪!”
邓婵笑了笑,避开刘氏兄弟等人的视线,一面把包袱递给我一面大声说:“这是才买的烧饼,你带着路上吃!”
“我更喜欢吃麻饼。”我低声嘟囔。
汉人酷爱吃饼,这里把蒸成的馒头和包子称为蒸饼,烧成的称为烧饼或者炉饼,油炸的叫油饼,带芝麻的叫麻饼。还有一种叫汤饼的,我一开始还以为是把饼缀汤吃,后琅知道其实指的是水煮面片以及面疙瘩。
“你也稍许收敛些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