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1',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2',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3'。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4'。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
糖果
0颗
奶茶
0杯
咖啡
披萨
0块
红酒